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所属地区 | 重庆市开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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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
(一)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承担政务督办、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等工作。统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指导委系统网络安全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指导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办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处罚听证。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统筹协调委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二)政工科。指导督促系统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社会保障、技术职称、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系统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三)财务审计科。承担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协助筹集住房和城乡建设维护资金和编制收支年度计划并下达。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负责城乡建设维护、住房保障等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实施工作。参与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所属单位财务、预算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四)综合发展科。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承担综合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市级城建维护资金投入区县(自治县)城建项目的计划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城市棚户区改造,贯彻执行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房地产管理科。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政策和房地产调控政策。负责培育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方案备案、项目资本金监管、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规定等制度的监督执行职责。指导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及联合建设备案管理。承担房地产市场分析工作。组织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政策。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监督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租赁企业市场行为,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合同登记备案管理。承担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和预售资金监管。承担房屋面积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城市提升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负责城市提升相关制度、规范、标准的贯彻落实。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统筹城市提升项目进度安排、推进实施、监督检查、效果评价等工作。承担重庆市开州区城市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建筑业管理科。贯彻执行建筑业发展政策、规划。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监督建设工程造价活动。负责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资格管理工作,建立人才数据库。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七)行政审批科。承担牵头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城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相对集中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委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八)设计和绿色建筑发展科(消防审验科)。贯彻执行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城镇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指导城市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承担绿色建筑、绿色住宅生态小区和绿色建材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政策。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九)住房管理科。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发展政策、规划、计划、标准和改革政策。拟定全区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协调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指导全区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筹集、分配使用和后期管理。监督管理住房补贴发放。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承担全区房改售房资金监管职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重大矛盾纠纷。指导监督商品房物业维修资金和其他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主体使用安全、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管线建设管理科。负责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工作,建立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各管线行业年度建设计划,安排管线工程建设时序。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建立实施项目储备制度。贯彻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排水许可证和接沟许可证的颁发、撤销和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承担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承担城市排水防涝牵头工作。指导镇乡(街道)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十一)城镇建设科。制定村镇建设发展战略、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村镇建设技术标准和图集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村镇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建设管理。指导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推广农房建设适用技术。指导镇乡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城市人居环境改善相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牵头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并监督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及附属设施、慢行系统和公共停车场等建设政策、规划、计划。承担区级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及其附属设施等城乡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区级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十二)质量安全科。监督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区管项目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应急调度职责。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工作。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政策、规划。组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指导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应用管理。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工作,推动实施智能建造,牵头建立智能建设管理系统。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装配式建筑。指导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指导住房和城建档案工作。
(十三)人防综合科。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场所、疏散地域(基地)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人民防空通信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人民防空警报建设管理和警报试鸣及发放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初步审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征收。负责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审核审批,监督管理人民防空设施设备建设质量。负责落实人民防空领域军民融合发展要求。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及其他设施设备的开发利用、维护管理、安全生产和平战转换。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组织指导指挥疏散、掩蔽、救援、消除空袭后果等实战化训练演练,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演训活动。检查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组建和训练。负责人民防空“准军事化”建设和战备值班值勤。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场所建设和维护管理。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资源。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战时职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动。指导各镇乡(街道)及区级机关的人民防空业务工作。承担重庆市开州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指导镇乡(街道)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筹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并下达。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区域内房地产调控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拟订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四)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
(五)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六)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贯彻执行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七)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及其附属设施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八)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拟订城市提升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统筹城市提升项目进度安排、推进实施、监督检查、效果评价等工作。
(九)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镇乡(街道)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村镇建设。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十三)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十五)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十六)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乡(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开展相关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八)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场所、疏散地域(基地)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警报建设管理和警报试鸣及发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人民防空领域军民融合发展要求。综合协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资源。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战时职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动。
(十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房改办)设2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对外联...
王奎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建委是一个单位。 建委是建设委员会的简称,国家机构改革后改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及时间 步骤:领取表格(综合窗口)→设计审批阶段( 10个工作日)→ 招标阶段及并联备案阶段(招标时间待定,备案需 2个工作日)→ 并联备案阶段( 3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 5个工作日) 除开招标时间,办理合计需 20个工作日 在综合窗口领取由业主填报的表格 1、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定表 (非房地产项目); 3、计划生育管理登记表; 4、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5、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 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受监申报表; 7、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 8、施工合同备案表、 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 合同管理信息、 长沙 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 ( 造价站窗口领取招标控 制价备案表——指政府投资或融资项目 ) 9、监理合同备案表; 10、劳保基金核实表; 11、项目资本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市工程建设绿色施工水平,全面贯彻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推动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在工程施工中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并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安全、绿色、低碳的发展目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保障局是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部门。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保障局是重庆市开州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属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市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定我县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房源储备、投放指标;承担住房保障项目监督管理、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审核配租及跟踪管理、信息统计和分析等工作;牵头落实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协助收缴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年6月25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提升处党支部、物业监督管理处党支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处党支部被表彰为“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陈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