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东平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东平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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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08年,我县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县长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和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季度一总结,半年一考核,年终进行总评。考评结果与年度工作考核、评先树优、经济奖惩、干部任免使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相挂钩,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目前,全县已初步形成了“条块结合、经纬交织”的公开网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年有人管、有人抓。
二、宣传《条例》的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东平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一是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及时贯彻落实《条例》。二是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在东平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将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及相关规定在网上及时公布。三是加大媒介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目,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在具体的公开内容上,县政府重点公开的内容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规划计划、统计数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东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县直单位对外公开的重点内容主要为“六个三”,即“三收”,收税、收费、收款;“三招”,招生、招聘、招标;“三批”,项目审批、土地审批、规划审批;“三办”,办证、办照、办事;“三费”,招待费、通讯费、车辆管理费;“三评”,评定职称、评议班子、评先表彰。乡镇对外公开的重点内容为十项,即有关农村的重要政策法规,机关干部的选拔、聘用、管理和村两委会班子成员的选举任用情况,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其进展情况,镇村财政、集体资产收支及审计理财结果,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情况,农民负担情况,计划生育政策,包括计生奖励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有关责任人的情况,社会保障情况,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教育、卫生、供电、供水、供气、公交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企事业单位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业务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承诺等事项。2008年全县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16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90条,业务类信息226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30条,机构设置类信息107条,统计数据类信息及其它类信息177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的信息2395条;通过东平县电视台公开的信息683条;通过信息公告栏公布的信息1189条;通过其他途径公开的信息893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由于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广、数量多,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足。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不充分,落实不够到位,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按照《条例》规定,绝大部分政府信息要主动公开;但仍然有少数单位认为自己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是保密信息,不愿意公开或者是不及时公开,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强度不够。三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不够全。虽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但仍然有待完善。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要求相关部门在本单位内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二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县政府、各部门原有网站的关系。在充分应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同时,因地制宜,积极采取《条例》规定的便于公众知晓的其他方式公开信息。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和研究,加强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在完善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协调等制度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等其他制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参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2006年,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第一年。这年里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实施工业强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抓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同时,重点突出抓好工业重大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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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东平县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和领导格局。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机构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最为重要的核心工作,东平县对政府信息公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和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兼职工作人员。目前,全县已初步形成了“条块结合、经纬交织”的公开网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年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先后出台了《东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东平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东平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和《关于印发东平县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备案、公开评议、责任追究、投诉反馈、定期检查通报等七项制度。探索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意愿,可以通过“点题公开”、“热线直播”或定期下发的征求意见书等反映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开后群众如有意见,可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反映到政务公开日常办事机构。所有的公开事项在公开前,都必须经同级公开领导小组或监督小组审查签字。健全完善了考评细则,每半年对全县的公开情况检查考核、通报一次。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行风的重要内容,组织不同层面的群众代表对各级的公开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班子,督促抓好整改提高。对违反工作纪律,没有按照要求实行公开、走过场或搞假公开、虚公开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不按制度规定实行公开,造成单位矛盾激化,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追究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东平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在具体的公开内容上,县政府重点公开的内容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规划计划、统计数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县直单位对外公开的重点内容主要为“五个三”,即:“三收”,收税、收费、收款;“三招”,招生、招聘、招标;“三批”,项目审批、土地审批、规划审批;“三办”,办证、办照、办事;“三评”,评定职称、评议班子、评先表彰。乡镇、街道对外公开的重点内容为十项,即:有关农村的重要政策法规,机关干部的选拔、聘用、管理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选举任用情况,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其进展情况,镇村财政、集体资产收支及审计理财结果,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情况,农民负担情况,计划生育政策(包括计生奖励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有关责任人的情况,社会保障情况,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活动情况。教育、卫生、供电、供水、供气、公交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企事业单位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业务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承诺等事项。2010年全县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27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037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83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72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5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及其它类信息1979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的信息3181条,通过县电视台公开的信息1017条,通过信息公告栏公布的信息1136条,通过其他途径公开的信息936条。另外,2010年,东平县主动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6次,分别公开了旅游、城市建设、文体活动等相关信息。
县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近年来,先后投入资金30余万元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更新改造,新购置了服务器,更换了网站后台,开设了“走进东平、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网上办事、投资东平、旅游东平、便民服务”七个栏目,进一步扩大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了人民群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同时,积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各级举办的技术培训班,切实提高了技术人员的操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所有技术人员都能独立熟练地运用网站后台操作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网上服务。另外,东平县还在全县范围内大规模开展了电子政务专网技术培训,聘请上海理想集团技术人员就政务专网应用系统的操作和使用进行培训,全县14个乡镇、街道和所有政府部门、单位信息员全部参加了培训。通过举办培训活动,使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的信息员熟练掌握了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操作方法和技巧,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永丰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03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2008年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一年,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我市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严格监督考核,典型示范引导,保证了《条例》在我市顺利实施。全年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开展宣传学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人心,市政府将4月份定为《条例》宣传月,各级行政机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积极行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条例》。一是在湘潭日报上开辟《条例》宣传专栏,以小知识形式向社会宣传;二是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将《条例》全文刊登,在网站首页以漂移和闪动的形式播出《条例》宣传标语;三是印发了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购买、印刷《条例》单行本1万余册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四是组织《条例》的学习培训。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题学习了《条例》,市政务公开办除采取举办《条例》培训班形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外,还组织他们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举行的培训。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纷纷采取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还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在群众聚集地方摆放,悬挂宣传气球拱门,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
健全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证。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二是建立了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公开形式和时限要求,确保公民依法可以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确保广大公民依法获取各类政府信息。四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违法违规情形及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五是建立了举报投诉机制,明确市长公开电话和行政效能投诉电话为举报电话,受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法违规事项的投诉。
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市政府对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归类,逐项标明公开形式、时限及责任单位后,编制成《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监督方式及程序等编成《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市63个行政单位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法律政策、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动态和其它行政行为等七个类别予以分类,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形式、期限、责任部门,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在网站上公布,并印刷成宣传册,在本单位办事窗口、市政务公开办及市政府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点摆放,供市民随时查阅利用。
加强载体建设,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在“中国湘潭”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12个栏目,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公开相关事项、行政审批、人事任免等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列入专栏进行动态公开,并明确了每个栏目的责任单位、审查程序、发布时限及公开时限等,对专栏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组织61个行政机关单位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其他办事项目的实施程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和办理程序,编制成《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手册)供群众查阅和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