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十二五”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 | 性 质 | 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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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财建〔2011〕1070号 | 颁发单位 | 财政部 |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十二五”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建〔2011〕10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十二五”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效果,促进“以奖促治”政策取得更大成效,推动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等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职责,深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建立资金引导、示范引导、政策引导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力度,在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的同时,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中央引导,地方推动。推动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将工作重心下移,中央重在政策引导,工作职责主要在地方政府。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各地应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规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作为重点支持范围。
集中投入,连片整治。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各方资源,吸引社会资金,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地应结合本地区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和发展上的优势,选取合适的环保适用技术和运行管理模式,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三)主要目标。
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到2015年,全国共完成6万个建制村(占全国总数的10%)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建成一大批国家级生态示范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使环境问题突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村庄基本得到治理,农村环境质量初步改善,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明显提升,有效推动农村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污染减排、环保宣教等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十二五”期间,应着重完善农村环保资金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逐步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范围,加快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进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份,要在巩固试点示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连片整治实施范围、提升连片整治实施效果;非示范省份应积极开展连片整治试点。
地方各级财政、环保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及财力状况,建立稳定的农村环保资金渠道,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配合专项资金投向,并切实保障项目前期经费、组织实施经费以及考核验收、监督监测、成效评估等工作经费。同时,地方各级财政、环保部门要同国土、建设、交通、农业、水利等涉农部门加强协调沟通,鼓励和支持其他涉农资金与农村环保资金整合,集中投入综合整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激励和监督手段,不断促进资金管理机制创新
(一)优化预算安排。为进一步强化地方职责,充分调动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十二五”期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根据各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财力可能,核定对各地的资金补助规模,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国家级生态乡镇、国家级生态村的创建。各地在资金补助规模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自主选择项目,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备案。各地报备的实施方案是预算安排、项目实施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预算执行跟踪与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示范省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督查和专项资金核查,强化过程和结果监督;加强项目验收和环境成效评估,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工作机制。
(三)完善奖惩机制。实行项目储备、预算执行、项目实施成效与预算安排联动;鼓励农村污染防治项目适用技术和工艺的研发及推广,引导国家重大环保科研成果的示范试点应用;推动管理创新,对采取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一体化模式的项目进行补助(奖励);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对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费用进行补助(奖励)等。
地方各级财政和环保部门要不断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认真执行责任制、报备制、参与制、公示制等制度,建立县级环保部门审核、县级财政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核付资金的县级报账制度,完善项目招投标制度,建立专家审查和现场勘察相结合的项目审查机制。要不断推动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审计监督、考核验收等手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基础工作
(一)加强统筹规划。各地应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认真谋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组织编制“十二五”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区域、治理重点内容、预期治理成效等,提高连片整治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连片整治村庄原则上从实施方案中选取,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合理确定连片整治布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区域要按照国办发[2009]11号文件规定的“以奖促治”政策优先实施范围要求,保障直接影响群众健康的水环境安全,并结合当地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重点工程确定。为进一步突出治理成效,在具体项目布局时,要将三个方面的村庄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一是《关于印发〈“问题村”环境治理应对机制与程序〉的通知》(环办函[2010]44号)确定的“问题村”;二是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纳入减排范畴的村庄;三是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所确定重点流域优先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
(三)科学选取治理方式和技术模式。在收录本地区科研院所和环保企业研发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对区域性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实行连片整治,因地制宜,科学选取适宜不同自然生态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低成本、高效益、便于运行维护的农村环保治理方式和实用技术。
(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进行项目储备,适时掌握项目申报、资金安排、项目实施、运行维护等情况,提高项目管理的计划性和科学性。项目库实行分级管理和动态管理,按国家、省、市、县四级(省直管县除外)权限建立项目库。省级财政、环保部门定期组织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做好项目储备,动态更新已安排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运行维护情况。
(五)建立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长效机制。项目布局时,要预先考虑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维护问题,包括运行维护方式、资金解决渠道等;实施方案制定和污染防治技术选取时,既要考虑建设成本问题,还要考虑运行维护成本和难易程度;项目通过验收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办理资产移交,结合本地区城乡基础设施管理权限划分,明确设施管理主体,加强技术指导,建立健全设施维修、养护、运行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财政补贴、村镇自筹、收取费用等方式解决运行维护资金。鼓励开展集中运营和委托第三方运营,促进设施运行维护的专业化、市场化。
五、采取综合配套措施,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一)加强示范引导。“十二五”期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通过重点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促使各地积极探索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建成一批符合本地区自然生态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示范区,不断总结经验,为本地区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等,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
(二)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农村主要水污染物及农业源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促进农村地区污染减排,调动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研究制定相关财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科技支撑。通过规范制定、资质管理、信息收集以及技术示范推广等,规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实施水平,引导推动农村环保技术开发、设备制造、技术服务、设施运营等农村环保产业发展。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当然有区别,除了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局,其余一般都是市县级环保局,而环保厅一定是省环保厅。环保局就是环境保护局,比如有的化工厂向长江里排污,就由环保局进行处罚。以北京市环保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北京市...
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问题 随着沿海经济的迅猛发展,近海海域遭到越来越严重的污染,使海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并对生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近海水域的污染已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
环境保护论文 大家的生活都是离不开生活的,你我的生活都与环境有着息息相关的,谁都离不开谁的。 我校地处工业比较发达的东北塘镇农坝村,这里是镇里的工业园区。前几年,工厂像雨后春笋在农坝村安营扎寨,铸件厂...
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 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 通知》(国办发 [2009]11 号)要求,并结合农村环保工作特 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 金)是指中央财政为支持农村环境保护,鼓励各地有效解决 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而设 立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庄,实 行“以奖促治” ;对通过生态环境建设达到生态示范建设标 准的村镇,实行“以奖代补” 。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 资金支持范围 第五条 实行“以奖促治”
兰 州 市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项目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项目单位所在地:兰州市 县(区) 填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制 编号: 申 请 事 项 一、申请兰州市污染治理项目资金单位必须填写《兰州市污 染治理项目资金申请表》 ; 二、申请项目要符合财政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 17号令《排 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三、申请使用贷款贴息的单位,必须提供经办银行出具的专 项贷款合同和利息结算清单; 四、申请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的单位必须与市环保局签订承诺 书。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治理项目 申请资金性 质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财务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隶属关系 1、省属 [ 厅(局、总公司 )] 2 、市属 [ ( 局、总公司 )] 3、区属 [ (
《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于2015年11月30日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制定,经报请国务院同意,并经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审议通过。
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售电侧改革后,参与竞争的售电主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三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低供电服务。
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要求和工作部署上来,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统一领导,健全组织,充实人员,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理顺工作机制,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各预算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抓紧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和技术支撑。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研究完善政府会计制度,探索实施中、长期预算管理,编制滚动预算。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制度改革,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增强预算绩效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考核制度,对工作做得好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做得不好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1年7月5日
关于加强农村气象设施保护和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乡镇自动气象站、地质灾害易发区单雨量站、乡镇气象电子显示屏、村气象预警大喇叭等气象设施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侦察兵、消息树”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市政办电〔2013〕21号)要求,现就加强农村气象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一)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气象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灾害性天气测得到、报得出,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得出、收得到、用得上。
(二) 切实加强已建农村气象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根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迁乡镇自动气象站、单雨量站,不得在观测站周围设置 障碍物或栽种高棵植物,以保证气象探测资料序列的连续性、代表性、准确性。确因实施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乡镇自动气象站的,乡镇政府应事先征得当 地气象主管部门同意,迁建费用由迁建部门承担。要加强农村预警大喇叭的看护,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年度在线率达到85%以上。
(三)明确农村气象设施管护责任。乡镇自动气象站、乡镇气象电子显示屏由各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协理员管理;地质灾害易发区单雨量站由所在村气象信息员管理;村气象预警大喇叭等设备由各行政村气象信息员管理。
二、继续加大对农村气象设施正常运行的投入
截至2013年底,辽阳地区已建成36个乡镇自动气象站、37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单雨量站,安装36块乡镇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和526部村气象预警大喇叭,共享水务部门自动站22个。由于数量大、分布广,对气象设施运行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继续加大气象设施业务运行经费的投入,确保各类气象设施运转正常,信息传输通畅。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与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管理
(一)发布内容
气象灾害大喇叭和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包括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及气象服务类信息;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农业技术、病虫防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御等服务信息以及政府或其他政府部门需要发布的其他公共服务信息。
(二)发布责任
气象信息由各级气象部门编制与发布;其他单位的信息由本单位编制并加盖本单位印章或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气象部门发布并存档。
信息发布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由其责任人对本单位发布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三)发布频次和时间
乡镇天气预报等信息每天发布2次;农业气象服务信息在春耕生产、病虫害发生、气象灾害频繁时,根据农业生产需求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随时发布。大喇叭广播时间为上午8时以后、下午16时以后,除特殊情况外,晚上一般不播报。大喇叭、电子显示屏每次连续广播2~3遍,时长一般不超过5分钟。
(四)发布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通信管理部门等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和保障信息发布安全,建立内部信息安全责任制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确保依法发布各种信息内容。
四、加强督导考核
市政府将农村气象预警大喇叭在线率列入2014年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市气象局要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加强督导考核,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农村气象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率达到规定标准,切实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