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参与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参与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参与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参与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全区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参与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区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区房屋和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五)拟订城区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区建设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区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负责历史建筑保护和监督工作 。
(七)负责全区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
(十)参与拟订城管执法的政策和制度措施,指导全区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案件。负责对镇(街)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重大复杂疑难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区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协助地方党委和同级军事机关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领导干部。承办区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定征收与补偿方案,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承办区政府征收项目,履行征收部门职责,指导监督镇(街)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处置拆迁遗留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加强对全区城区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房地产“去库存”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十七)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
(十八)负责为本地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公益性指导与服务;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下实施技术性支持及辅助性事务工作。
(十九)负责辖区内除特殊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当自其他建设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完成检查。
振安区住建局专项编制1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任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1名兼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1名兼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姓名:牛绪文
职务: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
姓名:隋晓文
职务:副局长兼任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分管工作:人民防空、消防验收、小区物业管理、供热、信访、机关党建、行政大厅工作。
姓名:单锋
职务:副局长兼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分管工作: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燃气、村镇建设、城市防汛、城镇绿化、机关工会。
姓名:田忠强
职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建筑市场及安全质量监管、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工作。 2100433B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规、政策;制定城乡建设行业发展那规划,拟订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18年3月12日,丹东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宁兆庆为丹东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2100433B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197-8号。
县(市)区局为正科级全职能局。根据工作职责,县(市)区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丹东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共有7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均为正科级全职能局,分别是:
振兴区国家税务局、振安区国家税务局、元宝区国家税务局、合作区国家税务局、辽宁省东港市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凤城市国家税务局、宽甸满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一)内设机构
县(市)区局内设机构一般为8-10个,级别为正股级,具体名称如下: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源管理科。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
1.办公室
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息、调研、信访、保密、密码等;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管理本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后勤保障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相关税种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税种的纳税评估办法、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对出口货物退(免)税相关业务申报的初审、审核,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牵头抓好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工作,拟定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开展税收政策调研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反馈工作;开展世贸税收调查应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负责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负责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收资料管理、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和征管软件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组织落实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税源管理科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纳税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调研、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全市国税系统计有7个县(市)区局设3个税源管理科,计有1个县(市)区局设2个税源管理科。
县(市、区)局的机关党委办公室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国税党字〔2007〕9号)有关精神设立。不设立的可将职责并入人事教育科。
(二)直属机构稽查局职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办理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
(三)事业单位
县(市)区局设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信息中心职责: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