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县委编办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昌乐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志刚
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马国莲、郭凤利、闫存全
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级主任科员:田恒耀、赵洪亮、赵延胜
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正科级干部:张文华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乐分中心主任:闫志兴
2020年12月,被评为“2020年度山东省级文明单位”。
郏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等。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郏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等。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技术商品广告证明 专利权质押合同审查 销售省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生产、销售消防产品 境外企业国有资产损失和终止清算后的坏账及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境内外应收账款坏账 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人才招聘广告 乡...
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办)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主任)1名、副局长(副主任)3名,科长(主任)7名。
县审批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维稳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收费的统一收缴、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群团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维稳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收费的统一收缴、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群团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普法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权责清单。
负责对纳入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的事项要素进行动态维护和流程再造。负责建设和管理律师专家库,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性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调研课题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承担重大课题的组织调研。负责信息宣传、新闻发布、媒体沟通等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普法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权责清单。负责对纳入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的事项要素进行动态维护和流程再造。负责建设和管理律师专家库,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性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调研课题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承担重大课题的组织调研。负责信息宣传、新闻发布、媒体沟通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
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开展跨部门、跨层级的行政审批机制创新和流程再造。负责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政务服务管理制度,推进县镇两级政务服务体系科学规范、高效运行。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布局调整。负责协调处理进驻部门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负责组织审批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涉及政务服务方面的考核工作。
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的综合咨询和服务推进工作,对提报申请的重大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并实施督办。组织协调部门建立健全投资项目代办网络,并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检查考核评价。对进驻部门实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开展跨部门、跨层级的行政审批机制创新和流程再造。负责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政务服务管理制度,推进县镇两级政务服务体系科学规范、高效运行。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布局调整。负责协调处理进驻部门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负责组织审批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承担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涉及政务服务方面的考核工作。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的综合咨询和服务推进工作,对提报申请的重大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并实施督办。组织协调部门建立健全投资项目代办网络,并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检查考核评价。对进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巡查和应急管理。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电子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处理服务对象对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规划。
负责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使用培训。负责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的建设管理、日常运行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有关业务专网的工作衔接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施行政许可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巡查和应急管理。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电子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处理服务对象对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使用培训。负责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的建设管理、日常运行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有关业务专网的工作衔接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系统对接、数据共享。
(三)商事登记科
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入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市场准入等方面以及计量、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方面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入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市场准入等方面以及计量、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方面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投资建设科
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入的投资项目核准、技改项目核准、能评、水评、工程施工、商品房预售、建设类资质、抗震设防、水利工程、人防工程、园林工程及交通运输涉及建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入的投资项目核准、技改项目核准、能评、水评、工程施工、商品房预售、建设类资质、抗震设防、水利工程、人防工程、园林工程及交通运输涉及建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五)涉农事务科
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入的农业、农机、畜牧、粮食、林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入的农业、农机、畜牧、粮食、林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六)社会事务科
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入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体育、机构编制、外事侨务、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司法、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涉及道路运输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入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体育、机构编制、外事侨务、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司法、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涉及道路运输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起草和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工作,督促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管。负责制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目录、服务流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会同相关部门、招标人监督中标人的信用履约情况,问询受理项目完工报备工作。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起草和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工作,督促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管。负责制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目录、服务流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会同相关部门、招标人监督中标人的信用履约情况,问询受理项目完工报备工作。
1、与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乐发〔2018〕25号)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划转至县审批服务局,行政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审批规划和标准、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监督检查等,依法承担监管主体责任。
与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相关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权力仍由行政管理部门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划转事项涉及的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的综合考核任务,仍由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对依法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审图和验收的事项,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县审批服务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与县司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司法局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县级行政复议案件;县审批服务局按照集中复议职权的规定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其他相应职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公开审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
对法律法规新设和上级政府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适合县审批服务局行使许可权的,由县审批服务局承接,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做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对接。对法律法规新设和上级政府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适合县审批服务局行使许可权的,由县审批服务局承接,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做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对接。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我县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划入的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领域的行政许可、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规范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县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县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
(四)负责管理县政务服务大厅,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
(四)负责管理县政务服务大厅,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
(五)负责制定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目录、服务流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
(五)负责制定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目录、服务流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
(六)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管理。
(七)负责对镇(街、区)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七)负责对镇(街、区)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八)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 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流程图 项目名称:省级政府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节能审查 材料是否齐全 申报单位提出申请 窗口受理 (1 个工作日) 补正 否 材料审核(如需评估论证的委托有关机构组织并出具相关结论) (2个工作日) 是否合格 否 补正 起草审批文件 (3个工作日) 办结并通知申报单位取件 否 是 会签核签 (3个工作日) 编号用印 (1个工作日) 是否审批 是
- 1 - 农七师卫生局行政审批流程图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流程图 执行科室:(卫生局医政科) 类别:行政许可权 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审 核人员审查材料、现场) 5 日内通知补齐材料 卫生局医政科 审核 所在团卫生科及团领导审核同意后, 团卫生监督机构上报申请材料) 审批科(受理人员) : 1、按要求接收申请材料; 2、将申请材料转分办审查的单 位和科室; 3、根据审查科室反馈意见, 5 日内通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材料不全 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 在核准事项有变动时及时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1、制作许可证正副本、文书并盖章; 局领导审批 医政科录入卫生部医疗机构注册系统,核发 温馨提示: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医疗机构筹建情况的自查报告;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 3、《设 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4、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6、医
一、成立时间与地点
1、成立时间。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于2016年5月20日成立。中央改革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第三方评估组对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局运行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2、地点。(见地图)新都区新繁镇行政审批局
二、工作流程
一、“三个一”的工作流程(一)“一个窗口流转”,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运用信息化手段,创立企业设立“一口式”服务模式、企业投资项目“一体化”审批方式、政府投资项目“一条龙”办理机制,实现了“让材料和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目标,有效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一颗印章审批”,解决“权力碎片化”问题。通过“一颗印章管审批”和“内部流程再造”,建立“车间式流水线”审批流程,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建立“一张申请表、一份承诺书”的便捷审批备案和信用管理体制,建立“滨海新区行政审批与绩效管理系统”,通过“体制机制 科技”的手段,解决了“权力碎片化”问题。
(三)“一份清单定边界”,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实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包括“权力清单”、审批运行图和自由裁量标准等,厘清权力的边界、责任和流程,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政务运作公开透明,通过社会监督倒逼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和防范廉政风险,将权力置于阳光下。
附:这个局,及时开通网上审批直通车。
三、“四个强化”的服务模式
一是,强化对“权力清单”的梳理。对216项审批事项进行重新梳理论证,通过取消、合并、压减、下放,最终确定新区审批事项173项,把简政放权的红利释放最大化。同时,推行行政审批规范化操作(SOP),规范审批事项各要件和要件审查办法,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
二是,强化便企便民服务举措。开通24小时企业服务热线,全天候值守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项目审批和投诉建议等便企服务,确保在30分钟内给予答复;完善公众服务热线功能,第一时间受理解决群众咨询、求助、投诉等,最大程度为居民提供便利。
三是,强化权力运行监察机制。加强监察监管制度建设,结合“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的时效性、流程合法性、内容完整性和收费合规性等进行有效监察,明确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通过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有效监控。
四是,强化“保姆式”服务。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帮办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办事的群众和企业提供全程专业化帮办服务;实行非主审要件“容缺后补”制度,对非主审要件以承诺后补方式先行办理审批;发挥网上审批“直通车”效能,方便申请人在线办理审批事项。
党组副书记、局长高飞,主持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高爱妮,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政务督办、市考核办对机关考核、政务公开、对外宣传、信息调研、信访工作、后勤保障、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财务审计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市政务服务中心。
副局长(副主任)陈卫萍,负责监督管理、电子监察、群众满意度测评及涉民政、卫健、教育、人社、文化和旅游、体育、外事侨务等相关审批服务工作。分管监督监察科、社会民生科、综合事务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王铁军,负责业务协调、政务服务平台(网)建设、信用建设、城市国际化及涉发改、国土、规划、住建、人防、地震、城管等相关审批服务工作。分管业务协调科、投资建设一科、投资建设二科、市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于建刚,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包村扶贫及涉交通、公路等相关审批服务工作。分管政工科、经济管理二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审批划转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权力清单并及时动态调整,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
(三)负责管理市政务服务大厅,制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和进驻方案,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
(四)负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和完善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规程和办事指南,组织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对县区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
(六)负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承担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完善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负责推进平台应用和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监管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建议方案;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建设和管理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八)按照授权或受委托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的交易工作,负责市级政府采购中的专家抽取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