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赤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事文件档案、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机关后勤、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协调机关内部工作关系,检查落实工作完成情况;负责对外接待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机关资金计划、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2、规划管理股
负责组织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的竣工验收工作;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城市建设进行总体规划管理、指导工作。
3、建筑业管理股
①、对全县建筑市场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报建及招投标管理。
②、负责建筑市场稽查工作。
③、负责全县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和申报工作。
④、负责全县建筑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4、安全生产股
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对我县城市建设进行总体规划管理、指导工作;编制县镇规划及村镇体系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2、负责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勘测、评估、各类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全县房屋进行普查、登记、验证和确权发证;办理房屋产权变化登记手续;负责产籍图测绘及房屋产籍资料的管理;负责对全县房地产交易、抵押、典当、租赁的管理和商品房预售管理;负责县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县城廉租住房建设及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并建档等工作。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旧小区的改善工作;负责建立本县住房保障制度。
3、对全县建筑市场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建筑市场稽查、建筑工程报建、招投标、工程质量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市容市貌的监察管理工作。
5、负责对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资金和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审查、监督检查工作。
6、人民防空职责是利用各种方式教育、训练民众,使民众学会在平时事故、灾害、恐怖事件和敌人空袭中保护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知识与防护技能;建设人防设施并进行防空准备;有指导居民在战时能从掩蔽、疏散和其他途径获得安全保护的职责。
7、负责建筑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勘查设计咨询行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屋拆迁单位、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评估机构以及相关中介组织资质的管理、审查和报批。
8、负责城内各主街道供水、排水工程和道路硬化工程提供服务,实施对路灯、园林绿化、液化气、公用设施管理与维护及公共交通行业的管理。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房地产交易所(赤城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全县房屋买卖、租赁、转让、交换、赠与、典当等交易的中介服务、商品房预管理、房产中介机构的管理,房屋产权权属证书的颁发,房产档案管理与开发利用,房产测绘和房屋产权归属证书配图绘制以及房产面积计算工作。负责县城廉租住房建设及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并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工作,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及管理。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责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科研成果推广和安全生产争议调解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建筑施工安全提供监督保障。
3、市政工程管理处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和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专项工作实施的前期工作。
4、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城区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研究、制定全县城市建设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政策、规章制度、管理目标、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城市建设管理的重大执法活动和统一的执法行动。
5、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与资质审核工作。
6、建设档案咨询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建设档案的收集、建档、归档、保管和咨询服务工作。
7、测绘队
负责工程建筑、城市道路施工放线、城市规划测绘等工作。
8、房屋拆迁处
负责全县城镇拆迁与服务职能。
9、 统一建设办公室
负责城市商用楼、住宅楼、开发与建设的审批与管理职能。
10、城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负责县城中远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用地规划,建筑工程竣工修建详细规划,以及规划单位资质,绿化规划、绿化用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和规划区挖取沙石、土方、取用地下水和风景名胜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预算等工作。
11、公用事业管理处
负责城市树木园林绿地建设、路灯的管理与维护等工作,负责燃气经营批准和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
12、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及监督等工作。
13、集中供热管理中心
负责县城居民楼及办公楼集中供热服务工作。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承办市本级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出售管理及其售后跟踪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市本级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变更、补差、回购、拆迁补偿合同签约事务,以及资料遗失...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起草有关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政策、规章、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二)参与项目建设的选址定点,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三)负责建设工程造...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什么时候成立
1 泸水县建设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泸水县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建设工作的职能 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州涉及建设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 城镇建设、工程建设、抗震及震后恢复重建、建筑装饰装修业、 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 业、国家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和建筑市场城市公交、 出租车管理 的措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 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编制、管理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 计划。 (二)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 家、省、州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定期收集、制定全县建设定额信 息及建筑材料地方基价并发布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建筑产品质 量的认证工作; 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负责贯 彻及制定建设项目评价方案、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工程建 设概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 综合管理和指
嵊泗县建设局文件 各科室、单位: 现将《嵊泗县建设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 请机关大楼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属单位原则上参照 本制度执行。 二 OO七年八月二十日 嵊泗县建设局 2007 年 8 月 20日印发 嵊泗县建设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机关工作职能,强化机关内部管理, 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使机关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 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机关工作守则 第一条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 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条 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 服务意识,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求真务实,奋发 进取,勇于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
2021年4月,赤城县水务局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负责小水电站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全县水库移民政策执行、工程项目申报、实施、补助款发放等工作。局内设综合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局(二级局)、水政水资源综合管理办公室。
春节将至,为确保我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赤城县食市监局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春节前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采取召开会议、印发通知等形式,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要求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把好特种设备安全关。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主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和延崇高速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严防特种设备“带病”运行。截至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6家,检查设备214台,发现安全隐患12处,责令限期整改,现均已整改完毕。 三是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检查中,结合企业设备特点,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