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康定县发展和改革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管理;承担信息、保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目标管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实施机关电子政务,制定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县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拟订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粮食、价格的重大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和实施意见;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协调招标信用体系建设及评标专家的监管;协调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地区经济协作;转报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承办康定县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编制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汇总并发布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全县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办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
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房地产投资调整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执行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县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编制政法、政权、城建、环保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和州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党政机关、政法基础设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城建、环保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支持藏区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藏区专项资金项目规划,提出使用藏区专项资金的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藏区专项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汇总申报藏区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指导、监督藏区专项投资项目计划的实施;指导本系统行政许可工作;贯彻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承办机关行政审批事项。
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核、备案和转报工业、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国家和省、州高新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进程,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联系、指导县级投融资平台项目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贴息资金和企业债券发行的申报工作;研究对外开发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国家、省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意见的贯彻实施;审查和转报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重要物资县级储备,审批、核准、备案、转报流通、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研究拟订流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四)社会事业发展股。
研究分析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参与社会发展相关法规的制定;统筹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并协调实施;协助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组织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以及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转报、安排省、州、县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五)农村经济发展股。
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编制全县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建设。
(六)价格收费管理股。
负责价格管理的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全县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地方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组织价格听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拟订全县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示;负责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中成本确认。
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工业品、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法规和政策;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监测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专项调查,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自律;负责全县价格监测网络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价格分析、预警、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基层价格监测业务工作。
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的法规和政策;制定权限内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等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发放和收费年度审验,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
综合管理股
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地方储备粮油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受理省级、州级储备粮油的轮换、动用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政策性粮油供应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策性粮食购销,组织协调县内粮食余缺调剂和县内外粮食进出;执行四川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订单生产,培育发展粮食流通龙头企业; 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粮食行政许可、审批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油计划、质量、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油的库存数量、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军供粮油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仓储设施设备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政策性粮油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执法监督检查。
负责全县粮食系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申报和组织实施;制定粮油收储和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国家、省和州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及管理工作;提出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的布局建议,并参与建设管理;负责仓储设施的新建、报废、占用、拆迁、置换的审核上报及监管工作;负责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评比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油存储资格的审批、认定工作;负责粮油库存数量、质量及仓储设施的清查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推动行业品牌产品创建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粮食收购网点及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和为农服务等工作,指导农村储粮新技术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检查工作。
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粮油财务管理政策,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负责粮食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粮油收购、粮食调拨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报告和会计决算工作;负责粮食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国资部门监管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贯彻落实国家粮改财务政策,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财务核算管理及军供差价款的结算拨付。
能源管理股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措施;衔接平衡交通规划和行业政策,参与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能源、交通重大建设项目。
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统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能源发展的目标和措施;研究分析、预测预警能源供需和能源应急对策及计划管理,提出促进能源发展、能源节约、能源安全政策意见;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生产安全管理;开展能源行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会同水务部门加强流域水电规划管理;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和建设管理;参与协调解决重大能源建设项目建设环境和建设条件;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工作,负责“送电到乡”等相关工作。
监测电力发展情况,拟订电力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电力发展布局,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电力项目和建设管理;提出电力结构调整意见,参与节能发电调度、直购电试点相关工作;提出电力改革政策和方案,协调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负责全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农网改造升级工作。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级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编制年度投资计划。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投资政策措施。提出县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安排建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负责权限内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农业、水利、交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及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负责国家、省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意见的贯彻实施。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八)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九)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县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二)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州和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县境内公路交通的统筹规划和发展协调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收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执行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研究提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措施建议。
(十六)负责监测、分析、预报全县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提出政策建议。监督指导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开展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调价方案,拟订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政策。
(十七)制定并公布县管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指导放开的市场价格定价行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政策,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制度。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实施价格行政执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
(十八)承担涉案物品价格评估。组织对农产品、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制定全县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粮油流通产业政策和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安排布局的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粮油品种结构调整。管理社会粮食流通,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地方病更换口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调拨和供应。
(二十一)负责县级储备粮管理,指导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收购、轮换、抛售计划,并组织实施。受理在县的省、州级储备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十二)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负责国家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提出全县粮食收购价格和销售限价的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二十三)制定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县粮食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仓储设施的报废、占用、拆迁的审核上报工作。
(二十四)指导全县粮食流通市场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县级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粮油市场的监管。推动行业技术改造、新技术运用。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二十五)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负责国家和省、州县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参与粮食收购资金的贷款管理。协助国资部门监管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
(二十六)指导粮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二十七)贯彻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做好军供差价款的拨付工作,保障军队(含武警)政策性粮食供应。执行有关粮油质量法规、质量(卫生)标准。承担全县粮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定。
(一)将原县物价局的职责、原县粮食局承担的除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以外的其他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将县水务局承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及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将县政府办公室承担的公共节能减排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五)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六)加强发展战略研究,重点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加强宏观经济、粮食粮油供应、价格政策性管理的预测预警,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搞好政府投资综合平衡,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推进可持续发展,提出保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地区发展差异。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做好水电等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拟订铁路规划并加强发展协调。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西部强省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大幅提升综合实力、阔步迈向中等发达省份的重要时期。根据《...
普通的大概是2000左右,要看你买多大的了,如果是100平米的话也就是20万这样,首付也就是4万这样了,首付是要在签合同的时候交清的,每一个地段的房价都是不一样的,看你是在老城区还是在新城区买了,比较...
房价是8274元/平方米。房周边环境:公交线路:653路,全程约23.4公里1、从花园桥南乘坐653路,经过29站,到达大羊坊东站2、步行约330米到达。靠近地铁口附近小区绿化率高,环境优美,周边配套...
(一)康定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为康定县发改局领导的股级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价格执法制度,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对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检查处理,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负责明码标价制度的实施及监管;开展价格服务;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指导全县开展价格检查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基本建设项目调概、初步设计审查和开工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负责权限内的由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水务、交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分别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水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初审后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审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开工及开工后的质量监督、进度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调概以县发展和改革局为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参加。
(二)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
1、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全县能源发展行业规划职责,重点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能源发展总量平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2、外商投资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合同、章程等进行核准。
本规定由中共康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康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近日,四川省环保部对甘孜州丹巴县磨子沟插草坪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磨子沟是革什扎河左岸一级支流,河流主源发源于金川县境内措朗沟。磨子沟全长60.4公里,集水面积753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16.0立方米/秒。丹巴县境内河段全长30.9公里,天然落差1 104.8米,是丹巴县水能资源较丰富的河流之一。目前磨子水电站已完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法规宣教股) 组织拟订全县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县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 施,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绩 效考评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务督察、环境信息发布、保密、信息、文电、会务、机要、档案 等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件、 报告的起草和调研工作; 负责管理环境宣传教育、 信访、 电子政务、 政务公开等工作; 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负责环境污染事 故和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报及联络工作。 负责环保干部队伍、 人才队伍建设; 拟订并 组织实施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 负责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干部 (人事) 和机构编制工作;负 责局机关退休干部工作, 指导二级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 承担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
(一)关于城市公交设施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管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公交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丹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丹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小荣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军民、胡正罡、欧阳娟、刘波、谭云
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洪宝
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李玉胜
凤城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与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卢秉辉
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王永巍
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科长:卢炳刚
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科科长:李凌一
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农业财贸科科长:杨军
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科科长:宋吉胜
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社会事业科科长:朱天帅
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科科长:隋煜
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张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