1、 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动土安全作业证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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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作业地点: |
作业起止时间: 月 日 时至上 月 日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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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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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安全措施(包括围栏、警告标志、夜间警告灯等): 施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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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地段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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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部门意见: 总图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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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部门审批意见: 机动部门负责人: |
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4)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5)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6)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8)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9)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10)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1)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必须按HG 23016的规定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2100433B
凡是影响到地下电缆、管道等设施安全的地上作业都包括在动土作业的范围之内。如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等入地超过一定深度的作业(入土深度以多少为界视各企业地下设施深度而定,有的0.5米,有的0.6米,以可能危及地下设施的原则而定):绿化植物、设置大型标语牌、宣传画廊以及排放大量污水等影响地下设施的作业;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在规定以外的场地堆放重物或在正规道路以外的场内界区运输重型物资,包括运输工具在内物件运载总重在限定值以上的都应视作动土作业。堆物荷物和运载总量的限定值应根据土质而定。
第一条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的动土作业安全要求和《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nb...
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1.高处作业平台四周围应有防护栏,并挂密目网防护,平台底部设置18cm挡脚板,平台设爬梯供工作人员上下。2. 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模板及支撑杆上作业,脚手板伸出小横杆20cm为探头...
一、凡是进行高处作业的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投放是否牢固、可靠。二、凡从事高出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目的 为规范动土作业管理,避免破坏地面及地下设施,保障员工和外来施 工人员健康安全,预防事故,特制定本文件。 2范围 本文件规范了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 位和工程承包方;适用于油(气)库、加油(气)站的动土作业。 3术语和定义 3.1动土 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 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构筑 物拆除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沟槽 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 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 5m,一般用来 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3.3支撑 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3.4斜坡 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 3.5技术负责人 指施工单位具有地质勘察、建筑工程等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特别是在基础建设、维修服务等活动中,经常需要动土作业。一般来说,地面动土深度超过0.5m的挖掘、钻孔、打桩、爆破、建筑物拆除等各项动土作业,都应该严格管理,实施作业许可制度,确保人员安全,防止地下隐蔽设施受到破坏。笔者就如何做好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做如下探讨,以供参考。
要点一:要明确组织及责任。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单位,做事必须有章程,动土作业管理也不例外。一是要明确归口管理组织、部门及责任。管理部门要未雨绸缪,做好动土作业许可制度的制定、管理、维护和督导实施工作;监督部门要做好动土作业过程的管理、运行督导、咨询支持和审核工作;实施单位要做好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的组织推行、实施,并提供相关资源保障;作业单位要认真执行制度,规范全过程管理,确保安全。二是要明确动作业主要人员的安全职责。动土作业技术负责人要了解施工现场的基本状况,规范制定施工方案,选择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隐患及危害。动土作业申请人要提出动土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对作业人员要进行相关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动土作业,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对相关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动土作业批准人要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特殊要求,核实安全措施,提供动土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负责动土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按要求批准或取消动土作业许可证。动土作业人员必须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并按照施工方案和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要拒绝作业;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应迅速撤离现场并告知作业负责人。
要点二:要严格执行作业许可。
动土作业就其存在的危险性,应严格实行作业许可。作业开始前要通过工作安全分析,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动土作业方案,并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动土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分发、延期和取消,各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落实动土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动土作业许可证要明确有效期限,一般就风险控制来说,不应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但不能超过24小时。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各相关方确认无任何隐患后,申请人与批准人签字关闭作业许可证。
要点三:要严格执安全管理要求。
动土作业开始前,要根据作业区域的交通状况、附近的振动源、隐蔽电气(燃气、供暖)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土质类型、地表水和地下水、对土壤和水的污染、架空的公用设施、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使用的工器具、气候等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必要时制定动土作业方案。动土作业开始前,应保证现场相关人员拥有最新的地下设施布置图,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在社会公共设施附近进行动土作业,应征得主管部门同意。作业单位应指派一名监督人员,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连续动土超过一个班次的动土作业,每日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作业时,应使用手工工具(例如铲子、锹、尖铲)来确认1.2m以内的任何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和深度;所有暴露后的地下设施都应及时予以确认,不能辨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区域所在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禁止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挖掘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施工结束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若地下隐蔽设施有变化,施工单位应将变化情况向作业区域所在单位通报,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要点四:要保证保护系统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对于挖掘深度6m以内的动土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应根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对于挖掘深度超过6m的动土作业所采取的保护系统,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设计。在稳固岩层中挖掘或挖掘深度小于1.5m的动土作业,且已经过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作业负责人应在动土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按照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值(高宽比),由技术负责人设计斜坡或台阶,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在动土作业开始之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保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支撑系统的所有部件应稳固相连,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如果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构件,应先安装替代构件,以承担加载在支撑系统上的负荷;工程完成后,应自下而上拆除保护性支撑系统,回填和支撑系统的拆除应同步进行。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1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度,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在坑、沟槽的上方、附近放置物料和其他重物或操作挖掘机械、起重机、卡车时,应在边沿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设置警示标志或障碍物。
要点五:要保证进、出口防护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动土作业前应确定附近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必要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如果动土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如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结构物的稳固性,并保护员工免受伤害。动土深度超过1.2m时,应在距作业点横向距离不大于7m的地方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当允许员工、设备在挖掘处上方通过时,应提供带有标准栏杆的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
要点六:要保证排水及环境安全。
雷雨天气应停止动土作业,雨后复工时,应检查受雨水影响的动土现场,正确使用排水设备,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如果有积水或正在积水,应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他适当的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排水,方可进行动土作业。对深度超过1.2m,可能存在危险性气体的动土现场,应进行气体检测,必要时执行进入受限空间有关管理规范;在填埋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区域等可能产生危险性气体的施工区域动土时,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气体检测,并采取相关措施,如使用呼吸器、通风设备和防爆工具等。
1.动土作业应完成以下作业危险分析: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应确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应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2.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人员逃生。
3.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1.动土作业应完成以下作业危险分析: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应确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应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2.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人员逃生。
3.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