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长春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督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 | 长春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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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 2013年1月1日 | 通过时间 | 2012年11月15日 |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含旧城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危旧房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经济适用房项目等)资本金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以下简称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专户储存,专项用于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有货币资金。
第四条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项目资本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负责项目资本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项目资本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资本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开发企业应当选定项目资本金专户存储银行,并作为项目资本金的监管银行。
开发企业应当与管理机构和监管银行签订项目资本金三方监管协议。
第七条 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房地产开发项目扩大投资规模时,应当及时补充项目资本金。
第八条分期实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项目资本金可按项目分期实施情况分期核定和缴存。
第九条 缴存项目资本金,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开发企业持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和工程合同,向管理机构申请核定项目资本金缴存数额;
(二)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资本金的核定,并出具《项目资本金缴存通知单》;
(三)开发企业持《项目资本金缴存通知单》,到监管银行足额缴存项目资本金;
(四)项目资本金存储后,监管银行应当向开发企业出具《项目资本金足额存储证明》。
第十条 开发企业凭监管银行出具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存储证明》,到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开发企业应当根据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分阶段申请使用项目资本金:
(一)建设工程基础完成后,可使用项目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二)达到下列工程建设进度的,可使用项目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九十:
1、三层以下(含三层)的,完成基础和结构工程;
2、四层以上(含四层)有地下室工程的,完成基础和首层结构工程;无地下室工程的,完成基础和四层结构工程。
(三)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可使用剩余的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资本金的全部利息。
第十二条开发企业申请使用项目资本金时,应当向管理机构提交下列资料:
(一)项目资本金使用申请;
(二)经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三)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建设进度证明。
完成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应当提交其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项目资本金使用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使用证明,监管银行据此拨付。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使用,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转让的,受让方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足额缴存项目资本金。
转让方在受让方按照本办法规定存储相应数额项目资本金后,方可调出项目资本金余额。
第十五条开发企业应当将项目资本金缴存、使用情况及时记入《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并定期向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监管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或者违反项目资本金监管协议,擅自拨付项目资本金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项目资本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地产开发的就是商业用途的,主要是用于销售的商品。 其他的都属于非房地产开发类项目的
成本——实施项目中所需用的花费 成本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子集,包括用以保证在批准的预算内完成项目所需要的过程,由资源计划编制、成本估算、成本预算、成本控制所构成。 资源计划编制——确定执行项目活动...
房地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目标是一个比较综合的问题,首先在成本控制之前你们的项目预算就已经完成,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进行分析了单平米的造价多少钱-----具体到施工单位部分总价多少钱,甲方分包项目总价多少钱,...
三问房地产开发资本金调整——三问房地产开发资本金调整
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郑州房地产网》 HTTP://WWW.ZZFDC.GOV .CN ( 日期: 2011-06-30) 《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现已在“郑州 房地产网”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天。各界朋友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 反馈的,传真至 0371-67889723; 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的, 将邮件发至开发 处邮箱,邮箱号码为 kaifachu1@163.com 。 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规范房地产 开发建设行为,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国有土地范围内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中由投资者提供的资金。可以通过股东直接投资、发行股票、政府投资等渠道和方式募集。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
第一条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增强房地产开发项目抗风险能力,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以下简称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专户储存,专项用于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有货币资金。
第四条 市房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房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房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项目资本金按项目总投资的20%确定。
第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指定银行设立项目资本金专户足额缴存项目资本金。未建立项目资本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部门不予核发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证和项目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 项目资本金只能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 对于抽逃、挪用项目资本金的企业,市房产开发主管部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载。
第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项目资本金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鸡西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