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财政贴息贷款 | 财政贴息 | 由财政支付贷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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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 款 | 借款人只偿还贷款本金 |
贴息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有关的商业银行合作,对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凡符合管理中心贴息条件的借款人,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可以申请的贴息额度,按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进行贴息。
国家创业贴息贷款指的是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简称小额担保贷款),即根据国家有关促进就业政策,针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创业所提供的金融信贷服务。它是由各级政府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经指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通过银行发放并由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贴息扶持的政策性贷款。2100433B
财政补贴的一种形式。国家对某些企业的某些项目贷款利息,在一定时期按一定比例给予的补贴。运用财政贴息的好处是:①用较少的财政资金可以吸引大量的社会资金,以保证国家重点建设资金的需要。②由于财政贴息首先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因而有利于调整投资结构,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③有利于降低企业产品成本,增加企业盈利,从而也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④对不同行业实行不同的利率,有利于建立合理的利率体系,有利于间接调节生产和消费。
总言之,就是在贷款期内,不需要你支付任何利息,但如果超过贷款期,即延展期就不在享受这个政策了。
所谓个人住房贴息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贷款担保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推出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购房人可在商业银行直接领取贷款,无须再到管理中心、银行跑两套手续,交两笔手续费。这样,贷...
贴息,就是贴现利息!贴现,是一种将远期的款子变为现款的行为。比如,你有一张三个月后到期的承兑汇票或者定期存单,而你现在需要用现款,那么,你可以用它来换现金用,但是,接受他的人损失了三个月的利息,那么就...
住房贴息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政策性贴息贷款,它是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对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凡符合中心贴息条件的借款人,由中心根据借款人可以申请的贴息额度给予利息补贴...
1 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 根据《中央财政资金贴息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财政贴息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 专项用于林业 贷款贴息的资金。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林业贷款是指各类银行 (含农村信用社) 发放的,符合 以下规定项目的贷款: (一)林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 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 立足于当地林 业资源开发、 带动林区、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 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 项目。 (二)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具有一定规模、 集中连片的工业原料林贷款项目。 (三)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苗圃)、森工企业为保护森林资源,缓 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项目。 (四)林农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林业资源开发和林产品加工贷款项目。 第四条 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率根据中国人民银
发放对象
房地产贴息贷款主要发放给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城市文化设施和公共福利设施的建设。如图书馆、电影院、机关行政办公楼、学校教学楼等。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对于个别影响较大,社会效益高,还款确有困难的项目可以适当延期;贷款额度由国家确定,银行在国家规定年限内负责发放;国家偿还贴息额的来源可以从原财政拨款中划出一部分以及所在部门的其它收入。 2100433B
昨日,梅州市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在中国建设银行梅州分行签约发放,标志着我市成为继广州、珠海之后又一个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的城市。
昨日上午9时,记者在中国建设银行梅州分行看到,许多市民排队等候办理贷款业务,市公积金中心特别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向市民耐心解答最新的“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市民李先生说,推出这个业务加快了放款速度,现在再也不会被开发商催了。
何为“公转商”贴息贷款呢?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借款人按商业性贷款利率标准支付利息。商业性贷款基准利率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所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承担并委托商业银行按月支付给借款人。
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公转商”所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承担并委托商业银行按月支付给借款人,这既可满足缴存职工当前和未来刚需型、改善型住房需求,又能解决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缩短公积金贷款排队轮候时间。
据了解,2015年我市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全市职工用于住房消费资金达30.12亿元(其中当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5.56亿元,同比增长99%;个人提取额14.56亿元,同比增长55%),资金日趋紧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实行排队轮候放款措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增加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化解资金不足的风险,解市民购房“燃眉之急”,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推出“公转商”贴息贷款举措,通过“公转商”贴息贷款来撬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
此外,记者了解到,购房职工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贷款流程不变、个人利息负担不增加(差额部分由公积金中心支付)、同时缩短了排队轮候时间,但同时提醒因个人原因造成贷款逾期产生的罚息、复利等不予以贴息。
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说,目前全市有23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76%,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增至90%,个贷率位居全省第六位。该负责人说:“我市‘公转商’贴息业务的启动,将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自住和改善型住房的需求,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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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差如何支付?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利息差由谁支付?商业性贷款基准利率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所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承担并委托商业银行按月支付给借款人。
贴息金额如何计算?月贴息金额=贴息贷款余额×(商业性住房贷款基准年利率-公积金贷款基准年利率)÷12。(首套房认定标准由承办银行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借款人因购买二套房及以上产生的上浮利息部分不予贴息;超过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部分、因贷款逾期产生的罚息、复利不予以贴息。)
贴息如何支付?公积金贴息贷款遵循“先付后贴”的原则,贴息金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支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收到贴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借款人的贷款还款账户内。
2016年8月18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吉林分行共同举行了“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合作签约仪式,吉林市“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正式落地启动。
“公转商”贴息贷款全称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即指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流动性相对不足时,由商业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其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借款人每月仍按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本付息,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银行利息差额补贴,待资金流动相对充足或满足双方约定转回条件时,再将商业性贷款转回住房公积金贷款。
推行“公转商”贴息贷款是中心积极应对公积金资金紧张现状、保障职工公积金使用权益的重要举措。自2014年10月以来,中心积极响应国家部委和省、市相关政策要求,采取系列措施释放结余资金,放宽提取和使用条件,支持职工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消费。通过多轮利好政策刺激,吉林市房地产市场明显“回暖升温”,职工购房热情增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量和购房消费提取资金量随之增长。据数据统计显示,2016年7月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达93.3%,同比增长了10.2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
面对日益严峻的资金供求矛盾,中心坚持“贷款门槛不升、贷款额度不降、贷款需求不压”的原则,采取多方措施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需求。近日,中心与中信银行签订了授信贷款协议,申请授信额度用以满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2016年10月1日起,中心将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轮候制度,而同步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使《吉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落地启动,将有效缓解公积金贷款的排队现象,防止职工经历漫长的“等贷期”。同时,“公转商”贴息贷款不会增加职工还款压力,借款人每月按公积金贷款利率偿还贷款,享受与公积金贷款相同的提取使用政策。
“公转商”贴息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力银行资源,实现银政合作的又一次有益尝试,这项兼具前瞻性和灵活性的业务,是对刚需购房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有力支持,是实现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的重要手段,必将对进一步化解房地产库存压力、促进吉林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