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成都市物价局 | 成立于 | 一九八三年六月 |
---|---|---|---|
位 于 | 成都市人民西路市政府2号院3楼 | 职 能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价格方针 |
主要职责
作为市政府主管全市物价工作的职能部门,拥有一支年轻有为、生气勃勃的物价队伍,具有积极、开拓的精神,恪守“尊法高效、优质服务”宗旨,其主要职责为: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市物价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及规范性文件。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我市价格改革规划、市场调控计划和调整价格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物价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平衡,研究制订和实施控制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参与协调与物价总水平变动相关的经济活动。
负责全市物价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平衡,研究制订和实施控制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参与协调与物价总水平变动相关的经济活动。
负责制订全市价格和收费分工管理目录,研究制订全市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的政策、作价(收费)原则和管理办法;审订、调整列管的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以及经营收费标准;协调、指导放开商品的市场价格。
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制度;研究制订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社会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进行清理整顿。成都市物价局
加强生产要素类价格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负责有关价格调节基金和风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负责建立全市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监测市场物价运行情况,分析预报价格变化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的情况和问题。
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推行明码标价制度;依法查处中央、省和处地驻蓉单位、市级各部门、单位、个人的价格违法违纪行为,指导全市群众义务价格监督检查活动;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指导市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市)县的价格管理工作,处理和协调地方、部门、企业之间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争议。
组织调查、分析全市农副产品、工业品成本变化情况,向有关方面提供成本调查资料。
负责统一管理各类罚没物、赃物、拍卖物、抵押物资的价格评估、鉴定等价格事务工作;负责全市价格信息、价格咨询工作;参与企业国有资产和房地产价格评估。
负责指导全市物价系统的队伍建设、行政监察、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物价系统和企业物价人员的业务培训。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100433B
成都市新都区物价局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价格调整申请方 案听证会 一、污水处理费拟调整方案: (一) 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新都镇规划区范围内。 (二)污水处理费调整标准:
成都市物价局、房管局: 你们《关于调整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请示》(成价费(2008)104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川办发[2006]37号)、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
邵阳市物价局 成立于1984年,1986年与原邵阳地区物价局合并,物价局现有工作人员110人,设置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商品价格管理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科、服务价格管理科;下辖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价格信息中心)、价格监测中心四个单位。
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基旺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玉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立新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 烈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开谱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夏建荣
原平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