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 作 者 | 北京科文图书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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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北京科文图书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出版时间 | 2009年12月1日 |
页 数 | 80 页 | ISBN | GB/T24356-2009 [1] |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四川省第一测绘工程院,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四川省同土勘测规划研究院,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成都地图出版社天津海事局,四川省第三测绘工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衍伟,谭明建,唐翼德,何文林,谭理,李何超,兰启贵,刘政,张铁军,曹銮,谢晓辉,陈勇,邓国庆,余银普,李东辉,雷凌,陈华。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规定
4.1 二级检查一级验收
4.2 检查验收依据
4.3 数学精度检测
4.4 质量等级
4.5 记录及报告
4.6 质量问题处理
5 单位成果质量评定
5.1 质量表征
5.2 质量元素与错漏分类
5.3 权的调整原则
5.4 质量评分方法
5.5 单位成果质量评定
6 抽样检查程序
6.1 确定样本量
6.2 抽取样本
6.3 检验
6.4 样本质量评定
6.5 批质量判定
6.6 编制报告
7 测绘成果种类
8 单位成果质量元素及错漏分类
8.1 错漏数量确定
8.2 大地测量
8.3 航空摄影
8.4 摄影测量与遥感
8.5 工程测量
8.6 地籍测绘
8.7 房产测绘
8.8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8.9 地理信息系统
8.10 地图编制
8.ll 海洋测绘2100433B
作 者:本社 编出 版 社:
出版时间:2009-12-1
版 次:1页 数:80字 数:159000
印刷时间:2009-12-1开 本:大16开纸 张:胶版纸
印 次:1I S B N:GB/T24356-2009包 装:平装
一般成果是向省级测绘主管部门提交成果目录。备案是项目施工前,需向所在地省级测绘主管部门备案。如入测绘主管部门划入自然资源部,应该是成果司或测绘档案馆管理。
1、房产测绘的步骤一般为:外业数据(或在设计施工图纸上数据)、绘制成图、按房产测绘细则计算建筑面积(分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总建筑面积)、将相关数据制作成测绘报告书即可。有需要的还得到所在市房产管理部门...
一幅图1000块。
We will continue to im prove the compa ny's inter nal control system, and steady impr ovement in a bility to manag e and control, optimize busi ness pro cesses, to e nsure smooth pr oce sses, re sponsibilitie s in place ; to further strengthe n inter nal control s, play a contr ol post indepe nde nt oversig ht role of evaluation com plying wit h third -party responsi bility; to a ctively make use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GPS测量成果质量元素及权表 质量元素 权 质量子元素 权 检查项 数据质量 0.50 数学精度 0.30 1.点位中误差与规范及设计书的符合情况 2.边长相对中误差与规范及设计书的符合情况 观测质量 0.50 1.仪器检验项目的齐全性,检验方法的正确性 2.观测方法的正确性,观测条件的合理性 3.GPS点水准联测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4.归心元素、天线高测定方法的正确性 5.卫星高度角、有效观测卫星总数、时段中任一卫星有效观测 时间、观测时段数、时段长度、数据采样间隔、 PDOP 值、钟 漂、多路径效应等参数的规范性和正确性 6.观测手簿记录和注记的完整性和数字记录、划改的规范性 7.数据质量检验的符合性 8.规范和设计方案的执行情况 9.成果取舍和重测的正确性、合理性 计算质量 0.20 1.起算点选取的合理性和起始数据的正确性 2.起算点的兼容性及分布的合理性
质量检查与验收
检验与验收项目:主控项目为压实度和弯沉值(0.Olmm);一般项目有路基允许偏差和路床、路堤边坡等要求。
质量检查与验收
检验与验收项目:主控项目为压实度和弯沉值(0.Olmm);一般项目有路基允许偏差和路床、路堤边坡等要求。
1、一般规定
1.1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施工质量检查制度。施工企业应规定各管理层次对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检查和验收活动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实施。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做好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1.2施工企业应配备和管理施工质量检查所需的各类检测设备。
1.3施工企业应通过质量检查与验收活动,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验收活动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施工企业对分包内容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1.4施工企业用于施工质量检验、检测的自购、租赁或借用的器具和设备,均应按规定进行管理。
2、施工质量检查
2.1施工企业应对施工质量检查进行策划,包括质量检查的依据、内容、人员、时机、方法和记录。策划结果应按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2.2施工企业对质量检查记录的管理应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2.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策划的安排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实施检查。
2.4施工企业应对项目经理部的质量检查活动进行监控。
2.5质量检查的依据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图纸及施工说明书等设计文件及施工企业内部标准等。
质量检查活动策划是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可单独形成文件,经批准后,作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查活动的指导文件。
质量检查的策划内容一般应包括:检查项目及检查部位、检查人员、检查方法、检查依据、判定标准、检查程序、应填写的质量记录和签发的检查报告等。
2.6对项目经理部的监控方式应根据施工企业的规模、专业特点、管理模式及项目的分布情况确定。
3、施工质量验收
3.1施工企业应按规定策划并实施施工质量验收。施工企业应建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3.2施工企业应在竣工验收前,进行内部验收,并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3.3施工企业应对工程资料的管理进行策划,并按规定加以实施。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进度同步。施工企业就好按规定及时向有关方移交相应资料。归档的工程资料应符合档案管理的规定。
3.4施工企业应对内部验收发现的问题整改后,进行复验。在复验合格后,按照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规定向监理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必要时,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对完工项目进行全面的施工质量检查。
3.5工程资料管理的策划包括:资料的内容、形式及收集、整理、传递的职责和方法。工程资料包括:
(1)向发包方移交的竣工资料;
(2)送交施工企业档案管理部门归挡的竣工技术资料;
(3)公司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记录。
资料移交时,移交内容应得到确认,移交记录应予以保存。
4、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
4.1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质量问题处理制度,规定对发现质量问题进行有效控制的职责、权限和活动流程。
4.2施工企业应对质量问题的分类、分级报告流程作出规定,按照要求分别报告工程建设有关方。
4.3施工企业应对各类质量问题的处理制定相应措施,经批准后实施,并应对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4.4施工企业应保存质量问题的处理和验收记录,建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5质量问题是指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包括质量事故。
4.6施工企业可将质量问题分类管理,并规定相应的职责权限。分类准则可以包括:处置的难易程度、质量问题对下道工序的影响程度、处置对工期或费用的影响程度、处置对工程安全性或使用性能影响程度等。
应分类、分级上报的质量问题包括在工程施工、检查、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施工质量问题。
4.7对于施工质量未满足规定要求,但可满足使用要求而出现的让步、接收,应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
工程交工后出现的质量问腥的处理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检测设备管理
5.1施工企业应按照要求配备检测设备。检测设备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需要采购或租赁检测设备,并对检测设备供应方进行评价;
(2)使用前对检测设备进行验收;
(3)按照规定的周期校准检测设备,标识其校准状态并保持清晰,确保其在有效检定周期内方可用于施工质量检测,校准记录应予以保存;
(4)对国家或地方没有校准标准的检测设备制定相应的校准标准;
(5)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完好状态。设备的使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
(6)在发现检测设备失准时评价已测结果的有效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对检测设备所使用的软件在使用前的确认和再确认予以规定。
5.2施工质量的检测要求涉及检测设备的准确度、稳定性、量程、分辨率等。检测设备的供应方应具有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其生产或销售的设备应带有CMC标记。
检测设备的验收包括两方面:一是验证购进测量设备的合格证明及应配带的专用工具、附件;二是对采购的监测设备性能和外观的确认。
检测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搬运、保存要求,设备的停用、限用、封存、遗失、报废等。
需确认的计算机软件包括检测使用的软件和检测设备使用的软件。当软件修改、升级或检测设备、对象、条件、要求等发生变化时,应对软件进行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