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承办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人事、政工、劳资、机构编制和机关后勤方面的工作。
(二)综合科
参与市政、园林绿化、环卫、灯饰等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财产、财务、内审、统计等方面的工作;拟订、编制资金计划和年度财务计划,并监督执行;承办机关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监督所属单位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三)市政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组织拟订市政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审查报批;负责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管、技术性问题的处理;承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参与市政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城镇市政设施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承担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现场踏勘、审批发文、制证收费、审批监管和过程跟踪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及其收费项目的动态管理;完成区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全区市政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四)园林科
组织拟订园林绿化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和公园建设的规划选址、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审查报批;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管;承担城市公园、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参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全区园林绿化工作。
(五)市容环卫科
承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承担生活垃圾处置的管理和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城市餐厨垃圾处置及处置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城市水域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评比和“三创”活动;负责城区非交通占道的规划定点和城区户外广告的规划设置、规范整治等工作;指导全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法规宣教科
承担城市管理监察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宣传、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市政园林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编制安全应急预案;承办行政执法委托事宜;承办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事务;承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培训工作;参与涉及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城区市政园林管理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城镇管理监察执法工作。
(七)公用事业科
承担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承担路灯、户外灯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要地区和重大项目户外灯饰建设方案和城区户外灯饰设置规划工作;参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户外灯饰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镇(街)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八)党建办
负责市政园林系统党建等工作
(九)监察室
负责市政园林系统监察和督查办等工作
(十)群众工作科
负责信访等工作 2100433B
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殷朝刚
局党组书记 王 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政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明智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忠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清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园林、市容环境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市容市貌等方面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负责市政设施维护许可的管理。
(四)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负责环境卫生和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处置及处置费的征管工作,负责城市餐厨垃圾的处置及处置费的征管工作。
(五)承担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的责任。负责户外广告、路灯灯饰设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六)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的责任。负责城市管理的监察执法,管理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
(七)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责任。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负责创建园林城区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的责任。负责园林绿化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单位的资质管理。
(九)承担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责任;承担风景名胜区行政管理工作。
(十)根据区政府资金计划,负责编制下达市政维护、公用、环卫、园林绿化、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资金计划,并对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市政、公
用、园林、环卫等方面依法征收的经费。
(十一)负责市政园林系统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城市燃气工作;指导镇(街)市政园林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鹅岭正街179号
不同地方的园林管理局,其科室设置有些差别,一般有综合科、公园广场管理科 、市区绿化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 、规划绿地督查科、园林科技科等。主要工作有: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
园林管理局设计科就是设计图纸的,规划方案的。但是这个是事业单位,很好混的。呵呵。不用紧张。如果你讨厌画图,就去绿化科吧。管理树木和花草的。
市政园林管理局工程收方记录表 工程名称 城内市政零星维修 2011年7月30日 1、 宝城路及宝城支路人行道维修: 1、 安装人行道( 250×250)新素板: 5.25m×4.95 m+ ﹙5.1m+4.9m﹚÷2×16.9m-树池 36块÷16块/㎡= 108.24㎡; 2、 拆除人行道板: 108.24㎡; 3、 浇灌С15砼垫层: 108.24㎡×0.09m=9.74m3; 4、 外运: 9.74m3+108.24㎡×0.03m=12.99m3; 5、 安装路缘石新路缘( 500×150×100): 33.5m 6、 拆除砼路缘石: 33.5m; 7、 升降井盖: 1个; 8、 拆除人行道板: 108.24㎡。 2、 宝城路人行道维修: 1、 安装人行道( 250×250)新素板: 8.3 ×4.9+( 280+82)÷16块/ ㎡= 63.3㎡; 2、 安装人行道( 400×40
一、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一是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方案结合实际,量体裁衣,进一步做到\"自选动作\"出彩,结合反\"四风\
重庆市黔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
机关后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一)城市燃气管理职责分工。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指导城市燃气工作,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天然气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商务局承担液化石油气经营的监督管理责任。
(二)关于城市排水及管网设施职责划分问题。城市整体排水及地下排水管网(含污水管网)设施统筹规划建设、维护(修)管理职能由区水务局负责;城市地表积水及地面排水管网(沟)建设、维护(修)管理职能由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
(三)关于黔江城区河道堤防维修和管理问题。城区内黔江河道堤防的维修及河道堤防河床水岸线以内水域的清洁(清淤、清漂、除草等)由区水务局负责。河道水岸线以上堤防的绿化、养护、清洁及河堤灯饰等市政基础设施由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
(四)区市政园林局将市政和城市园林绿化监察职责依法委托重庆市黔江区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和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大队承担。
根据上述职责,黔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局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局综合性文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起草和本局发文格式及文字校对审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印鉴、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帮乡扶贫、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对口支援、招商引资工作;承担目标管理、应急管理和考核、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信息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工作;负责行业系统年鉴和修志资料的收集、编纂工作;负责行业系统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
(二)市容环卫科
承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容貌管理专业规划;承担生活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单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检查评比工作;承担城市水域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户外广告、户外灯饰、洗车场的设置规划、设置管理规范和审批工作;协调全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型活动;参与城镇环卫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三)市政管理科
承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管理工作;组织区管市政设施建设维护项目竣工验收和接收管理工作;参与城区防汛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拟定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夜景灯饰设计方案审查;参与城区道路照明设施和夜景灯饰的建设及竣工验收、接收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管线开挖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停车楼(场)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管理技术交流与合作、新技术推广工作;承办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议管理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四)园林管理科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定点、建设、保护工作;组织拟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指导、监督重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承担城市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专类园、游乐园、社区公园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园林植物和古树名木的保护职责;组织开展社会各单位园林绿化创建、检查、评比工作;承担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规范园林花卉、苗木、盆景市场的责任;承担城市园林绿化人才培训、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推广;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承担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五)市政工程监督科
负责组织开展市政管理、园林绿化政策研究工作;负责规范行业内行政执法程序;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及其安全运行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执法和执法培训工作;参与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街道、镇、乡和社会各单位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工作。
(六)计划财务科
编制市政建设维护、园林绿化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监督执行;承办机关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所属单位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和系统统计工作。
(七)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爱国卫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统计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职工培训计划,负责局机关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承担本局及所属单位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监察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主要负责纪律监督、行政监察、廉洁从政等工作;承办区监察局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