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大理州规划局 | 所属地区 | 大理州 |
---|---|---|---|
单位属性 | 国家机关 | 邮政编码 | 671000 |
1、办公室
负责局党组、行政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办文、信息、会务、保密、档案和政策调研、信访、接待、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财务、车辆等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行业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行业网络信息系统;参与行政复议工作。
2、法规科教科
宣传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城乡规划测绘和城乡规划设计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州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城乡规划测绘、城市雕塑的法规、方针、政策;指导行业法制建设;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的日常工作。
负责制定全州规划人才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3、规划管理科(加挂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城乡规划测绘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州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县市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负责职权范围内全州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城乡发展情况,适时组织调整和修订相关规划;参与大理州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审查工作;编制、管理州级城乡规划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参与全州城市景观、城市雕塑、城市户外广告招牌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负责全州范围内的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州内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区内为城乡规划、建设服务的城乡规划测绘的验收工作;管理和审核城乡规划基础地理信息。
承担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建设项目管理科
指导全州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及工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全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负责全州限额以上及重要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及工程建设规划管理,核发限额以上及重要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全州限额以上及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工作。
5、规划监察大队
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和城乡规划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城乡规划编制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州城乡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区内限额以上及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动态监管和规划验收工作。
规划监察大队内设规划监察室和规划督查室。其中,规划监察室主要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和城乡规划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城乡规划编制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州城乡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规划督查室主要负责指导全州规划动态监管和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工作,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区内限额以上及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动态监管和规划验收工作。
6、总工程师办公室
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年度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监督执行全州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行业科技发展和技术政策,管理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全州城乡规划档案管理;指导全州规划技术工作和研究性课题的开展;参与局各业务科室的技术工作;参与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参与全州各类城乡规划、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工作。
2100433B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91号),大理州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城乡规划测绘和城乡规划设计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州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城乡规划测绘、城市雕塑的法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按权限批准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城乡规划测绘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景观环境的规划管理工作(包括城市雕塑、城市户外广告招牌、建筑小品和城市灯光等);指导城乡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编制、管理州级城乡规划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3、组织开展全州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年度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4、组织编制全州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县市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负责全州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的管理工作,并根据城乡发展情况,适时组织调整和修订有关规划。参与大理州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审查工作。
5、负责全州限额以上及重要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及工程建设规划管理,核发限额以上及重要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实施规划动态监管和规划验收工作。
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大理市和“两区”为3000万元以上、祥云县为1000万元以上、其余10个县为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重要建设项目:中央、省、州属工程建设项目;全州房地产开发及居住小区建设项目;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临街、重要节点、重要区域建设项目。
6、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城乡规划编制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州城乡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7、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审查;负责核发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项目的建设许可证。
8、负责全州范围内的城乡规划设计、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和州内规划设计单位、园林绿化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区内为城乡规划、建设服务的城乡规划测绘的验收工作;管理和审核城乡规划基础地理信息;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9、制定全州规划行业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政策,管理规划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制定全州规划人才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州规划行业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城乡规划档案管理。
10、负责规划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工作。
11、承担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州申报世界遗产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局最重要的任务是负责城市的合理规划不过城市的规划一般要5至10年做一次 因此这反而不是规划局的主要工作其实规划局日常最主要的工作有2个一是对新的建筑的报建进行审批 这可是个肥差 很多地产老板在这个...
淡定 小心被和谐 啊
台州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 地址:台州人和东路105号 312路; 312路区间; 397路
- 1 - 大质监局发, 2011? 59号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大理州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监局,检测中心,各电梯维护 保养单位: 为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州质监局制定了《电梯安全专项整 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抓好组织落实工作。 附件:大理州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云南省大理 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白族自治州 - 2 - 主题词: 行政 印发 电梯安全 △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州安委办,省局符亚杰副局长,朱美兰总工程师, 特设处。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1 年 4月 8日印发 打印:代元媛 校对:洪德援 (共印 3份) - 3 - 附件 大理州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落实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电梯使用管 理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或故障的发生,
—1— 大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公告 (第一批)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有关 规定和省安监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相关要求,在企业内部自评、中介机构外评和企业申请的基 础上,经我局审查并研究,弥渡县观音山三联矿产品经营有限公司 梨园山砂岩矿等 37座非煤矿山已基本具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三级所需条件,基本达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规定要求, 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告期限为 10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公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有异议,请向州安 监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反映。通讯地址: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 州安监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联系电话: 0872-2316898。 附件:大理州 201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公示名 单(第一批)。 大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 0
大理州地方税务局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榆华路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大理州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榆华路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大理州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大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大理州地方税务局旅游度假区分局
地址:大理市大理镇人民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大理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榆华路2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永平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路7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宾川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15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洱源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洱源县城洱周路2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弥渡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弥渡县弥城镇彩云路3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南涧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南涧县南涧镇富民街32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漾濞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漾濞县苍山西镇铁柱街4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祥云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大理州祥云县祥城镇清红路23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巍山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巍山县南诏镇环城东路12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云龙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开发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剑川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永丰北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鹤庆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云鹤镇鹤阳西路2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部门基本信息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
部门名称:运输局
部门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大理州交通局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辖区范围内汽车运输、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五)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州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港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
(六)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八)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民航、邮政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国防交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十)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信访、保密、保卫、事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政务信息公开;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政策法规科
拟订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执行;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事项并负责办理;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备查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国家赔偿工作。
3.计划财务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税源调查、税收收入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负责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税费票证的领发、管理等工作;负责除社会保险费外的费票缴销及与银行的对账工作。贯彻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负责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财务审计。
4.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科(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
贯彻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办法;提出完善专业化征收管理的建议;负责税收征管数据的管理应用及税收征管风险管理、综合性纳税评估;负责征管质量考核和征管状况监控分析;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施;负责纳税服务工作;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负责税务着装管理工作;参与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负责大型企业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服务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合(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牵头组织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5.税政一科
负责营业税、资源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收业务管理;对有关税(费)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相关税源监控管理及税收收入分析。
6.税政二科
负责地方税务系统征管范围内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业务管理;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重点企业的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涉税事项审批、汇算清缴;负责相关税收收入分析。
7.税政三科
责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筵席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烟叶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业务管理;对有关税(费)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相关税源监控管理及税收收入分析。
8.规费管理科
负责社会保险费及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负责社会保险费对账和报表的统计、编制、上报;负责各项规费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组织规费综合性政策调研,参与起草有关规费政策、规章、法律文书和报告;负责对有关费种的具体业务进行指导、解释和处理。
9.科技信息科
贯彻实施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规章制度、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负责软件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负责信息化建设所需设备配置;负责税费征收数据的采集、分析和监控;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10.宣传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及管理;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及管理。
11.人事科
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和领导班子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办理出国(境)人员的有关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12.监察室
负责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按照规定权限查处违纪案件;承担行风建设工作。
13.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4.税务研究会
负责牵头组织对地方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进行调查研讨,参与研究综合性经济政策,提出完善地方税收管理的建议;组织学术交流,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群众性税收调研和开展学会各项活动;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设2个直属机构。
1.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依法承担查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工作。
2.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依法承担规定范围内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设2个派出机构:
经济开发区分局和旅游度假区分局,依法承担规定范围内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