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包括土地资源、土地制度、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与整治等章。
封面
崇州市国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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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新貌
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李长江视察东关乡土地开发
重视荒坡开发。国为东关乡千亩板栗地,板栗长势喜人
外塑形象,内强素质。国土局经常开展业务培训
国土局领导认真学习政治业务
省市国土领导来崇州视察土地管理工作
崇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省级评审验收
重视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保护,将保护标志和保护责任落实到田志和个人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市 委书记梁恩玉、市 长杨仲强出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签字仪式
获成都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国土管理 工作先进集体”奖牌
获成都市委、市政府颁发的“文明单位标兵”奖牌
执法监察在现场
重视土地档案管理,档案工作达到省一级标准
崇州市政区图
崇州市地势图
崇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
《崇州市国土志》编辑人名单
序言
凡例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资源概况
第一节 区域沿革
第二节 气候与灾害
第三节 水
第四节 生物
第五节 矿产
第六节 旅游景观
第七节 社会经济
第二章 土地资源
第一节 地质地貌
第二节 土壤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第四节 土地后备资源
第五节 耕地与人口
第三章 土地制度
第一节 所有制
第二节 使用制度
第三节 使用制度改革
第四章 税费
第一节 田赋
第二节 农业税
第三节 契税
第四节 土地税
第五节 规费
第五章 地籍管理
第一节 土地调查
第二节 土地登记
第三节 调解土地纠纷
第四节 地价
第六章 建设用地管理
第一节 计划
第二节 审批
第三节 管理与服务
第四节 补偿
第七章 执法监察
第一节 土地清理
第二节 “三无”乡镇活动
第三节 信访
第八 章宣传、科教、档案
第一节 宣传
第二节 科教
第三节 档案
第九章 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二节 农业区域开发规划
第三节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第四节 城镇用地规划
第十章 土地开发与整治
第一节 开发
第二节 整治
第三节 西河工程
第十一章 农业区划
第一节 发展状况
第二节 农业资源调查
第三节 综合农业区划
第四节 成果运用
第十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第二节 作风建设
附录
一、荣誉录
二、重要文存
三、考订
编后记
版权页
《大设计》无所不在。在会议室和战场上;在工厂车间中也在超市货架上;在自家的汽车和厨房中;在广告牌和食品包装上;甚至还出现在电影道具和电脑图标中。然而,设计却并非只是我们日常生活环境中的一种常见现象,它...
本书分为上篇“平面构成”和下篇“色彩构成”两个部分,每一部分的最后章节选编了一些本校历年来学生的优秀作品作为参考,图文并茂、深入浅出。此外,本书最后部分附有构成运用范例及题型练习,可供自考学生参考。本...
本书从招贴的起源、发展到现代招贴设计的运用,阐述了招贴的分类、功能及设计形式等基本知识。全书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讲述了如何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的招贴设计中。全文内容基础,表述深度恰当,以简单的理论知识引领...
[目的]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解译结合区域地质调查和土壤地球化学调查,对崇州市开展农业地质背景调查和适宜性评价.[方法]在Delphi专家调查的基础上借助层次分析法(AHP)对崇州市农业地质背景因子进行分析,得出各因子的单一和组合影响权重.选取权重影响较高的多个因子通过GIS手段进行综合分析,最终得出多因子叠加影响下崇州市农业地质背景适宜性评价的等级划分.[结果]崇州市西南部地质背景适宜性评价等级最高,最适宜主导农作物的种植和生长;中部和中北部适宜性评价较高,可作为示范基地扩展建设区域;中部和东部地区具有发展种植主导农作物的潜力.[结论]研究结果为崇州市的农作物种植和粮食基地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
根据上述职责,崇州市国土资源局内设10个机构:
(一)崇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秘事务、综合信息、文电、会务、修志、综治、保密工作;负责工作目标管理、新闻宣传、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党务、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群团等工作。
(二)崇州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对全市国土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成都市国土资源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决议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监督监察,督促局属各科室、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对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进行督办;检查、调查全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根据检查或者调查结果,对全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或者改进建议;受理对全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和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的检举、投诉;检查全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指导局属单位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宣传和推广运行高效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经验。
(三)崇州市国土资源局计划财务科
负责对各项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和管理;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对其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征收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土地收益;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劳资工作。
(四)崇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负责审查服务对象的报件资料并决定是否受理;负责办理土地、矿产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负责受理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备案;负责非常态性业务事项的受理,参与会审研究处理办法;负责接受咨询、查询和司法部门对土地使用权的查封、解封、过户;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五)崇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
负责全市城乡地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土地日常变更动态监测等工作;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组织制定和实施地籍管理技术规程。
(六)崇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负责全市土地市场管理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出资、租赁和划拨;组织协调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组织实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定年度供地计划,负责国企改革中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土地二级市场的监管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和土地等级评定与监测;负责对土地评估机构的监管。
(七)崇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科
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等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参与城市、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拟订与呈报;负责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初审和集体建设用地初审;负责圈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八)崇州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
负责拟定和呈报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负责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下达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负责农村集体土地非农业用地流转管理,检查监督被征用土地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征(占)土地批准后实施的程序、补偿安置标准和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立项、验收和占补平衡工作;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金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管理耕地保护基金,制定耕地保护基金年度分配方案;监督管理耕地保护基金发放,监督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工作。
(九)崇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
组织起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项;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行政执法的监督;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政策法规文件汇编;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违法问题及时调处;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监督检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占)用、土地登记发证、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矿权转让、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使用、地质灾害防治等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十)崇州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负责依法进行采矿权的登记、授与、变更、注销管理工作;负责采矿许可证和采矿权招标、挂牌、拍卖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市矿山企业年度检查、矿山年报统计,维护正常矿业秩序;调处采矿争议纠纷;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危险点防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初审。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崇州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崇州市国土资源局贯彻执行国家、省、成都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建议;根据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要求,拟订国土资源调控、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崇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起草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三)崇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初审、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初审和集体建设用地初审;负责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产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崇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土地确权,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制定、完善有关地籍管理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地籍调查、登记发证和土地分等定级的责任。
(五)崇州市国土资源局拟订耕地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承担监督管理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政府、成都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崇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七)崇州市国土资源局拟订土地使用权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的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建立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的责任;承担报市政府审批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责任。
(八)崇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规范全市统一的土地市场,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督管理地价;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矿业权市场,负责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
(九)崇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矿业权的登记管理,监督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负责国家规划矿区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管理,负责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十)崇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址保护区;承担对地下水动态监测,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的责任;负责各类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负责编制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地质灾害纠纷调处工作。
(十一)崇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监督管理片区国土资源所履行职责情况。
(十二)崇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和管理,参与拟订收益分配制度;负责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
崇州市国土资源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16名(其中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负责人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