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长沙关于启用新采购文件范本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单位 | 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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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5年8月3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范本和操作规程,现就启用新的采购文件范本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遵照执行。
1、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采购文件范本及附表(2015二)》,并按格式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和发布采购信息。
2、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参照货物公开招标范本格式并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
3、对于正在予以实施尚未完成采购程序的项目,须根据序时进度及相应流程要求,按新的采购文件范本及附表的要求执行。
4、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操作流程,督促和要求评审专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程序到位且合法。对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及单一来源采购的,在进行成交结果公告时,应保证成交结果与一并提交的中标供应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一致。
5、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范本和操作规程,现就启用新的采购文件范本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遵照执行。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项目...
1\采购单位向财政局申请资金(预算)2\财政局审批采购 方式3\采购单位委托中介或自行组织采购4\采购单位对采购 内容进行验收并向财政局申请资金结算.
询价采购文件标准范本 (2015年版) 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 下达的采购计划 (项目编号 : ) ,我单位委 托重庆市永川区 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对 (项目名称: ) 实施询 价采购。 1.采购内容: 。 2.采购金额: 。 3.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作日,上 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持单位介绍信到重庆市永川区 小型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 5.公告发布 5.1 本项目公告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三个工作日 )。 5.2 发布公告的媒体:本采购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 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永川区 ( 党务政务公开查询平台、 本部门门户网、 公示栏及 广播等信息发布平台,请据实填写 )
广 西 X X X X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询价采购文件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 号 : 采购 代理机 构:广 西 XXXX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XX月 XX日 目 录 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 .............................. 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16 第四章:评审办法 ..................................17 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18 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22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广西 XXXX 招标有限公司受 委托,根据《中华
关于启用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通知
青建管办〔2015〕4号
为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省外进青建筑企业登记备案的工作效率,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启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系统的通知》(青建工〔2015〕300号)文件要求,自2015年9月1日起,省外进青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启用《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9月1日起,凡进入我省的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启用新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作中对照附件清样认真核对,并可通过扫描“证书”右上角二维码进行企业资料核查。
二、对已办理登记备案的省外进青企业,原有效期内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督管理手册”,“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备案手册”和“省外进青监理企业备案手册”仍然继续使用,至有效期限日废止。
三、根据企业不同类别,“证书”颜色分别为:施工企业为蓝色,监理企业为粉红色,勘察企业为黄色,设计企业为白色。
2015年8月31日
川建勘设科发[2015]554号
为提高我省勘察设计成果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水平,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发建设了“四川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并在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了1年多的运行,取得了应用成果。经研究,决定全面启用“四川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办理勘察设计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平台功能
应用“四川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采集工程勘察和设计企业、人员、工程项目信息,建立全省统一的勘察设计行业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基础数据库,实现全省工程勘察和设计合同备案、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报告、人员管理、统计年报和季报等业务的网上办理,实现全省勘察设计企业、人员和工程项目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在线监管和查询服务,实现省外入川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网上办理核验。
二、工作安排
(一)信息平台培训
为了推进“四川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的应用, 8月中旬,举办主管部门信息平台应用操作培训会。8月下旬,举办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施工图审图机构信息平台应用操作培训会。
(二)信息平台试运行
9月1日至12月31日,信息平台试运行。12月31日前,各企业将其从业人员信息录入信息平台,申领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图机构及从业人员数字证书。在试运行期间,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双轨运行。
(三)信息平台运行
2016年1月1日起,信息平台正式运行。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图机构及从业人员,应用数字证书登录信息平台,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报告、从业人员变动、企业季报年报和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核验等业务。对未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的业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三、信息平台应用
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www.scjst.gov.cn>),进入 “勘察设计”频道,在该频道左侧点击“勘察设计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图标,进入信息平台。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1、施工图审查机构应用信息平台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实行项目在线审查、在线填报、在线打印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2、审查机构应用信息平台,审查勘察、施工图设计报告时,应核实勘察、设计单位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对未进入勘察设计行业基础数据库的人员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应报告负责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审查机构应用信息平台,在线审查勘察、施工图设计报告时,应及时上传送审表及附件、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意见记录表、审查意见回复单、审查结果表。
4、施工图审图机构对未应用信息平台办理的勘察、施工图设计项目等业务,应要求建设单位督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应用信息平台办理相关业务,并按初步设计管理权限,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工程勘察单位申报
1、工程勘察单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前,要应用信息平台填报工程勘察信息。
2、工程勘察单位在进场前3天,应通过信息平台填报勘察项目的地点、进出场时间、主要技术人员和钻探单位等信息,获得项目编号,信息系统将自动把项目编号发送到建设单位。
3、工程勘察单位完成工程勘察作业后,应通过信息平台把勘察作业成果等信息上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给审图机构。
(三)工程设计单位申报
1、工程设计单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各类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应用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2、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业主单位提供的项目信息,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人员安排,各主要设计专业负责人在信息系统填写设计工作内容并提交相应成果。
3、工程设计单位根据各专业负责人提交的设计成果进行汇总,应用信息平台将最终的设计成果提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应用信息平台,将设计成果提交施工图审查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平台应用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统一部署,督促所属单位应用信息平台及时准确的填报信息,并加强核实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督促本地区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用信息平台办理相关业务。各企业应指定人员负责应用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二)未应用信息平台进行审查的勘察、设计项目,将不能在“信息平台”查询,并不得计入该勘察、设计单位的业绩,审查机构不出具审查报告。
(三)2016年1月1日起,个人相关信息未进入信息平台,未通过审核的技术人员,不得在图纸上签字。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通过本系统,审核在图纸上签字人员的相关信息。未通过信息平台办理合同备案的项目,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予审查,各级主管部门不予认定其业绩。
(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加强质量监管、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的高度,认真做好信息平台应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管等工作,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职责,督促各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录入,保证信息平台运行的效果。
(五)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不定期抽查各级主管部门、各企业应用信息平台办理业务的情况。对审查不严的主管部门和上报虚假信息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六)8月31日前,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把负责信息平台应用人员名单(见附件)报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
1、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
联 系 人:王林楠
联系电话:028-85521659
电子邮箱:568209912@qq.com
2、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联 系 人:赵小敏
联系电话: 028-62690032
电子邮箱:1095615492@qq.com
附件: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络员回执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