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财务收支 | 类 别 | 概念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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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财务收支的审计 | 相关法律 | 《审计法》 |
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的行为有挤占成本,乱支费用,盈亏不实,乱列营业外支出,隐瞒销售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挪用专项资金等。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的行为,审计机关既可处理,也可处罚。处罚的种类有:(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
具体做法是: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对违法取得的资产按照审计处理的五种方式作出处理。对违反财务收支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另有处理、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如《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规定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则审计机关就可以按照该规定执行。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单位犯罪的问题,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8年1月19日联合发出的《关于严肃追究扰乱财经秩序违法违纪人员责任的通知》(财监字1998 4号),重申了追究违反财务收支的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问题,要求改变对责任人员处罚不力,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对事不对人的现象。对有关人员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移交有关行政监察部门研究处理;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求各级财政、审计机关等要高度重视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的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并把这项工作作为考评单位和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行政监察和检察机关对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作出答复。
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区分,主要要从下面几点考虑:
第一,要结合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定义来理解
财政收支是从国家的角度,对其以资金形态再分配社会产品的理论概括。凡属于国家分配范畴内的资金活动,都称之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从部门、企业、单位的角度,对反映其经济活动的资金运动所作的理论概括。凡是与财政部门无直接缴款、拨款关系的单位资金活动,习惯上人们称之为财务收支。
第二,要结合《审计法》、《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来理解
《审计法》第二条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作了原则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这实际上明确了,财政收支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
《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对财政收支审计又作了进一步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本级各部门”,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直属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这里的本级人民政府是指下达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
与财政部门有直接缴、拨款关系单位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是有联系、有交叉的,划分起来仍有难度。不能仅仅以是国家机关就认为是财政收支,有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也有的是财政收支。这是因为这些单位可能既有财政收支、又有财务收支;同样是一笔资金,国家预算分配到预算单位的资金,从国家的角度看是财政收支,而从单位的角度看,人们习惯上把它们称之为财务收支。由此可见,确定一个被审计单位的违规行为属于财政收支行为,还是财务收支行为还是比较困难的。
第三,要结合《审计署关于贯彻落实修订后审计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审法发〔2006〕25号)文的规定来理解
审计署〔2006〕25号第七点规定,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部门,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这里的“其他组织”包括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党组织和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下级人民政府,对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实施审计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确定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总的原则是:
一,只要他们是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部门,不论单位性质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上述单位只要与财政部门存在直接的缴款、拨款关系(只有间接关系的是财务收支),且审计机关对他们的审计,是依据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进行的,统称为审计法律上的财政收支。
二、经济责任审计以财政收支为主的是财政收支,以财务收支为主的是财务收支。
三、除一、二之情况外的,统称为财务收支。2100433B
根据《审计法》第8条至第25条的规定,国家审计机关以财务收支为审计对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18条的规定:"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中央银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它是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是政府的银行。国有金融机构,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保险、信托投资、证券经营、租赁机构,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等。
(1)中央银行财务收支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都属于我国最高审计机关即审计署的审计对象,不可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对中央银行审计的内容孟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审查在金融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及其结果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二是审查人民银行每个会计年度是否将其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家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储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2)国家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根据《审计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比照国有企业对其资产、负债平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在资产方面,主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贷款业务、利息计算、应收款项、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审计。在负债方面,主要对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在损益方面,主要对各种收入、投资收益、租赁收益、各种费用支出、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合法性进行审计。
2.事业组织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法》第19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所谓国家事业组织是指由国家创办的,不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以改善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条件、增进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而发展科学和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和福利救济事业为目的的非盈利的组织。国家兴办的学校、科研机构、文艺团体、医院、医药卫生检疫机构、广播电视电影机构、图书馆及体育馆等,均属于国家事业组织。国家财政对国家事业组织分别采取全额预算拨款、差额预算拨款、由本单位自收自支的预算管理方式。但不论采取何种管理方式,这些单位均是审计机关监督的对象。值得提出的是,如果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就不再作为事业单位对待。
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一是对其收入进行审计,主要审查事业性收费的合规性,有无擅自设置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有无先分后收、多分少收以及坐支的现象,是否正确计算税金,有无偷漏税款情况等。二是对其支出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支出费用是否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真实合法。三是对其成本、费用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成本、费用开支有无超范围、超标准的现象,是否遵循了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以计划成本、估算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此外,还要审查事业单位预算结余计算是否正确、真实,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专用基金,有无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情况等。
3.企业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法》第20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第22条规定:"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审计机关不仅有权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而且有权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占企业的总资产50%以上的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在该企业中虽不占有控股地位,但其资产与其他股东的资产相比出资额较大。
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其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重点的范围:一是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如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生的国有企业,属于国民经济支柱产生的国有企业,其他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国有企业,包括邮电、通信、交通、能源、航空、钢铁、电力、国防工业、高科技电子产业、商业企业、粮食行业等。二是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较大的国有企业,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的企业有公共汽车行业、煤气公司等。三是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企业。对审计监督重点范围内的企业,均要进行定期审计。
4.国家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3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在预算的执行情况方面,审计的重点内容是: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批准的预算内容执行,有无超预算情况;建设支出是否恰当,是否应纳入建设项目的范围,在预算与原计划中能否对号就位,有无设计外的投资;支出以后移交完成投资用工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虚报不实之处;完成投资工作量与实际进度是否一致、相符等等。在竣工决算方面,主要对竣工决算编制依据、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情况、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进度、转出技资、尾工工程、结余资金、基建收支、投资包干结果、竣工决算报表、投资效益等内容进行审计和评价。
5.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4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筹集是否真实合法;二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管理是否合理、合法,是否专项专用、有无挪用、损失浪费及贪污行为;三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收入、使用的真实、合法;四是审查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的真实、合法性,以及现金收付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等。
6.国外援款、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5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对国际金融组织援助和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报表种类、格式和科目是否符合规范;报表数据是否正确;报表内容是否真实;报表基础是否一致;报表说明及补充资料是否齐全等。二是对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受其援助项目的国外资金及配套资金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主要审查外国政府贷款的筹措和使用是否符合我国贷款协议和外汇管理、金融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用外国政府贷款购入的设备物资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审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配套资金是否及时投入;审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有无效益、是否具有偿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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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后,各地区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支金额纳入地方基金...
你有了这个想法以经做到了一个好财务的基本要求了。只有多思考的我有目标的人我想才能做好财务这人份工作。在工作中多做一些换位思考吧。相信你的答案就有了
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为规范医院财务收支预算,健全财务收支管理,确保医院预算的贯彻执行, 根据《会计法》、《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 行)》等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预算的原则 医院编制收支预算要遵循稳妥可靠、 量入为出的原则; 保证重点与兼顾一般相 结合的原则及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 (二)财务收支预算的方法 固定预算、弹性预算、增量预算、零基预算、定期预算、滚动预算。 (三)医院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分析 1、收入预算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以及从 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 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1)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 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 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
张沟小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学校收入 收入凭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收据 和往来结算收据, 不得使用自制据、 万能据等“白条”入账。 要做到应收尽收,并全额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各项预算 外收入和代管款项收入,都必须及时报中心学校,由中心学 校统一审批,将收取的各项资金缴入乡财政专户并报账。 (二)、学校支出 1、购物:学校的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凡预算中没 有安排的购物项目学校不得安排支出。学校因工作需要,购 买教学及日常办公用品等,至少有两人共同前往购买,取得 合乎规范的税务发票并签字,其中一人为经手人,另一人为 证明人;对于一次 2千元以上的购物、维修、装备、美化等 开支,应由校理财小组会讨论通过,报中心学校备案后方可 购买; 5 千元以上的,学校在实施前应书面报告中心学校同 经批准后,再按有关程序进行采购。 2、实物保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学校要 建立资产登
(1)促进财务收支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积极平衡,防止用财务收支限制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倾向。进行财务收支控制,既要把各项收支纳入计划目标轨道,又不能把财务收支计划指标当作一成不变的静止的东西,死守着原订的计划指标。要从发展企业生产经营出发,适应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加强财务收支的控制,从而不断地组织财务收支新的平衡。
(2)财务收支指标不但要在数额上平衡,也要在时间上互相适应。进行财务收支控制,就是要增加收入、节约开支。对那些投资大、效益低;产销不对路的产品;生产不顾质王的生产项目,一定要加强成本核算,对其开支要严格控制;另外,对那些大手大脚、盲目开支的项目;见效慢、见效远的生产经营项目的开支要严加审核,以保证财务收支在刚问上互相适应,防止收支相互脱节,造成收支不干衡。还应注意的是,往往财务收支在计划期内是平衡的,但是在某一周、某一旬或部门之间,及生产项目之间会出现不平衡,这就需要加强日常控制调度,确保时间上收支相互适应与平衡。
(3)既要遵守财务收支计划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规定,又要在可能的范围内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时期,加强财务收支管理,使企业各项财务开支控制在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极为重要,也是企业应该做到的,这是加强财务收支平衡重要保障和依据。但是,为了促进企业搞好生产经营,搞活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并在这些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财务开支的控制注意一定的灵活性,以防控制太死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
(4)依靠群众,进行群众自我控制。企业的广大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企业的财务收支应交职工讨论,财务收支指标应落实到企业的部门或车间、班组,甚至到人头。财务开支应定期公布,征求职工的意见,加强职工对企业财务开支的监督,同时加强企业内部人员的相互监督,增强企业人员财务开支的自我控制意识,实行民主理财。
财务收支控制的内容,概括起来有三方面:
(1)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期期前控制(事前控制)。为积极保障增收节支,防止不合理开支的发生,运用有效的汗理方法,制定计划和措施的过程,就是期前控制。如期商讨企业财务收支有关资料、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选择最优财务收支计划方案,确定最佳财务收支计划指标,编制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根据财务收支计划下达有关财务:立支指标,落实责任单位;建立经济责任制和实行内部相互制约核算制变,分清经济责任等都是期前控制的有效办法。
(2)财务收支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控制(事中控制)。这是建立信息反馈体系,反映执行财务收支计划过程中出观的偏差,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偏差的过程。例如,实行财务收支计划指标执行统计台帐制度,以此规定信息反馈的传递程序,及时了解各项财务收支的发生和变化动态,从中发反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堵塞支出漏洞,纠正偏差;又如,根据月度财务收支计划,组织日常财务收支的调度和平衡;再加,通过财务收支计划指标分解到企业内部各相关部门;分管责任到车间、班组,甚至到人头,做到责任分明,层层落实,人人把关,一旦出现偏差,便于分明责任,有利于分析、查找产生徧差的原因以利于纠正;还加,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财务收支计划目标的执行情况,等等,都属于事中控制。
(3)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期以后的控制(事后控制)。主要是总结经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调整计划指标,修正完善各项财务开支手续、制皮和核算方法。通过事后控制,从中吸取教训,采取积极措施,做好下一个计刘期的期前控制工作。
月度财务收支计划是确定月度资金形成、运用和分配数额的计划。是年度财务收支总计划的具体化。编制月度财务收支计划,目的在于促进企业在月度内有计划地组织收入,控制费用支出,增收节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该计划按计划期内各项货币收入和各项货币支出的全额及其相互平衡关系编制。
其财务收支项目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包括:
(1) 财务收入;
①基本业务货币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收入、收回应收款项、营业外收入等。
②从财政、银行取得的货币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和银行借款。
(2) 财务支出:
①基本业务货币支出。包括材料采购支出、工资支出、其他支出、偿还应付帐款、营业外支出等。
②提取的专项资金。包括基本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企业留利等。
③上交税利、偿还银行借款的货币支出。包括上交税金、上交利润、偿还银行借款等。
在编制月度财务收支计划时,必须考虑计划期初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数额 (根据上月预计月末余额填列),并根据收支平衡关系,计算填列计划期末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数额。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