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成都市水务局 | 地 区 | 成都 |
---|---|---|---|
隶 属 | 成都市人民政府 | 内 设 | 办公室 |
局 长 | 廖暾 [1] |
(一)市水务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8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总工程师(副局级)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8名。
(二)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3名。
(三)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统一按成委发〔2010〕17号文的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
(一)取消的职责。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成都市水务局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市水务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规范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挂成都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起草水务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拟订水务工作政策;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市水务系统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市水政、渔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水务行业科技情报工作,组织水务行业科学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申报、应用和技术推广;承办水务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制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
(三)规划计划处
拟订全市水务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审查;承担水务综合统计工作。
(四)水资源管理处
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订全市和跨区(市)县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分和水资源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镇供水的水源规划;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五)水域管理处
负责全市江河、中心城区湖泊和天然湖泊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全市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审查重要涉河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管理;承担水域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中心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督管理;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六)供水管理处
编制全市供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供水行业管理;指导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工作;组织制定供水行业的质量技术、运营服务等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中心城区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对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进行资质和行业管理;会同物价部门对城市供水价格的核算。
(七)排水管理处
编制全市排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指导排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工作;按照排水行业的质量技术运营服务等管理标准负责全市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城市排水许可和排水接管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对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进行核算;负责城市排涝的指挥与调度;负责污水处理厂(站)运营和排水户排水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下穿隧道的监督管理。
(八)建设管理处
拟订水务工程建设质量、施工等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水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大中型水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转报工作;指导水务工程建设和验收;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市)县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水利水保处
拟订全市农村水利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安全监测、病险水库的整治和防汛工作;组织、指导农田灌溉、丘陵山区的治旱抗旱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水土流失监测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处理区(市)县之间的重大水事纠纷。
(十)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全市水务工程建设、水利基础设施运行、供排水及水处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重大水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水电项目建设过程中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以及水务行业地方电站运行中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处
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财务处
负责编制部门决算;承担市级水务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十三)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水务系统教育培训、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四)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五)防汛处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汛工作;指导编制全市防汛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批防洪调度计划,编制防汛应急资金使用计划,建立健全防汛应急体系;负责全市重点水毁工程修复及年度江河堤防岁修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全市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负责报告重、特大防汛突发事件;负责全市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开展防汛演练;承担成都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减灾与信息技术处
负责全市汛情、旱情及灾情的汇总工作,提出发布意见;负责防汛抗旱减灾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水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建立防汛抗旱信息共享机制;负责市水务局信息化建设、运行和维护。
水务局与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税务局等是同一个级别的政府机关,以前都叫水利局,现在除个别小点的县城还叫水利局外,其他的大城市都叫水务局了。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城市治污保洁工程的...
水务局是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主管全市防汛防旱,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水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负责...
水务局的管理范围大于水利局。
2020年5月9日,被四川省水利厅评为“四川省2016年至2019年水美新村建设先进集体”。
2020年12月,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其2019年度四川省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2月,被四川省水利厅授予“2020年度全省农村水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5月,被水利部授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阳昌寿
党组书记
主持水务局全面工作。
刘继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政策法规、外宣、供水、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工作。
分管处室:政策法规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供水管理处、水资源管理处。
联系成都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刘 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河道管理、排水、污水处理工作。
分管处室:水域管理处、排水管理处。
联系成都市河道管理处、成都市排水设施管理处、成都市府南河管理处。
陈 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机关行政事务、保密、信访、规划计划、财务管理、行政审批工作。
分管处室:办公室、规划计划处、财务处、行政审批处。
联系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范嘉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局长:田文志
李 琦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党建、工会、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审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分管处室: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季 建
总工程师
分管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产工作。
管处室:水利水保处、水产管理处。
联系成都市水生动物检疫检验站、成都市水土保持监测站。
周莉蓉
巡视员
协助局长工作。
傅 苏
巡视员
协助局长工作。
毛道麒
副巡视员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水务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供水规划、排水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市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订全市和跨区(市)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排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牵头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牵头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制定有关节约用水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中心城区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负责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和指导;会同物价部门对城市供水价格的核算。
(七)负责全市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污水处理厂(站)运营和排水户排水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下穿隧道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市江河、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水库、河口滩涂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对水务基本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市)县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全市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水环境治理。
(九)指导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村镇供水、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水务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监督管理;牵头对重大水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负责全市水电项目建设过程中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以及水务行业地方电站运行中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水务行业的科技与外事外经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四)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公布保留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水生野生动物特种证由区(市)县水务部门初审后,经市水务局复核转报省水产局办理。市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及防疫检疫工作,下放给有相应执法权限的工作机构、法定工作人员的区(市)县。
(二)成都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三)成都市水务执法监察支队为市水务局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政执法机构,配备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10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
(四)市水务局暂保留成都市府南河管理办公室牌子。
(五)成都市府南河管理处为市水务局所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配备事业编制30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2名。
(六)成都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为市水务局所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配备事业编制4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七)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桥西区水务局责任清单 部门名称: 桥西区水务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及联 系方式 备注 1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 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 策,组织编制综合规划等重大 水利规划。 拟定水利五年等规划并组织实施。 相关科室 2219000 2 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监督管 理工作。 承担违法采砂事件的查处 河砂办 2219000 3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组 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水利监察中队 2219000 旱工作,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 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 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 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威县 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负责编制洪水(干旱)预报方案、洪水(干旱)分析预报。 综合科 2219000 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 度,编制防汛抗
水务局水务工作汇报材料 水务局水务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县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 历年来,县水务工作得到县委政府、 人大政协及上级各部门的高 度重视。 尤其在全县上下把当前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 狠抓落实之际, 各位领导莅临我局指导, 这是对水务工作的支持和帮 助,是对我们极大的关心和鼓舞。 在此,我代表水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 感谢!下面,我代表水务局班子向各位领导进行工作汇报,敬请 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全县累计动工各类水利工程 715件,完工 641件 ,修复水毁工程 2件,改善灌溉面积 1.31 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 0.23 万亩,治理 水土流失面积 15平方公里。 1 、面上在建项目情况 河水库新建工程计划完成投资 1332.38 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 480万元,主要工程量:土方 3.1 万 m3,石方 2.5 万 m3,
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照《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成委发〔2010〕 11号)和《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委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龙委发〔2010〕25号)要求,在市上核定的区级部门行政编制和区政府部门领导职数限额内实行统筹调剂,动态管理。科级领导职数配备原则上1个科室配备1名,科室工作任务较重,人员在4人以上的,可适当增加科级领导职数。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档案的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目标督查、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水务系统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务及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水务系统教育培训、职称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
(二)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财务科
负责编制水务行业财务计划和决算;承担水务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担水务综合统计工作。
(三)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水利水保科
编制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水库安全监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防汛和管理;农田灌溉、丘陵山区的治旱抗旱等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治理工作;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处理区域内的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河道的管理和保护。
(四)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供水管理科
编制农村供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供水行业管理;指导农村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工作;组织制定农村供水行业的质量技术、运营服务等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供水设施的改、扩、建工作;负责对农村供水企业进行资质和行业管理;会同物价部门对农村供水价格的核算;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制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五)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排水管理科
编制城区范围以外乡镇的排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范围以外的乡镇排水、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指导排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工作;按照排水行业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标准、规范的规定,负责污水处理和城区范围以外的乡镇排水等基础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城区范围以外的乡镇的排水许可和排水接管工作;负责场镇排涝的指挥与调度;指导、监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工作;组织指导乡镇排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六)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
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分和水资源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供水的水源规划;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水政、渔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河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审查重要涉河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中心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督管理。
(七)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建设管理科
拟订水务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定水务工程建设质量、施工等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审查;监督、指导、实施水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水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转报工作;指导水务工程建设和验收;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务工程建设、水务基础设施运行等方面的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水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水产管理科
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渔业环境保护;负责水产养殖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指导渔业生产和水产品加工、流通、市场建设;负责水产种质资源及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工作;负责水产种苗生产许可、养殖证核发、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驯养繁殖的许可年审;协调裁决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登记和渔船、渔港的监督管理。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水务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编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农村供水规划、城区范围以外的乡镇排水规划等水务规划;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城区范围以外的乡镇排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牵头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
(四)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牵头组织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制定有关节约用水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指导农村供水设施的改、扩、建工作;负责农村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和指导;会同物价部门对农村供水价格的核算。
(七)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负责城区范围以外的乡镇排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对全区污水处理厂(站)运营和场镇排水户排水行为实施行政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全区水环境治理工作。
(八)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江河、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水库、河口滩涂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指导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对水务基本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全区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
(九)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指导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负责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负责实施渔业环境保护;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指导渔业生产和水产品加工、流通、市场建设;负责实施水产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协调裁决渔事纠纷;负责渔船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二)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负责水政、渔政监察等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查处涉水、涉渔违法事件;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水务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监督管理;牵头对水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负责水务行业的科技与外事外经工作;组织水务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四)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