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地 址 | 长治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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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政府组织 | 属 性 | 非盈利 |
机构名称: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负责中心党、政决策的贯彻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搞好信息调研、反馈,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为领导决策提供可行性建议。2、负责中心各类业务文件的拟稿、审核、送签、印发,做好文字综合工作。负责中心重大问题的呈请呈报。3、督促、监督、检查各部室及分支机构对中心领导班子的决议、决定、批示以及其他事项的贯彻和执行情况。4、负责公积金中心系统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行政管理、车辆管理、后勤管理、报刊征订、文件资料账表印制及综合保障工作。5、负责中心文印、档案、人事、编制、内部制度建设等工作。6、加强中心内部经费管理,精心计划,合理支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降低管理费用。7、做好外部协调工作,对外宣传联络工作,外来单位和人员的来访接待工作,各类会务的组织安排工作。8、负责组织中心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并对其上下班和参加集体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对中心人员进行季度和年度的业务考核工作。9、树立服务意识,搞好组织协调和职工福利及后勤保障工作。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住房公积金财务科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和纪律,保障资金的安全运作。2、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3、负责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款的归集、使用、核算、对账工作。4、负责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款等有关账户的设立及管理工作。5、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基数调整、降低提高比例,缓缴、补缴等业务的审核工作。6、负责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支取审批工作。7、负责承办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调拨工作。8、根据《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负责中心财务预、决算,统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增值收益表、增值收益分配表的汇总编报工作。9、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档案的整理工作,期末及时归档。10、负责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专户支票、印鉴的保管工作。11、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业务关系的协调工作。12、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咨询工作。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信息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公积金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2、负责服务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3、负责数据库的管理及数据备份工作。4、负责服务器主机及数据库的安全检查工作。5、负责计算机、打印机、UPS电源的管理及维护。6、负责中心内部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7、负责磁卡查询系统的管理及维护(包括各网点:经纺煤矿、漳泽电力、天脊集团)。8、负责计算机设备技术资料的保存工作。9、负责协助、指导中心各部门对公积金管理系统的运行,对运行过程进行维护、管理工作。10、负责分中心、各县(区)管理部公积金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11、负责分中心、各县(区)管理部公积金数据的维护工作。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资金运营科
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政策和具体实施,编制、执行年度委托贷款规模和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负责贷款风险防范、逾期贷款清收、不良贷款处置等贷后管理工作及与贷款担保单位、抵押登记单位的业务协调工作。3、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咨询、申请受理、贷款资格审核、签约、发放、回收、催讨等业务。4、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用体系的建立与跟踪管理。5、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承办银行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6、负责按月编制贷款情况的统计报表和业务报表,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7、负责购买国债,并做到保值、增值。8、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使用审核。9、负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征稽科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落实、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行政执法。2、负责对中心、潞矿分中心和各(县区)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征稽执法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3、负责审核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单位住房公积金集体转移封存业务。4、负责受理群众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5、负责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责令限期办理和处以罚款。6、负责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拒缴、少缴、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7、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征缴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及政策性住房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长治市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展规划;起草住房公积金地方性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实施;
4、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5、负责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行为进行处罚;
6、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提出住房公积金增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9、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交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10、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帐;
11、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帐,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12、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13、向市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14、向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帐核销申请,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帐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15、市中心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做到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决策、统一管理。市中心根据不同情况对派出机构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
16、负责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17、负责公房出售收入的管理工作;
18、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管委会决定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西省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长治市城区长兴中路58号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沁县管理部,地址:长治市沁县沁州北路96号
地址:平安西大街365。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河东大道1068 电话:0731-58577200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为1994年2月成立的湘潭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4年4月经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求意见表 总体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 省、市有关规定存在的问题 和具体表现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 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 的问题和具体表现 我单位在工作作风、为民服 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具体 表现 对我单位进一步加强作风建 设、完善制度、改进业务办 理有何意见和建议 对我单位深入开展党的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有何意见和建 议 注:填写总体评价时,请在相应选项下面的空格内划“√” ,如填写内容 较多可另附纸张填写。
长治市审计局
长治市市政管理处
长治市城建档案馆
长治市照明管理处
长治市建筑节能审图管理中心
长治华润总公司
长治市燃气热力管理处
长治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长治市建筑经济管理站
长治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办公室
长治市排水管理处
长治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山西省第二建筑设计院
长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长治市煤气化总公司
长治市供水总公司
长治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
长治市城市建设发展公司
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长治市管网建设管理中心
长治市惠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项目部)
长治市城市建设测绘中心
长治市政府工程建设事务管理局
长治市建设和市政公用安全监督站
其中中共党员两名,中级职称一名,平均年龄30岁,是一个年轻的充满活力的团队。目前管理着全县170余个缴交单位,7500余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目前已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个人装修贷款、二手房贷款、购房支取、还贷支取以及退休支取等各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