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安全督查科 | 所属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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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重庆市 |
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和督促执行;研究制定全区城管制度、办法、措施;负责城区内机动车违章占道查处案件审查、监督,依法管城;负责指导全系统的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执法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审核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听证,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协调工作,参与涉及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报送和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工作;负责编制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市政管理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市对区城管目标实绩考核的迎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管目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考核工作;承担重要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鹅岭正街179号
不同地方的园林管理局,其科室设置有些差别,一般有综合科、公园广场管理科 、市区绿化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 、规划绿地督查科、园林科技科等。主要工作有: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
园林管理局设计科就是设计图纸的,规划方案的。但是这个是事业单位,很好混的。呵呵。不用紧张。如果你讨厌画图,就去绿化科吧。管理树木和花草的。
市政园林管理局工程收方记录表 工程名称 城内市政零星维修 2011年7月30日 1、 宝城路及宝城支路人行道维修: 1、 安装人行道( 250×250)新素板: 5.25m×4.95 m+ ﹙5.1m+4.9m﹚÷2×16.9m-树池 36块÷16块/㎡= 108.24㎡; 2、 拆除人行道板: 108.24㎡; 3、 浇灌С15砼垫层: 108.24㎡×0.09m=9.74m3; 4、 外运: 9.74m3+108.24㎡×0.03m=12.99m3; 5、 安装路缘石新路缘( 500×150×100): 33.5m 6、 拆除砼路缘石: 33.5m; 7、 升降井盖: 1个; 8、 拆除人行道板: 108.24㎡。 2、 宝城路人行道维修: 1、 安装人行道( 250×250)新素板: 8.3 ×4.9+( 280+82)÷16块/ ㎡= 63.3㎡; 2、 安装人行道( 400×40
一、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一是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方案结合实际,量体裁衣,进一步做到\"自选动作\"出彩,结合反\"四风\
(一)机构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房屋安全鉴定所
(二)隶属关系: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三)机构规格:正科级
(四)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五)服务范围(职责):
1.负责綦江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2.承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3.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重庆市綦江区房屋安全鉴定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大楼二楼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挂重庆市綦江区地震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后由《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綦江委〔2014〕72号)文件规定,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再保留区地震局牌子,防震减灾相关职责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承担。其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颁发的有关土地、地质环境、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土地、地质环境、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的统一管理。
(三)统一管理全区土地、矿产资源。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负责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查报批和土地用途管制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开发复垦、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土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四)统一管理全区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和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土地征用、划拨的审查、报批和全区土地整治开发的管理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区土地资产,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土地管理制度。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等有偿使用和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负责企业改制中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外资企业用地管理。
(六)依法管理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初审并上报审定地质勘查单位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资格。
(七)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负责履行防震减灾职能。
(八)负责房地产业的管理和调控,全区土地、房屋定级估价及地价评估确认,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典当管理和房屋使用权转让等房地产市场管理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资质管理。
(九)负责全区住房解危解困、集资合作建房工作的规划、住房保障的协调、监督,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报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十)承办全区土地出让金和收益金的核收、征收、解缴,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负责房管资金的核收、征收、管理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十一)依照《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全区地籍、房产测绘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地籍、房籍测绘规划,管理地籍、房籍测绘机构资质、测绘成果档案。
(十二)组织开展对全区土地、地质矿产、房屋执法情况的执法监察,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承办权属纠纷裁决。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三)负责全区土地、地质矿产、房屋管理和房改的科技、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及外事、宣传及职工培训的组织指导。
(十四)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级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本级政府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村镇建设抗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和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月10日上午,市城乡建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玉帆带领督查组第6小组督察指导綦江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检查了元方御景江湾、名扬国际广场施工工地,以及该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和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綦江区城乡建委对“两节两会”、“三夜“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监督情况作了详细汇报,督察组对綦江区狠抓建安全生产工作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