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贯彻执行省和长春市制定的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方面的方针、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现行建筑产品的价格政策。
(三)研究制订建筑发展规划,负责各类建筑业的资源管理,对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四)管理和指导全市工程(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认证和生产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五)综合管理全市城乡建设勘察设计工作,研究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标准设计的编制、推广和应用,制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制度,并对以设计为主体的各类工程公司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
(六)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城市供热工作,负责对全市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城市采水和管网输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综合开发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城市建设投资计划。
(七)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按规定管理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和推进城镇住宅建设;具体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全市城乡规划、城乡勘察和测量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制订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全市动迁回迁工作。
(九)研究制订全市乡镇和村屯建设的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乡镇建设的管理工作。
(十)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全市城乡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建筑施工队伍资质的审核和确认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登记、设计、施工管理等相关规费的收缴工作,负责直管房屋维修、租赁和租金收缴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地方性城市管理及所属公用事业管理的规章和公用事业行业管理的标准、规范、制度、办法等,组织编制城市管理及公用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所属公用事业行业的专来规划。
(十四)管理局属企业职工队伍建设,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城区建设科
研究制定地方性市区管理的规章和制度,组织编制市区管理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市区建设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组织市区综合开发;参与市区城建计划编制,负责市区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市区道路、巷路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总体验收工作,负责市区房屋交易产权、产籍管理和公有房屋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区内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二)乡村建设科
研究制定地方性乡镇管理的规章和制度,组织编制乡镇管理的专业规划;研究制定乡镇建设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组织乡镇综合开发;负责按总体规划审批和指导乡、镇、村、屯建设工作,组织乡建人才培训,开展乡建科技交流推广,负责集镇、村屯房屋交易产权、产籍管理,指导乡镇建设计划编制,负责乡镇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对乡镇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三)城乡规划科
研究制定全市城乡发展战略及城乡规划,指导城乡规划、城市和市政工程勘察、测量、测绘管理工作及综合管理城乡建设勘察设计工作,检查和监督城乡体系规划,负责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项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城区建设基础上规划核查审批,负责城市旧房拆迁和回迁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城市雕塑进行审查报批,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重大建设基础上的选址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乡镇、村屯发展规划,指导受灾地区乡镇、村屯重建和乡镇、村屯迁建工作。
(四)建工管理科
研究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对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对建安、建筑装饰、建筑制品、建设监理等企业资质协调管理的考评;负责对建筑市场实行综合管理,包括市场准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执法检查等;负责工程类别、老保取费等级的报审和材料价格测算;负责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应用和墙改工作;负责勘察设计管理,包括设计投标、施工图纸审查、合同登记、抗震审查等;负责对招投标、设计、质检、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负责查处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负责抗震减灾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全市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筑业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公用事业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春市颁发的有关公用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地方性公用事业管理的规章和公用事业行业管理的标准、规范、制度、办法等;组织编制全市公用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所属公用事业行业的专业规划;负责全市市政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集中供热行业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全市居民小区物业的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区供水和管网输水、节约用水工作。
(六)党政办公室
参与编制全市城市建设投资计划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管理审核;按照规定办理有关项目产项的审查审批;协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建筑机械和市政专用车辆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有关计划,负责财会、信息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站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审核局属企业单位和乡镇站年度决算和上演财务管理;协调本系统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管理;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会议组织,起草局机关的重要文稿和全系统上、下行文管理;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及对所属单位单位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及对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人事劳资,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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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嘉宾:市住房建设局住宅产业化处长尹德潜、处副处长岑岩、主任科员邓文敏 访谈主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
1 泸水县建设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泸水县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建设工作的职能 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州涉及建设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 城镇建设、工程建设、抗震及震后恢复重建、建筑装饰装修业、 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 业、国家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和建筑市场城市公交、 出租车管理 的措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 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编制、管理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 计划。 (二)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 家、省、州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定期收集、制定全县建设定额信 息及建筑材料地方基价并发布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建筑产品质 量的认证工作; 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负责贯 彻及制定建设项目评价方案、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工程建 设概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 综合管理和指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徐州城乡建设局
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原承担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划给市城市管理局。
(三)划入的职责
将原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职责整合划入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是常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12月,机构改革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