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东宁市住建局 | 内设机构 | 5个 |
---|---|---|---|
主要职能 | 10条 | 所在地 | 东宁市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关具体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县城市建设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区城建项目资金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三)负责道路、桥涵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和灯饰、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及全县风景名胜区有关管理工作;编制道路修复资金支出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县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和危房鉴定工作;负责全县城区及所辖村镇房产产权产籍管理和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县房屋维修基金的归集及使用管理。
(五)负责对全县房产交易、租赁、中介、典当、抵押、互换、评估、测绘等相关行业的规范管理;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房屋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及房地产估价专业资格审核。
(六)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设合同、建筑经济、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以及相关中介组织资质的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执法监察;管理房屋建筑室外的装饰装修;负责建筑市场准入管理;组织全县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七)制定全县建筑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和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工程抗震设计的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八)负责全县建筑经济管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及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实施工程造价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算。
(九)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包括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公共租赁房等保障型住房建设),编制房屋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
(十)制定全县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标准;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
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综合、机要、宣传、档案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核、报批和备案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系统职工教育和培训计划;对机关和局属单位进行资产管理、内部财务审计和全县使用城建资金建设项目的审计;负责制定全县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城市建设投资计划意见;指导、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综合统计城市建设的有关财务数据,编制城市建设发展统计资料;负责财政专项资金、产权交易收费、住房维修基金、出售县直管公房房改资金的财务管理。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行国家、省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法制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法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局重点工作的督办督查和专项督办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受理、协调和督办有关信访工作;负责全局宣传通讯报导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股
研究制定建筑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具体政策;规范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建筑施工许可,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和拖欠工程款行为;负责联系全县建筑行业各协会工作;负责监理企业和监理合同管理的工作。拟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推广和应用县级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监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行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拟定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定额估价标准;监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拟定概预算员、施工合同管理员的上岗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建设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参与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论证;负责工程建设标准、产品质量认证、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及转化推广、企业技术进步工作;参与建设科技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科技情报交流和重大技术问题的仲裁及有关技术档案归档立卷工作。
(三)城乡建设管理股
研究制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调查和评价;承担全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监督办理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审批手续;组织图纸会审;核准施工合同;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建设监理委托手续;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及维修养护项目预决算审查、工程质量管理和竣工验收。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城市供热与燃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规划与燃气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供热工程和燃气工程及供热、燃气工程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燃气市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供热和燃气的安全管理及燃气经销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管理城市供热、燃气的政府资金;负责供热、燃气各种收费价格的论证审查和报批。拟定全县人民防空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组织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的审批(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质量的管理,依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险情处理,负责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管理人防专用器材的使用和安装,组织实施人防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小城镇和农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编制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编制村镇建设补贴资金支出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农民住房建设;参与村镇重点工程的选址和方案的选定。 2100433B
7个事业单位均为行政执法、收费、管理、窗口服务单位。拆迁办虽然隶属市政府,但党支部在住建局党委。另外,人防办、燃气和供热管理办公室挂牌在住建局(有名无编)。全系统共有职工148人(不包括退休和企业)。正式党员135人,预备党员6人。正科级干部4人,副科级干部13 人。
住建局 (0539)2251431 沂水镇正阳路9号
国土局归国土部管理,住建局归住房和城建部管理国土局职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单独选址或分批次) 征收集体土地批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
在南宁地王国际商会中心附楼
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是水利部开展的解决农村居民生活燃料,减少薪柴、煤炭、秸秆等消耗,保护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的民生水利工程。以东宁县老黑山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区为例,通过电站盈利能力分析和和农民承受能力分析,测算符合我省小水电代燃料到户电价水平,讨论黑龙江省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可行性。
东升电站溢洪道泄洪系统中,检修闸门为平面分节钢闸门,工作闸门采用弧形钢闸门.弧形闸门因没有门槽,泄流时水流条件较好,和液压机配合使用时利于控泄,便于调度管理的诸多优点,在水库泄洪系统中采用较多.本文主要探讨了绥芬河东升电站泄洪系统中工作闸门和检修闸门的布置原则和设计要点.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市住建局绷紧“廉政弦”
日前,赤壁市住建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席会议重点学习和传达了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听取了局属二级单位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情况汇报,检查分析了局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以及廉洁自律、思想政治业务工作方面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该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系会议制度,旨在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压实,及时解决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断推动住建事业健康发展。
麻城市住建局局长:黄同斌
民权住建局在抓好城乡规划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入手,着力提高城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局办公楼入口处将本部门的主要职能,法律法规、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承诺及办事程序进行公开,并开通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受到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