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落实、股室综合协调、招商引资
2.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上传下达
3.负责文秘文电、信息调研、宣传报道、档案管理、文书保密、机关保安保洁
4.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办公室主任:梁任治
(二)、人事科教股
主要职责:
1.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人事、工资管理、职工教育、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聘、工人技术干部等级考核、干部聘任调配
2.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
3.负责本系统党建工作
人事科教股股长:蒋满春(兼任)
(三)、财务股
主要职责:
1.负责财务会计管理、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2.负责办理水利资金拨付
3.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监管
4.负责内审工作
财务股股长:朱风洁
(四)、水利规划建设股
主要职责:
1.负责水利规划、建设、监管、招投标
2.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3.负责防汛抗旱技术指导
4.负责组织对国家水利资金项目审查验收
水利规划建设管理股股长:副主任科员、廖振前
(五)、水利灌溉管理股
主要职责:
1.负责农田水利维修改造技术指导
2.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安全饮水
3.负责防汛抗旱技术指导
4.负责组织对国家水利资金项目审查验收
5.负责乡镇水管站业务指导
水利灌溉管理股股长:曾昭君
(六)、电力管理股
主要职责:
1.负责小水电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小水电协会业务指导
电力管理股股长:副主任科员、申小林
(七)、监察室
主要职责:
1.协助参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
2.监督重点项目、重要决策、资金运行等落实情况
3.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4.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科员、曾纪坤
(八)、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办: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
综治安全办主任:刘燕柏
(九)、局团委:
主要职责:负责青年团工作
团委书记:邓集中
(十)、防汛办
主要职责:
1.负责防汛办日常事务管理
2.负责防汛抗旱业务指导
3.负责民兵应急分队集训及抢险应急
防汛办主任:向琼
(十一)、水政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
1.负责水利电力法规贯彻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
2.负责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业普法教育
3.负责主要河道的综合治理开发、审批和河道采砂管理
4.负责水利规费征收
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蒋满春
(十二)、水土保持局
主要职责:
1.负责水土保持法规宣传
2.负责水土保持监管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3.负责水土保持违法案例的查处
4.负责水保规费征收
水土保持局局长:谢扬德
1、
2、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用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配合协调全县水文工作。洞口县水利局
3、按照国家和我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
4、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全县的水事纠纷。
5、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包括电力行业在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及电力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水利电力行业的供水、供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电力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6、负责全县水利电力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负责报审水利水电基建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电力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管。
8、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县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9、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对各类水利电力工程的选址、库容规划进行审批报批,并对电力工程的规划、建设进行行业管理。
10、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1、指导全县电力行业的生产、经营、调度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和农网改造,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县水利电力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一)主要职责1.协助委领导组织委机关日常工作,并对委直属单位和委机关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组织委综合性重要文稿草拟工作,负责委机关公文处理、保密、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公文处理、保密、...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9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协助管理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的工作关系;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 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重大会议组织、、保卫...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13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厅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和电子政务、宣传、机要、保密、、...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法规宣教股) 组织拟订全县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县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 施,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绩 效考评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务督察、环境信息发布、保密、信息、文电、会务、机要、档案 等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件、 报告的起草和调研工作; 负责管理环境宣传教育、 信访、 电子政务、 政务公开等工作; 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负责环境污染事 故和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报及联络工作。 负责环保干部队伍、 人才队伍建设; 拟订并 组织实施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 负责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干部 (人事) 和机构编制工作;负 责局机关退休干部工作, 指导二级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 承担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
1 泸水县建设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泸水县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建设工作的职能 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州涉及建设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 城镇建设、工程建设、抗震及震后恢复重建、建筑装饰装修业、 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 业、国家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和建筑市场城市公交、 出租车管理 的措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 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编制、管理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 计划。 (二)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 家、省、州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定期收集、制定全县建设定额信 息及建筑材料地方基价并发布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建筑产品质 量的认证工作; 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负责贯 彻及制定建设项目评价方案、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工程建 设概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 综合管理和指
简介
洞口县自然资源局是洞口县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为洞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019年3月20日上午,洞口县自然资源局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洞口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开启新时代、迈上新征程。洞口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吴方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磊及首任自然资源局局长曾刚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据悉,洞口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统一行使原县国土资源局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水利局的水资源、县农业局的草原资源、县林业局的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等职责,划出防止地下水污染、地灾防治、农田整治等职责至县生态环保局、县应急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
拟定全县房产行业发展、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组织编制全县房产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综合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全县房产工作的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本局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本局文件的撰稿与核发、文书档案和产权产籍的归档管理;负责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保卫工作。
负责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学习工作;负责编制、人事劳资、保险福利等有关工作;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房产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
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承办局财务收支和核算工作;负责全县房产行业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审计局系统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负责房屋权属登记发证的监管、审核;指导协调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办理房屋接管、没收、代管、托管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的产权管理和经营管理;协调处置危旧公房;指导房地产综合开发工作,负责城乡房屋的调查统计工作;拟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物业服务的招投标管理;指导落实物业管理业主自治制度,调处矛盾纠纷,指导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活动;指导和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
组织拟定全县房地产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推广应用住宅科技成果;组织编制本系统公房大中修年度计划,指导直管公房的维修养护工作,督查维修养护质量,确保直管公房安全使用;负责直管公房危改、改造等技术工作;负责全县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本系统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技术指导和施工管理;参与本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归集、建档工作;负责全县原有房屋改(扩)建及装饰装修管理。
组织房地产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指导、督促、检查局系统普法宣传、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屋拆迁管理业务指导和拆迁安置纠纷裁决审核工作;依法调处房产纠纷,仲裁争议;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全县房地产价格评估、测绘、经纪、房屋拆迁、中介服务等机构的资质审查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房产价格进行监控;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审批,依法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法查处房屋销售广告欺诈和合同欺诈行为。指导局系统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相关报表、材料的报送整理工作。
负责宣传住房保障政策,起草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准入、公示、年度审核和退出管理。负责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负责县房产局及所属单位行政监察工作,发挥教育监督职能,对所在单位和监察对象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实施监察;对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案件及下属单位重要的违纪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做出处理;协助、配合行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制度建设;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受理监查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保护党员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实行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承办县纪委、监察局及局党组、局纪检组领导交办的其他党政廉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洞口县地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