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省人大、省政府制定的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起草全市与水法规相配套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区)间的水事纠纷。
(二)拟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全市水利规划、水利水电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日常工作。
负责防汛抗旱调度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有关经费、物资的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发布雨、水情公告和水旱灾害统计工作;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推行水利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负责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及其岸线和水工程;负责对全市江河采砂实施监管。
(七)负责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小水电电气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排灌、节水灌溉和缺水地区人畜饮水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九)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十)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水行业贯彻执行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政策以及各项水规费的收缴、使用和监管,对全市水利建设资金实施监管;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实施监管;指导全市水利经济发展和水利综合经营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综合经营工作职责。
(三)增加村镇供水管理职责。
(四)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信息、统计、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普法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水利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县区之间的水事纠纷;指导监督长江采砂管理工作。
(二)规划基建科
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承办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水利工程建设的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贯彻实施水利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和质量标准;负责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组织验收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水利管理科(水土保持科)
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开展防洪论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按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四)水资源科(全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
(五)财务科
编制全市水利部门预算;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水利资金和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规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利投资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全市水利资金实施监管;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六)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配备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天津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天津市水利局加挂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牌子。天津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一)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组织起草地方...
先说具体的吧,你公司生产的大部分产品都应该属于CCC认证产品,质监局正管啊。 至于你说是否对公司有影响,要描述一下质监局在你公司都查阅了什么文件资质?是以什么名义来的?举报还是巡查、还是其他什么。进仓...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三)村镇供水管理的职责分工。按照《池州市村镇供水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市水务局为村镇供水的行业主管部门;市建设、环保、卫生、物价、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村镇供水的规划建设、水资源保护、水质检测、经营服务等进行监督管理。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崩兴宇、局长、党组书记
孙光敏、副局长、党组成员
彭文季、副局长、党组成员
张汉桥、副局长、党组成员
吴德元、副局长、党组成员
陈新春、总工、党组成员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池州市贵池区水务局
(二)取消指导全区水利行业综合经营工作职责。
(三)增加村镇供水管理职责。
(四)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区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含纪检监察人员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4名。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鲍晓龙(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水务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防汛抗旱、水利兴修工作,分管财务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郑权(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长江河道采砂、平安建设(法制教育)、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江砂管理办公室、长江河道管理局,协管防汛抗旱、水利兴修工作。
刘晓锦(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工作。分管水政水资源科、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
纪清(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计划、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工程管理科、水利规划办公室。
汤银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来信来访、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分管村镇供水管理办公室,协管办公室。
杨卫东(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负责工会、局联系村(社区)工作,协管江砂管理、招商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