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长沙市土地整理中心 | 所属部门 |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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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长沙市 |
一、 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计划;
二、 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和运作土地开发整理示范项目;
三、 组织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 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咨询、服务及评价,对区、县(市)编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进行复核和技术指导并上报审批;
五、 管理、使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各方面资金,壮大土地开发整理资金;
六、 开展耕地后备资源的调查;
七、 建立市级项目库,建立和完善全市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信息库;
八、 在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充分的项目论证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运用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建立耕地补充储备库;
九、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长沙市居民,且名下无房,第一次购房,90平方米以下,收契税1% 2、144平方以内收契税2%;144平方以上收契税4%
广西国土厅土地整理中心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电话:(0771)5360563
长沙市某土地整理项目招标文件——1.1项目名称:长沙市*****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第2标段 1.2工程建设地点:*****境内,涉及田心坪村的9个村民小组; 1.3建设规模:整个项目土地整理面积约240.72公顷,分为4个标段; 1.4招标范围:乔口镇田心坪村的土地...
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监制办理制度(试行) 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长规信发 [2009] 34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 (以下简称“公告牌” )监制工 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提高对外服务质量, 加强内部管理, 确保 公告牌监制业务办理的正确率和正点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从事公告牌监制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办卷制度 第三条 首问责任制 凡对来中心办理公务或来访者, 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推诿, 不敷衍,对咨 询者需耐心解释,工作人员有引领来访者到相关处室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处的 职责。 第四条 限时办结制 中心公告牌监制业务的办卷时间均为 2个工作日(从网络申报到审核完 成)。其中经办人不超过 1个工作日,审核人不超过 1个工作日。 进入绿色通道的案卷,原则上工作时限为 1个工作日。 第五条 实行投诉举报
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 正式组建于2001年8月,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省编委《关于成立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的批复》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并指导各省辖市组织实施;承担重点项目的实施;对地方编制项目计划进行技术指导;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和运作项目;开展有关的调研及技术研究;参与拟定有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管理办法;承担技术培训;承办项目的鉴定、验收和复核;参与项目财务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等;参与编制全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承办土地开发整理信息服务;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等。
黑河市土地整理中心为黑河市土地整理中心,规格为正科级。
山西省土地整理中心是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
受国土资源厅委托,承担国家级和省级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项目预审、计划编制、项目实施、资金审查、工程验收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在近年来出台的《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工作程序》等文件法规中,进一步赋予中心对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