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东城区房屋管理局 |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 |
---|---|---|---|
邮政编码: | 100010 | 内 设 | 办公室 |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区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
(二)承担本区房屋管理的责任;负责房屋登记管理;负责办理本区历史遗留房产的相关工作;负责本区房屋拆迁行政管理工作及拆迁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区房屋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承办本区商品房预售相关工作;负责本区房产交易、租赁、中介经纪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资质初审,协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
(六)负责本区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房屋设备的检查监督,协调本区房屋的防汛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对私有房屋的汛期房屋安全和危房管理、普通地下空间以及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相应的行业牵头责任。
(七)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公共活动、社会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八)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为驻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服务。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起草本机关工作计划、总结以及相关重要文稿;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以及督办协调工作;负责督查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的办复工作;承担文电、会议、信息、印章、年鉴、大事记、地方志、文书档案、政务专网、行政值班等管理工作以及接待与对外联络等工作。
(二)住房制度改革科
负责宣传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负责区属单位房改售房工作的审批和公有房屋的房改备案;负责房改售房款归集、使用的审批工作;负责售后公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的受理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工作。
(三)房屋市场管理科
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解除及备案变更工作,现房销售的确认及现房销售合同的解除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变更的初审工作;负责商品房项目在建工程抵押查询、预售许可证延期等工作;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的备案、监督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本区内房屋交易市场统计和分析等工作。
(四)房屋登记管理科
负责房屋登记业务的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对房屋登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房屋登记业务方面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信访处理;负责本区房屋登记簿的建立。
(五)住房保障科
负责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类住房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工作;负责会同有关单位编制本区政策类住房的需求计划、资金预算工作;负责本区政策类住房、保障性住房的业务培训及指导;负责保障对象的配售、配租工作;负责本区政策类住房的数据统计等工作。
(六)房屋安全管理科
负责辖区内私房、单位自管房屋安全的监管工作;协调房屋防汛工作;协调与督促房屋抗震加固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批工作。
(七)租赁管理科
负责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工作;负责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健全普通地下室基本情况的记录档案;负责普通地下室使用登记备案工作。
(八)法制科
负责全局法制培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接收、转办、审核、呈报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我局行政基础数据的整合及分析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牵头工作。
(九)物业管理科
负责物业管理政策的宣传、培训及指导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管理;负责物业项目合同备案工作;负责物业公司服务行为规范监督执法检查及处理工作;负责物业纠纷调处及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十)信访工作科
负责受理、转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事项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承办上级批转处理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协调处理重要的信访事项;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接收市、区领导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适时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沟通工作。
(十一)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
负责落实及处理历史遗留房屋相关政策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相关问题的来信、来访答复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有关撤、接管及处理转办工作;负责区域内房屋征收项目内属于落实房屋政策核查工作。
(十二)房屋执法科
负责房屋行政执法,对执行和遵守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房屋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规定;负责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对物业服务的检查指导及违法行为、普通地下室的违规使用、商品房预(销)售违法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行为及拆迁违法行为等各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三)财务科
负责全局财政、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对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局各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执行情况履行检查、监督、审核管理职责;负责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账目及税务统一管理;负责审计工作;负责全局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汇集缴纳及全局发票的购领、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入档、查档和各种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十四)人事科
负责全局各类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全局人员的调入、调出、辞职、辞退、招聘录用和军转干部安置等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办理到龄人员的退休审批手续;承办科级以下干部及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归档、审档、阅档、维护工作;负责全局人员休假、考勤管理和日常工资报表等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传达上级党委的重要方针、指示、政策,督促检查各支部对党委决议、决定、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党组织、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党支部做好党建和党员发展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及统战工作;按照党委要求协调处理重大和突发事件;负责起草、审核、报批、印发党委各类文件,并做好上报和归档工作;组织安排党委各类会议及有关活动;负责党办的日常保密工作。
(十六)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贯彻执行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解决离退休干部的
实际困难;根据离退休干部的特点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十七)纪检监察科
负责制定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保证党纪、政纪、政令畅通;负责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政策法规教育和宣传工作;负责接待受理本局党的组织、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和人民群众在党纪政纪执行过程中的检举、控告、申诉、建议和反映,做好来信来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负责对党的组织、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并按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涉及党风廉政、干部提拔任用、工程招投标、群众利益等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
(十八)征收管理科
负责本区房屋征收计划拟定、上报;负责对申请征收项目进行预审、组织论证和报批工作;负责发布暂停办理事项公告;负责组织实施单位及评估等服务单位选定;负责拟定和公布征收补偿方案;负责拟定并发布征收决定公告;负责做好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九)征收补偿科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购买服务对象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实施或组织委托单位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和签约工作;负责申请区政府对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所有权人不明确的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负责处理及办理拆迁滞留项目相关工作。
(二十)征收法规科
负责房屋征收过程中及原有拆迁项目相关信访、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的处理和应诉;组织听证;执法检查;对未达成协议或产权人不明确的被征收人进行调查、核实,拟定和公告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强制执行等各项工作。
(二十一)第一房屋管理所
负责督促东华门、建国门、朝阳门街道内私房、单位自管房的所有人做好房屋安全检查、防汛工作;做好私房、单位自管房的报险处理工作。
(二十二)第二房屋管理所
负责督促安定门、交道口、景山、东四街道内私房、单位自管房的所有人做好房屋安全检查、防汛工作;做好私房、单位自管房的报险处理工作。
(二十三)第三房屋管理所
负责督促和平里、北新桥、东直门街道内私房、单位自管房的所有人做好房屋安全检查、防汛工作;做好私房、单位自管房的报险处理工作。
(二十四)第四房屋管理所
负责督促东花市、前门、崇外、天坛、龙潭、体育馆、永外街道内私房、单位自管房的所有人做好房屋安全检查、防汛工作;做好私房、单位自管房的报险处理工作。 2100433B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京办字〔2009〕20号)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东政发〔2009〕10号),设立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副处级,简称区房管局),挂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简称区政府房改办)牌子。区房管局(区政府房改办)是负责本区房屋行政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区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广州增城区房屋管理局 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镇光明西路10号 可以乘坐公交车92路到达。
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电话是:66182480西城区房管所的职责: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管理城市规划辖区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房屋易管理工作、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淀管理部地址: 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望海楼宾馆首层东侧E座一层
根据东城区绿化美化工作现状,2012年,东城区园林绿化局拟完成约2万平方米屋顶绿化建设任务。据统计,截至10月12日,东城区共完成屋顶绿化2.25万余平方米,超额提前完成建设任务。
2014年.根据东城区绿化美化工作现状,屋顶绿化工程被列入东城区为民办实事折子工程,全年计划完成屋顶绿化2万平方米。截至目前,东城区共完成屋顶绿化283万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建设任务。
本志记述了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事业形成、变化、发展的史实与现状。包括房屋管理,物业管理,档案信访等内容。
直属机构职责:
一、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建国门分中心
通信地址:东城区西总部胡同57号
邮政编码:100005
二、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朝阳门分中心
通信地址:东城区演乐胡同50号
邮政编码:100010
三、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东四分中心
通信地址:东城区北小街4号楼底商1号
邮政编码:100010
四、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北新桥分中心
通信地址:东城区东四十二条17号
邮政编码:100007
五、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东直门分中心
通信地址:东城区东中街48号楼3单元地下室
邮政编码:100010
六、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东华门分中心
通信地址:东城区王府井大街小鹁鸽胡同5号
邮政编码:100027
七、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景山分中心
通信地址:东城区大佛寺东街5号
邮政编码:100010
八、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交道口分中心
通信地址:东城区蓑衣胡同13号
邮政编码:100009
九、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安定门分中心
通信地址:东城区东绦胡同59号
邮政编码:100009
十、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和平里分中心
通信地址:东城区青年湖东里5号南侧
邮政编码:100011
前门分中心
地址:东城区草厂七条12号
崇文门分中心
地址:东城区标杆胡同11号
东花市分中心
地址: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东区13号楼111号
龙潭分中心
地址:东城区北岗子53号
体育馆路分中心
天坛分中心
地址:东城区西小市72号
永外分中心
地址:东城区安乐林路55号
七个分中心的主要职责:负责各自辖区内授权直管公房的保值和经营管理,直管公房的修缮服务、夏季防汛、小区物业管理以及开展其他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