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昌平区园林绿化局 | 类 别 | 园林绿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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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昌平 | 所属国家 | 中国 |
根据上述职责,区园林绿化局(区绿化办)设8个内设机构和北京市昌平区森林公安处(简称区森林公安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宣传和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园林绿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统计工作;承担区级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义务植树科
承担区绿化委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本区郊野公园、滨河森林公园、绿化隔离带等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设计、申报、招投标、施工以及绿化养护工作。
(三)造林营林科
承担本区生态林建设、管理和防沙治沙、造林营林、林木种苗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植树造林方面的规划、规程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在本区的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负责确定区级绿化重点工程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指导基层的植树造林工作;承担本区花卉行业管理,拟订本区花卉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花卉品种的研发、引进、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蜂业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本区森林旅游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本区森林公园和森林景区建设;组织、指导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四)林政资源科
承担本区森林资源和林权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拟订森林资源调查的规划以及相关规程和制度,并组织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承担林地调查、定级、登记以及林权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森林权属纠纷;承担征用和占用林地的初审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承担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承担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承担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野生鸟类迁徙监测工作;监督和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古树名木资源普查、保护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湿地保护的建设和管理。
(六)科技科
承担本区园林绿化科技管理工作;拟订园林绿化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园林绿化科研、新技术开发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本区林业、果业、花卉、蜂业等优新品种的专利申报或引进、驯化、示范工作;负责本区林业、果树、花卉、养蜂技术监督、科技信息工作;负责本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民林果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组织管理及科普宣传工作;负责本局科技项目及相关技术标准的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验收组织工作;负责本局科技档案的整理、存档、保存管理工作。
(七)城镇绿化科
承担本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的管理,依法承担相关行政许可工作;组织编制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验收工作;指导、监督城镇绿地养护管理;承担直属绿地的管理工作;拟订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规程及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参与城镇整体规划园林绿化部分的评审;参与重点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组织论证和评审工作;负责重大节假日摆花及城区范围内街头时令花卉摆放方案的设计、组织及实施工作;承担本区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依法承担相关行政许可工作;组织编制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和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公园、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等工作。
(八)政工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群团、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培训教育、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负责档案、保密、文体、内保等管理工作。
区森林公安处(设刑警队和治安科,挂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森林公安处牌子,简称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森林公安处)负责本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等方面的案件;组织、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和扑救队伍建设。
刑警队 负责本区林地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方面的信访、举报,负责对相关刑事案件的进行立案、调查取证、破案等工作。
治安科 承担本区森林防火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拟订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计划、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掌握警区“三情”(林情、社情、山情),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边界联防网、案件协查网和情报信息网等机制,针对集中发案和重点治安状态,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负责审核、报批、统计以森林公安分局名义办理的治安案件和公安行政案件;负责季度治安形势分析,预防重大涉林治安案件的发生。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2021年2月5日,被表扬为北京市2019-2020年度“接诉即办”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有关园林绿化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区城乡绿化美化、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等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在本区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并负责园林绿化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确定区级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组织、指导生态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
(三)承担管理和保护本区森林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林木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移植和运输,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林地管理和占用林地初审;负责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估、规划设计、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拟订本区集体林权制度和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依法调处林权纠纷。
(四)承担保护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责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湿地保护的建设和管理;依法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承担古树名木资源普查、保护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拟订森林防火规划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救队伍建设;承担北京市昌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案件。
(六)承担本区城镇园林绿化美化建设、养护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城区内主要道路、绿地、片林、广场等地的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及绿化改造、完善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负责重大节假日摆花及城区范围内街头时令花卉摆放方案的设计、组织及实施工作。
(七)负责本区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八)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
(九)研究提出本区林业、果业、花卉、蜂业等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林木种苗等行业管理。
(十)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科技项目的示范、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本区林果科技、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合作和信息化管理。
(十一)指导园林绿化生产经营工作;监管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区级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十二)承担北京市昌平区绿化委员会(简称区绿化委)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据我所知 北京昌平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甲18号 地址:政府街甲18号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镇政府街甲18号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只要不是具有侵略性质的外来物种都会允许种植的,只不过在绿地用途方面会有所差别。比如儿童游乐园周边就不允许种植带刺、有毒、飞絮的树种;居民小区内距离楼体5米之内不允许种植高大乔木等。
怀柔区汤河口镇大浦池沟村是区园林绿化局联乡帮村单位。为了实现该村精准扶贫的目标,怀柔区园林绿化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联乡帮村工作。一是摸清帮扶对象家底。由专人负责,对大浦池沟村113户村民进行数据摸底分析,建立了低收入工作台账。二是与低收入户确定“一户一卡”责任帮扶人。
<正>全民义务植树三十六年,北京旧颜换新貌。不断上升的森林覆盖率,成为了北京绿化战线胜利果实最好的\"军功章\"。南至大兴、丰台,北至昌平、怀柔,不管山地还是平原,每一个角落都有义务植树留下的绿色痕迹。而这一切,正是每一个在一线作战的\"战士\"——我们最敬爱的林业基层工作者辛勤努力的结果。大政方针既定,唯有他们在\"开疆拓土\
我局现有事业单位27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北京市昌平区林业工作站(北京市昌平区林木种苗管理站)
北京市昌平区林业工作站(北京市昌平区林木种苗管理站)为我单位所属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区林业、果树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林果生产、防沙治沙、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工程管理;负责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和引进等林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科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区花卉行业发展规划,项目管理与实施,开展技术与培训工作。
(二)北京市昌平区林业植保站
北京市昌平区林业植保站为我单位所属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负责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林业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检疫、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技术的推广培训。
(三)北京市昌平区平原造林管理中心
北京市昌平区平原造林管理中心为我单位所属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平原造林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拟订造林工程年度计划和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造林工程项目的相关手续;指导督查造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造林工程质量;落实造林绿化工程管护工作。
(四)北京市昌平区公园管理中心
北京市昌平区公园管理中心为我单位所属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具体承担滨河公园绿化养护、景观保护、设施修缮、园容卫生、安全生产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北京市昌平区果树研究所
北京市昌平区果树研究所为我单位所属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果树良种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果树专业技术人员,推广果树先进技术。
(六)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园林管理中心
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园林管理中心为我单位所属
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北京未来科技城区域内园林绿化方面的技术性、服务性和事务性工作。
(七)北京市昌平区林产品安全管理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退耕还林管理站)
北京市昌平区林业局退耕还林管理站为我单位所属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区食用林产品(含林果、蚕蜂、花卉)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及监测,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发布、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推广工作;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退耕还林的组织协调、面积落实、规划设计、苗木调剂、栽植管护、检查验收、补助兑现等工作。
(八)北京市昌平区林业调查队
北京市昌平区林业调查队为我单位所属相当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森林资源清查与监测、沙漠化普查与监测、规划设计调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造林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
(九)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管理处
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管理处为我单位所属相当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区绿化美化管理工作;负责所管辖绿地的保洁、防火和设施维护工作;承担城区日常摆花和节日摆花管理工作。负责城区4个注册公园的管理工作。巡查所管辖绿地,制止侵绿、占绿、毁绿行为。负责城区绿地基本情况的调查及普查工作。负责城区绿地病虫害监测、检疫及防治工作。
(十)北京市昌平区南口公园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公园为我单位所属相当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南口公园的园内建设、绿化美化、设施维护与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各镇(街道)林业工作站,共17个
各镇(街道)林业工作站为我单位所属相当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区园林绿化局委托,开展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开展林业生产组织工作;林果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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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发展战略和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依法承担本区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的牵头工作。负责突发林木有害生物事件和沙尘暴灾害方面的应急管理,组织沙尘暴的应急处置。协助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演练。承担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及发布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森林资源管理科。拟订本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森林资源。指导监督平原生态林资源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政策措施、相关规划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研究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工作。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湿地保护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组织指导本区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协调指导木材资源的综合利用。
(三)综合管理科。负责拟订本区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本局行政许可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制定相关办理流程、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区园林绿化科技管理工作。拟订园林绿化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园林绿化各类标准的综合管理与协调工作。组织园林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承担有关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承担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碳汇工作。承担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编制本区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承担园林绿化项目及相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园林绿化预算管理、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绩效管理、经济合同管理。承担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工作。
(四)生态建设管理科。组织本区森林、湿地、草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编制造林营林、防沙治沙等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绿化隔离地区、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平原地区和山区造林营林、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技术规程和标准。指导监督退耕还林和山区生态林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造林营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本区森林公园、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承担直属林场、苗圃的管理工作。拟订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相关政策,指导种质资源库、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拟订林木种苗、草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拟订本区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开展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突发应急除治。负责补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的管理。监督管理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拟订相关规划、管理标准和建设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产业发展科。拟订本区果树、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果树、花卉、蜂蚕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拟订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促进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相关的信息服务工作。负责林下经济发展指导管理工作。
(六)城镇绿化管理科。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规划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涉及园林绿化的编制、修订、体检和评估工作。组织编制园林绿化系统规划。参与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镇域规划园林绿化部分的研究和编制。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有关绿化用地的内容。承担公共绿地规划设计方案和重点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组织论证和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措施、管理办法、技术规程和标准。组织开展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组织编制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园林绿化行业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指导屋顶绿化工作。承担直属绿地的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公园管理标准和规范,指导和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承担公园的登记注册工作。参与公园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组织开展公园资源调查、评估等工作。承担公园对公众信息服务的管理工作。指导公园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义务植树科。组织编制昌平区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等赴区、驻区中央、市属单位和社会其他组织、国际友人等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和对外交流及相关联络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承担区绿化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昌平区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本区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纪念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八)政工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会、档案、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干部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区园林绿化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区森林公安处(挂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森林公安处牌子,简称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森林公安处)。负责本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等方面的案件。负责森林防火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