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木水电站工程勘察设计》系统阐述了藏木水电站的工程勘察设计全部过程,总结了该工程的关键技术问题、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等,并分别从水能规划、工程地质、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机电及金属结构和优化设计等六大方面对藏木水电站工程勘察设计内容进行了详细论述,包括水力学模型试验、施工规划及导流、建设征地和搬迁安置、工程概算及其控制管理、建筑材料试验以及三维设计等内容。
《藏木水电站工程勘察设计》可供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与科学研究人员参考,尤其是对在西藏地区高寒、高海拔地区建设水电工程的勘察设计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前言
1 概述
1.1 工程概况
1.2 工程勘测设计回顾
1.3 工程关键技术问题
1.4 项目勘察设计获奖情况
2 水能规划
2.1 藏木水电站的建设必要性
2.2 水文、气象、泥沙
2.3 藏木水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
2.4 藏木水电站水能参数选择
2.5 电站运行方式
2.6 工程泥沙
2.7 藏木水电站日调节非恒定流计算
2.8 防洪评价
2.9 供电范围
2.10 电站资金筹措方式研究
2.11 设计总结
3 工程地质
3.1 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
3.2 坝址选择研究
3.3 坝基岩体质量特性与可利用岩体研究
3.4 坝基开挖岩体质量评价与处理
3.5 大坝抗滑稳定研究
3.6 渗控工程地质条件研究
3.7 枢纽区边坡研究
3.8 建筑材料研究
3.9 三维建模及数据库运用
4 水工建筑物
4.1 枢纽建筑物总体布置
4.2 挡水及泄水建筑物
4.3 引水尾水建筑物
4.4 发电厂房
4.5 鱼道
4.6 混凝土温控设计
4.7 渗控工程设计
4.8 下游护岸及防护工程设计
4.9 建筑布置及美化
4.10 近坝库岸及坝肩自然边坡稳定性分析及加固处理设计
4.11 设计总结
5 安全监测
5.1 安全设计原则
5.2 安全监测总体布置
5.3 环境量
5.4 监测控制网
5.5 大坝工程监测及成果评价
5.6 消力池监测及成果评价
5.7 引水发电建筑物监测及成果评价
5.8 边坡监测及成果评价
5.9 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
5.10 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NSS)
5.11 GNSS系统技术及应用
5.12 主要认识
6 机电及金属结构
6.1 水力机械
6.2 电气一次
6.3 电气二次
6.4 通信
6.5 采暖通风
6.6 给排水
6.7 金属结构
7 优化设计
7.1 概述
7.2 左岸一期混凝土结构优化
7.3 左、右岸边坡支护优化
7.4 副厂房上移厂房坝段体型优化
7.5 左侧河床回填混凝土优化
7.6 进厂交通方式优化
7.7 右岸坝段并缝的优化
7.8 右岸401号交通隧洞的优化
7.9 大坝混凝土坝基缺陷混凝土优化
7.10 混凝土掺合料研究利用石粉替代粉煤灰的优化
7.11 堆石混凝土的优化
7.12 海漫下游框格梁的优化
8 水力学模型试验
8.1 概述
8.2 施工导流模型试验
8.3 枢纽模型试验
8.4 鱼道模型试验
9 施工规划及导流
9.1 施工条件
9.2 施T导流
9.3 混凝土骨料料源选择
9.4 主体工程施工
9.5 场内交通
9.6 砂石、混凝土系统
9.7 施工总布置
9.8 施工总进度
10 建设征地和搬迁安置
10.1 主要设计成果
10.2 安置规划设计
10.3 总结
11 环境保护设计和水土保持设计
11.1 环境保护设计
11.2 水土保持设计
11.3 新技术及其研究应用
12 工程概算及其控制管理
12.1 设计概算编制
12.2 工程投资的执行情况
12.3 工程概算的控制与管理
13 建筑材料试验
13.1 引言
13.2 原材料
13.3 混凝土试验研究
13.4 主要结论
14 三维设计、施工仿真及数字质量监控
14.1 三维设计
14.2 施工仿真
14.3 大坝混凝土施工质量监控2100433B
藏木水电站位于西藏山南地区加查县拉绥乡藏木村境内,距拉萨市直线距离约140公里。是雅鲁藏布江中游桑日至加查峡谷段规划的五级电站的第四级, 加查峡谷是雅鲁藏布江上的四大峡谷(分别有岗科峡谷、尼木峡谷、加...
201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西藏藏木水电站工程项目,是第一座在雅鲁藏布江干流上修筑的水电站。 藏木水电站的建设有利于缓解西藏中部地区用电的紧张局面,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加快西藏社会经济发展,对维护西...
还没有,目前还是建设阶段。 现在是由中水八局 葛洲坝 这些 公司在建
石板水电站座落在龙河干流中段,是一个落差集中、开发条件优越的混合式电站。电站厂址位于丰都、石柱两县城之间,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640km2;多年平均流量34.2m3/s,是龙河流域梯级开发中规模最大的一级。石板水电站采用混合开发方式,整个工程由挡泄水建...
铜街子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新华乡境内,系大渡河梯级中最末一级,坝址距上游已建成的龚嘴水电站33 km. 大渡河多年平均流量为1500 m~3/s,迳流平稳,年际、年内变化小,历年实测最大流量为10800m~3/s,最小流量为342m~3/s.坝址位于大渡河高山峡谷到丘陵的过渡地带,河谷宽约400 m,左岸岩坡平缓,右岸岸坡较陡,两岸基岩裸露、冲沟发育,地形欠完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英文译名:CHINA ENGINEERING SURVEY & DESIGNINDUSTRYASSOCIATION
第二条 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由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各地区和各部门工程勘察设计事业单位、领导同志,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包含港、澳、台在内的全国性行业机构,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在香港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 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围绕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促进工程设计技术进步,加强行业自我管理开展各项活动,在政府和会员单位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为会员单位服务,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推动工程勘察设计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接受国资委、建设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会址设在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对工程勘察设计体制改革、促进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等方面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提供建设性意见,为会员单位服务;
二、开展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手机研究国内外行业基础资料,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三、开展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培训活动,举办各种技术业务培训和研讨班,开展咨询服务,协会会员单位进行人才开发;
四、编辑出版发行有关刊物和资料(含电子出版物),组织信息交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
五、交流和推广工程勘察设计先进经验,组织技术开发和业务建设,协助会员单位拓宽业务领域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协作;
六、积极发展同国外工程勘察设计组织的联系,开展国际间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七、分析研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技术装备状况,协助会员单位的技术装备状况,协助会员单位改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八、协调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相互关系,宣传职业道德,严肃行规行约,协助政府监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有关法令,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十、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采取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八条 凡承认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章程的下列单位和个人自愿申请,经审查同意,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一、持有国家正式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证书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
二、各地区和各部门的领导同志;
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
四、长期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现已离退休而热心工程勘察设计事业的知名人士;
五、相关注册专业人士。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外有关活动;
二、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优先获取协会出版的书刊、资料;
四、对协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遵守协会制定的行规行约;
三、承担并积极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关心协会工作,向协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讨论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
五、决定协会终止事宜;
六、讨论其它重要事项并做出决议。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展开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协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可以集中召开,也可以分片召开,但总人数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有效,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理事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的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构和建设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理期间,不开展清算意外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2年3月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主管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和选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并应协助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2)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费用支付申请表,以及签发勘察费用支付证书。
(3)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以及签认设计费用支付证书。
(4)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并应提出评估报告。
(5)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相关部门的备案情况。必要时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
(6)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提出审查意见。
(7)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制定防范对策。
(8)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
(9)根据勘察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
此评选是为了激发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感与荣誉感,引导激励他们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中积极践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自主创新,为社会提供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
建设部成立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领导小组由建设部分管部长及有关司、协会负责人组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应当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著成绩,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凡已连续两次申报未入选的候选人,停止一次申报资格。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提出了具体的条件要求:
(一)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强烈社会责任感以及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
(二)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含研究生就读期间)2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以评选当年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四)为勘察设计行业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曾多次主持过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的勘察或设计,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五)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主持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银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科技进步奖;
(六)在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理论上有较高造诣,有专著, 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参加评选人员需符合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标准,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同时经2位本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本专业没有勘察设计大师的,可由相近专业大师推荐),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有代表性的工程技术成果、论文、著作(包括重大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重要报告和总结),以及重要奖项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和大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每位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每届至多可推荐2名申请人,且应优先推荐符合评选标准的优秀中青年工程技术专家。
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排序后报建设部。其中属于国资委管理的勘察设计企业的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直接报建设部。
建设部组织成立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由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大师代表组成,人数为不少于15人的奇数。每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提出建议名单,由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领导小组决定。评选委员任期不超过两届。
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上报的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本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评选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得票数过半且前20位候选人确定为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若过半的名单不足20名,不再补选。
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在有关媒体和建设部网站上公示1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公示反馈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进行审议,并按有关规定将审议结果报建设部部常务会议审定。对通过审定的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由建设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奖励及有关待遇由各单位自定和解决。
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审工作经费由建设部承担,不向申请人及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人民日报2005年12月2日报道
三峡工程、长江大桥……中国的工程建设令世界瞩目。30日,在水利、铁路、交通、机械、冶炼、能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作出杰出贡献的60名勘察设计大师和3名梁思成建筑奖获奖者获得表彰。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表示,中国在工程勘察设计的很多专业领域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今后将把提高勘察设计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提高集成创新能力和原始创新能力,作为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中心环节。
中国勘察设计行业从业人员达91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4万,占从业人员的81.32%,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等各类注册执业人员达8.2万,是一支知识密集、人才集中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