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虹桥路2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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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群众工作科)
承办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公务接待、政务公开、值班、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承办机关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和经费的核算与监督;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组织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城市管理的行政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以及本系统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处罚听证,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协调工作,参与涉及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做好相关法律服务;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组织拟订跨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制度;协调多部门联动执法行动和跨区域执法活动;牵头组织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城市管理方面的信访稳定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承担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政工科(宣教科)
承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工作;承担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报告等综合性重要文稿和领导重要讲话起草审核;承担系统意识形态有关工作;承担网络舆情应对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指导行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活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会、青年、妇女、关心下一代、计划生育工作;承担本系统领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年薪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承担系统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职工教育、职业培训工作;依法负责有关社团组织管理工作。
财务科
研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和市政管理资金中长期计划,编制和下达局属单位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性收费管理,筹措维护资金;负责城市垃圾处置费管理工作;负责按照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维护、公用、环卫、城市市容管理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管理资金;负责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维护、环卫设施项目预决算;承担本系统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的指导、协办和监管工作;承办行业统计工作和本系统的项目预决算管理、内部审计、本级财务核算工作。
发展规划科(区提质办)
组织和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负责相关专业规划的研究和制定;贯彻市城管局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环卫设施、户外广告、绿化景观的整体规划和设计;负责城市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方案等的审查工作;负责“街长制”工作;负责智慧城管的日常监督管理;承担区城市品质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建设管理科
承担系统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项目筛选和储备工作,协调推进城市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局系统市政设施、环卫设施、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设计、预算、决算、包装、相关手续的办理和招投标工作;负责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推进、跟踪、建设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市政设施监测评估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的统计、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安全监管科
牵头负责城市运行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监督实施;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参与城区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负责贯彻执行城市供水节水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承担城区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二次供水的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城区供水工程和供水设施,查处城区供水安全事件。负责本系统社会治理、扫黑除恶、反恐、扫黄打非、禁毒、反邪教、民兵等工作。
行政审批科
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集中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具体管理本部门行政审批窗口。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维修、维护类的审批许可;负责环卫设施、垃圾处置等的审批许可;负责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类的审批许可;负责二次供水、二次供水工程建设的审批许可;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的审批许可;负责城市占道经营的审批许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城市公共停车场备案、非居民用水办理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工作台账、信息、报表;LED发布信息日常监管(意识形态);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类工作信息、报表;建筑渣土运输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督查考核科
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街镇城市管理检查考评工作;承办市对区城管目标实绩考核的迎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管目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考核工作;牵头督促相关科(所)对全区街(镇)环境卫生、农村环境卫生、垃圾收运、渗滤液处理、城市管理执法等考核工作;承担城市管理重要工作、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承担系统的所有综合、单项考核工作。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区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园林绿化方面区直管及跨区域的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区直管及跨区域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市场监管方面区直管及跨区域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交通管理方面区直管及跨区域的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水务管理方面区直管及跨区域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督查纠察工作;指导各镇(街道)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承担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工作,牵头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大数据开发与应用;负责主动采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受理市和区数字城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区长公开电话(信箱)提供的城市管理相关信息,并对城市管理问题(城市部件、事件信息)进行立案,及时向相关单位派遣任务;.受理、协调、派遣、跟踪和督办群众对城市管理问题的投诉、举报,并监督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过程;承办对有关部门、街道、企事业单位处理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绩效评估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将评价结果报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和区政府城管领导小组;参与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综合考核评价工作;6.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处置应急抢险事件以及重大城管事件,对相关责任单位、城管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收集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采集处理城市管理信息,编辑发布城管动态,承办12319 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的具体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设、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网络系统及门户网站,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市政管理所
负责綦城建成区主次干道的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统计、建设、维护、改造、管理工作;负责綦城建成区的路灯、灯饰、光彩工程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统计、建设、维护、改造、管理工作;参与城区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的规划、方案审查、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的检测评估、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工程事中、事后质量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城市供水节水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承办城市供水、节水、二次供水的具体工作,承办城市供水水质、城区供水工程和供水设施的具体工作,参与查处城区供水安全事件;承办城区公共停车楼场及户外停车位的建设、划线、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建设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市城管局城市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参与城区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配合区河长办开展河长巡河工作,做好河长制资料收集。
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负责城市公共绿地、街道绿地、行道树等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点、绿带、行道树)的统计、规划、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绿地指标、移植、砍伐及城市树木修剪的规划和具体实施;负责城市园林基础设施、古树名木的巡查保护及维护管理,协助街道社区绿化排危;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技术业务指导,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苗木和花卉的生产及节假日城区重点部位的花卉布置等工作;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和维护,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科学、艺术地配置公园建筑、水体、山石、树木花草和游憩设施,为公众提供优美舒适的游览、休息园地和文化活动场所;负责园林绿化工程事中、事后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的收集、认定、公开、评价和使用等工作。负责生态园林系列创建工作的申报、资料审查等工作;.负责拟定年度公共绿地调整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发展规划的编制。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城美山青项目相关数据报表;政府投资类绿化项目季度报表及相关绿化统计报表(每季度、半年、年终);节假日公园游客统计报表(国家法定假日);住建部城乡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数据填报;公园、绿地等数据填报(一年一报)。
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主要负责全区环卫工作、设施运行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厕的新建、改建、维修、管理,城区公厕化粪池清掏管理,城区水域清漂及綦河两岸步道、护栏的保洁,城区果皮箱、垃圾处置管理等工作;指导街(镇)环境卫生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承担对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医疗废弃物、渗滤液等处置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担环境卫生行业企业的资质审查、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具体工作;负责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组织拟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市容环卫专业规划、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承担全区垃圾收运、环境卫生、渗滤液处理、医疗废弃物等工作的考核管理;承担垃圾处置费行政征收具体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规上纳统—营业性和非营业性服务业统计,负责报市城管局农环处、市容处、执法处生活垃圾、环卫设施、环卫作业等相关内容的报表。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运行经费和建设维护专项经费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对市政、园林、环卫、污水处理等行政性收费的征收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
(三)负责城区直管城市道路、广场、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区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街镇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城区区级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占用的依法审批,参与城市电力、光缆、自来水、天然气等管网规划,负责线路铺设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设置和规范管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项目方案、立项、可研等的审查或会审。
(四)负责城区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二次供水管理。
(五)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区直管区域(綦河步道、城区水域、城区公厕)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置设施的维护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化粪池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垃圾收运工作的监督考核管理;指导街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指导街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设置和审批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社会单位户外广告、夜景灯饰设置;负责城区店招店牌设置、审批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九)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组织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管理工作,参与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批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以及集中绿化事项。
(十一)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城区公园管理和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负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拟定城市管理执法规范、监督指导和考核,负责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扬尘重大案件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街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经营备案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参与城市管理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
(十五)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可以拨打12345服务找政府,他什么都管,你也可以问他
城市管理局在副省级城市里面郑局长是副厅级 巡视员只是个闲职 没实权的 下面的济阳、章丘 县委书记 县长都是副厅
1.千山美林 本月均价: 5349元/㎡ 所在商圈: 重庆周边 - 綦江 小区...
包河区城市管理局冬季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冬季扫雪铲冰工作,确保城区道路畅通、交 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及时、迅速、高效、有效地清除积 雪垃圾,方便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 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 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包河区城市管理局冬季扫雪铲冰领导小组, 组长由臧世豪局长担任, 副组长由阮怀平、 张道祥、 姜军生、 芦明、罗斌担任;成员由各街镇市容科(所)主要负责人和 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以及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市容环卫服务 中心、区滨湖新区城管办主要负责人组成。局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办理具体事宜,掌握 各街镇、各直属单位扫雪铲冰工作进度和相关情况。办公室 设在局城管指挥中心,赵联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 3411234、 3421234。 领导分工:臧世豪局长、杨庆朝书
================ 精选公文范文,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 欢迎阅读下载 ============== --------------------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感谢阅读下载 --------------------- ~ 1 ~ 城市管理局工作情况汇报 城市管理局工作情况汇报 一、学习贯彻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 精神的情况 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于 4 月 2 日在 市城区隆重胜利召开。我县城管局于 4 月 7 日迅速召集局领导班子及二级单位 负责人会议进行学习传达。重点学习了 《城市管理工作意见》文件精神,认真 领会副市长王宏强同志和市城管局局长 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报 告,会议还交流了《北京市崇文区创建 城市管理新模式》,最后讨论分析了我县 城市管理当前所面临的新形势、 新任务、 新目标以及主要工作措施。 通过学习、
(一)机构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房地产监理所
(二)隶属关系: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三)机构规格:正科级
(四)经费形式:自收自支
(五)服务范围(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房地产交易、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
2.负责对本区房地产交易活动实施管理、检查、监督和调处交易纠纷,协助查处房屋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行为;
3.承办房屋买卖、典当、赠与、继承、交换、企业兼并等交易登记;
4.为房地产经营单位提供合法的经营窗口,提供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
5.承办全区房屋交易确权发证;
6.协助调处房地权属纠纷;
7.负责全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确权发证工作;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0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地点:重庆市綦江区行政审批大厅二楼 2100433B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挂重庆市綦江区地震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后由《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綦江委〔2014〕72号)文件规定,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再保留区地震局牌子,防震减灾相关职责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承担。其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颁发的有关土地、地质环境、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土地、地质环境、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的统一管理。
(三)统一管理全区土地、矿产资源。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负责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查报批和土地用途管制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开发复垦、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土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四)统一管理全区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和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土地征用、划拨的审查、报批和全区土地整治开发的管理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区土地资产,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土地管理制度。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等有偿使用和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负责企业改制中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外资企业用地管理。
(六)依法管理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初审并上报审定地质勘查单位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资格。
(七)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负责履行防震减灾职能。
(八)负责房地产业的管理和调控,全区土地、房屋定级估价及地价评估确认,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典当管理和房屋使用权转让等房地产市场管理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资质管理。
(九)负责全区住房解危解困、集资合作建房工作的规划、住房保障的协调、监督,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报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十)承办全区土地出让金和收益金的核收、征收、解缴,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负责房管资金的核收、征收、管理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十一)依照《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全区地籍、房产测绘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地籍、房籍测绘规划,管理地籍、房籍测绘机构资质、测绘成果档案。
(十二)组织开展对全区土地、地质矿产、房屋执法情况的执法监察,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承办权属纠纷裁决。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三)负责全区土地、地质矿产、房屋管理和房改的科技、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及外事、宣传及职工培训的组织指导。
(十四)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级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本级政府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村镇建设抗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和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机构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房屋安全鉴定所
(二)隶属关系: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三)机构规格:正科级
(四)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五)服务范围(职责):
1.负责綦江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2.承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3.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重庆市綦江区房屋安全鉴定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大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