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是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直属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拟订与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政府统建的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营销与管理工作;通过购买、联建和政府订购等多种形式集中储备房源,确保政府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承担旧城改造中非拍卖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营销与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旧城改造工程项目。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 建行地址: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门向天府广场方向30米有建行后子门支行
A 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 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 B 蒲江县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 大北街...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4层附近。希望对你有帮助
— 1 — 成公积金〔 2011〕45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暨 2011 年度 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50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成公积金委〔 2007〕 2号) 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第六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 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 2011 年度缴存基数,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个人须按照同比例缴存。财政拨款单位、国有 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上限为 12%,下限为 6%;其它单 位缴存比例上限为 15%,下限为 6%。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 2 — 二、缴存基数 (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的通知》(成府发〔 2010〕21 号)要求,彭州、邛崃、崇州、 金堂、大邑、蒲江、新津等
成都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加强经济适用住 房管理,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建住房〔 2007〕258 号)、《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保 [2010]59 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 工作的意见》(成府发〔 2010〕14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 (含高新区,以 下简称中心城区 )内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 审核、配售及监督管 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 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 限定套型 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 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组织建设实行按需建设, 保证供应的 原则,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 60平方米左右。 第五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
(三)负责经营和管理由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
(四)通过抵押贷款、信誉贷款等形式取得土地收购、开发资金,并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储备土地拆迁安置等前期开发的组织协调和验收管理工作;做好对土地收购、储备、开发资金的测算平衡、综合统计工作;
(六)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源市土地储备中心始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发展战略大局,树立经营城市土地理念,积极谋划市政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土地储备各项目的运作,不断拓宽城市发展空间,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提升城市发展的首位度。
近年来,中心以“东拓西优、南扩北连、中心提升”为市中心城区发展方向,推动市中心城区提质扩容。不断加快推进市区东城中西片区发展,形成以越王大道为中轴线,着力建成以永康大道、东江西路、文昌路、纬十四路、纬十五路、永和路为支点的城市交通网络。一方面安排了行政商务小区、市人民医院、市总工会职工活动中心、广播电视中心等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另一方面提供了大量城市居住、商业类房地产用地和行政办公、中小学、医院等城市公建配套用地,吸引多家国内著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如雅居乐、恒大集团、汇景集团以及国际知名的希尔顿酒店管理公司进驻,打造了一批如东江湾、东江首府、雅居乐、恒大名都、商业中心等高档小区,不断改善我市市民居住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使市区新城东区初步形成城市新区雏形,发挥了中心城区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加速我市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和城市化发展水平。
加快推进滨江大道二期项目,实现市区与市高新区的无缝对接。滨江大道二期项目是连接市区与市高新区的重要交通干线,一旦打通,从市高新区到东源县城横跨约30公里的道路将连成一线,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区提质扩容,拓展城市发展空间;项目景观绿化带河堤(范围面积约42万平方米)是我市打造“两江四岸”景观带的美化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
大力实施跨江发展战略、建设江东新区,做大做强中心城区,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目前,江东新区起步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已经全面拉开序幕,为下来江东新区建设奠定了基础。
2014年,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和调整加强珠三角地区对粤东西北地区对口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江东新区起步区、滨江南片区土地房屋征收,进一步扩大城市架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全面完成东城中西片区征拆扫尾和市政配套建设,实施钓鱼台片区扩征项目及湖岸整治、景观工程建设,启动东源高速出口以东、以南(高塘)片区土地储备项目,不断优化经营城市理念,促进市区土地储备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利用省股权基金、棚户区改造政策,抢抓深圳对口帮扶机遇,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投入需要,形成城市经营资金不缺、储备土地增量、城市发展提速的良性循环,促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
主要职责
一、完成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
四、负责将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有计划、分批次向社会公开供地。
五、负责储备土地的日常管护和临时利用,防止侵占储备土地,提高储备土地的利用效益。
六、负责办理储备土地的项目立项、规划选址、使用林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等审批手续。
七、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拆迁平整、围墙砌筑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整理开发,使其达到使用条件。
八、通过征收、收回、收购、置换及其它方式,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储存,并按规定给原土地使用者合理补偿。
九、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法》、《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佳县土地储备工作。
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制定土地储备工作计划,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