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 标准号 | SL/T171-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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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
技术归口 | 水利部运管司 | 批准发布部门 | 水利部 |
主编单位 | 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设计院 | 参编单位 | 黄河水利委员会运行管理局 |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不断涌现,对堤防工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标准《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对新出现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堤防工程管理的实际。为此,水利部组织统一并规范堤防工程管理设计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以便更好地发挥其指导作用。
2016年5月,新标准编制工作启动,由水利部运管司主持,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设计院主编,黄河水利委员会运行管理局参编。编制组先后调研了海委、淮委、珠委等流域机构以及湖北、广东、江苏等地方水利部门,面向国内近90家水利建设、管理、设计单位和科研院校以及相关研究领域专家征求意见,经过工作大纲及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阶段的反复修订完善,通过了水利部相关部门组织的阶段性审查。
该标准维持原规范基本框架,为适应新时代堤防工程管理并结合社会发展要求,调整了护堤地标准、交通工具配置标准以及房屋建筑面积、绿地面积等标准,增加了视频监视、工程信息化、标志设施、堆料平台等内容。2100433B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和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的适用范围的区别
国家标准:GB 50286-2013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适用于新建、加固、扩建、改建地方工程的设计。水利水电行业标准:SL 171-1996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适用于1、2、3级新建、改扩建和堤防...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现行版本是GB50286-2013。替代原GB50286-98。
已经失效了,被水闸设计规范替代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行标) - 【题 名】: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副 题 名】: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levee project management 【起草单位】: 水利部水利管理司、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主编 【标 准 号】: SL 171-96 【代替标准】: 【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 【发布日期】: 1996-09-10 发布 【实施日期】: 1996-10-01 实施 【批准文号】: 水科技 [1996]414 号 【批准文件】: 关于发布《堤防工程管理设计 规范 SL 171-96 水科技[1996] 414 号 根据 1990 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管理司主持,以水利 管理司、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为主编单位制定的《堤防工程管理设计 规范》 ,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Levee Project Management SL 171-96 1 总 则 1.0.1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 应为堤防工程正常运用、 工程安全和充分 发挥工程效益创造条件, 促进堤防工程管理正规化、 制度化、规范化, 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1.0.2 本规范适用于 l 、2、3级新建、改扩建和堤防加固工程的管理 设计。 4、5 级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 应与堤防主体工程设计同步进行。 工程管 理的基本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总概算。 1.0.4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 应正确处理重点堤段与一般堤段、 专业管 理与群众管理、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关系。 1.0.5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按照程工等级标准、运行管理需要进行, 应包括以下设计内容: (1)管理体制、机
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为堤防工程正常运用、工程安全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创造条件,促进堤防工程管理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2本规范适用于l、2、3级新建、改扩建和堤防加固工程的管理设计。4、5级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可参照执行。
3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与堤防主体工程设计同步进行。工程管理的基本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总概算。
4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正确处理重点堤段与一般堤段、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关系。
5堤防工程管理设计,按照程工等级标准、运行管理需要进行,应包括以下设计内容:
(1)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2)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3)工程观测;
(4)交通设施;
〔5)通信设施;
(6)生物工程和其他维护管理设施;
(7)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设;
(8)工程年运行管理费测算。
6改建、扩建堤防工程的管理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在原有基础上补充、完善。
7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管理方便的原则。并在管理实践和试验研究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
8本规范应与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配套使用,凡本规范未作规定的,仍须参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学员问题】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包括?
【解答】1、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一般应包括以下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
(1)堤身,堤内外戗堤,防渗导渗工程及堤内、外护堤地。
(2)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包括各类水闸、船闸、桥涵、泵站、鱼道、伐道、道口、码头等。
(3)附属工程设施:包括观测、交通、通信设施、测量控制标点、护堤哨所、界碑里程碑及其他维护管理设施。
(4)护岸控导工程:包括各类立式和坡式护岸建筑物,如丁坝、顺坝、坝垛、石矾等。
(5)综合开发经营生产基地。
(6)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筑:包括办公用房屋、设备材料仓库、维修生产车间、砂石料堆场、职工住宅及其他生产生活福利设施。
2、护堤地范围,应根据工程级别并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1)护堤地的顺堤向布置应与堤防走向一致。
(2)护堤地横向宽度,应从堤防内外坡脚线开始起算。
设有戗堤或防渗压重铺盖的堤段,应从戗堤或防渗压重铺盖坡脚线开始起算。
(3)堤内、外护堤地宽度,可参照表3.1.2规定的数值确定。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学员问题】堤防工程管理范围?
【解答】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一般应包括以下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
(1)堤身,堤内外戗堤,防渗导渗工程及堤内、外护堤地。
(2)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包括各类水闸、船闸、桥涵、泵站、鱼道、伐道、道口、码头等。
(3)附属工程设施:包括观测、交通、通信设施、测量控制标点、护堤哨所、界碑里程碑及其他维护管理设施。
(4)护岸控导工程:包括各类立式和坡式护岸建筑物,如丁坝、顺坝、坝垛、石矾等。
(5)综合开发经营生产基地。
(6)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筑:包括办公用房屋、设备材料仓库、维修生产车间、砂石料堆场、职工住宅及其他生产生活福利设施。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