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设备监造内容
6 设备监造工作程序
7 设备监造方式及要求
8 设备监造组织机构、监造人员的职责、权利与素质要求
9 业主、监造单位及设备制造商的职责与权利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监造的质量见证点
《DL/T 363-2010-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设备监造技术导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的安排制定。
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是电力工程的关键设备,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与系统长期可靠运行。而设备监造是设备从设计、制造到投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促进设备提高制造质量的手段。为了指导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的设备监造工作,特制定《DL/T 363-2010-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DL/T 363-2010-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在参考dl/t 586—2008《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的基础上,针对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与电抗器的特点制定。
《DL/T 363-2010-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DL/T 363-2010-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DL/T 363-2010-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由电力行业电力变压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DL/T 363-2010-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设备监造技术导则》主要起草单位: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DL/T 363-2010-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参加起草单位:国网国际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咸阳供电局、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吉林省电力公司、山西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DL/T 363-2010-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设备监造技术导则》主要起草人:陈江波、付锡年、伍志荣、张淑珍、翟文苑、朱建新。
《DL/T 363-2010-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参加起草人:陈宝安、朱跃、胡浩、阳少军、宫淑君、陈国元、郭少杰、郭慧浩、付超、张曦。
《DL/T 363-2010-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1号,100761)。
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基本信息
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作 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编
丛 书 名: 冷配在线
出 版 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ISBN:155123.141
出版时间:2010-09-01
版 次:1
页 数:14
装 帧:平装
开 本:16开
电力网中所采用的电抗器,实质上是一个无导磁材料的空心线圈。它可以根据需要布置为垂直、水平和品字形三种装配形式。在电力系统发生短路时,会产生数值很大的短路电流。如果不加以限制,要保持电气设备的动态稳定和...
由于变压器铁芯是由一片片硅钢片叠成,所以片与片间存在间隙。当变压器通电后,有了激磁电流,铁芯中产生交变磁通,在侧推力和纵牵力作用下硅钢片产生倍频振动。这种振动使周围的空气或油发生振动,就发生“嗡嗡”的...
GB311.1-1997高电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neqIEC71-11993) GB32l-...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状态检修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压等级为 110(66)~750kV的交流油浸 式变压器(电抗器)设备, 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设备由各网省公司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 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DL/T 573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Q/GDW-169-2008 国家电网公司《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状态评 价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 Q/GDW-168-2008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 3. 总则 3.1 状态检修实施原则 状态检修应遵循 “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的原则,依据设备状态评价的结果, 考虑设备风险因素,动态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 合理安排状态检修的计划和内容。 变压器(电抗器)状态检修工作内容包括停电、 不停电测试和试验以及停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状态检修导则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 1093号)安排,对DL/T 586——1995《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进行修订的。DL/T 586—— 1995实施十几年以来,对规范电力设备监造活动、确保发电、设备制造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设备监理制度的实施以及电力工业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适时修订该标准以保证其适用性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与DL/T 586——1995版比较有以下一些主要变化:
——标准名称由《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改为《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取消了一级和二级见证方式的分类;
——明确了委托人、监理单位及制造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设备制造质量见证项日附录中增加了部分设备。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T586——1995。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和附录K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宏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榆验测试中心、成都
电力机械厂、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电气集团
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心、王坚、李志新、许卉、张小毅、张俊峰、张艾霞、刘树昌、蔡志刚、王利亚。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1995年12月31日。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邮编100761)。2100433B
设备监造技术是根据设备的类别,对设备分别进行制造车间的验证,包括监造、出厂试验验收、中间加强监督等。
设备监造大纲
机电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工程设备采购任务时,应进行策划,编制设备监造大纲。其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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