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补偿金 | 外文名 | Compens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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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金额 | 类 型 | 现代词 |
拼 音 | bǔ chángjīn | 含 义 | 补损亏失的费用 |
词 性 | 名词 | 总笔画 | 26笔 |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1、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2、用人单位只要不提出续签或者提出解除合同,导致固定合同期满未续签的,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3、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后拒绝续签,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1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提出的续签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签,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每满一年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3 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1)是否换言之,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提出的续签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均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签,那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否仍要按这个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充金?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如何?
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公司是不用支付补偿金的。具体要看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的这一规定是否与《劳动合同法》上述的规定有冲突?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执时,应按以上哪部法律执行?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合同法这方面是有所冲突,如果冲突,是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的。
单位提前解除 40条 提前一个月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2条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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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 41条(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Y 除上述外,裁员的条件、范围严格,仅适用于特定场合
员工随时解除 38条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Y 避免出现: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劳动部门责令仍逾期未付,加付50%-100%赔偿金: 1、为及时足额支付报酬; 2、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不支付加班费;
员工提前解除 37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N 员工单方面权利
合同终止 44条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5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46条: 44条第一项,合同期满,劳动者不续签=不补偿;企业不续签或续签条件低于原合同=补偿; 44条第四、五项=补偿; 44条第二、三、六项=不补偿2100433B
补偿金一览表
解除终止情形 法律规定 法律禁止 是否需要补偿 关注点
协议解除 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Y 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N 或员工书面辞职
单位随时解除 39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N 1、员工事先通知工会,工会出具意见后,答复工会。 2、合法解除但没有支付补偿金,劳动部门责令仍逾期未付,加付50%-100%赔偿金。3、违法解除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不要求履行或不可能履行的,除补偿金外,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解除劳动合同(以协商或单位原因但劳动者同意为限)的经济补偿,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开始计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2、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时应支付的经济补...
首先,设计招标一般都设有未中标补偿金,有强制性规定。第二,补偿金额没有明文规定,要根据你们的设计量及难易程度而定,行业内的约定俗成的比例一般在设计费的1%-5%之间,可根据设计单位名次设定不同的补偿标...
首先,设计招标一般都设有未中标补偿金,有强制性规定。第二,补偿金额没有明文规定,要根据你们的设计量及难易程度而定,行业内的约定俗成的比例一般在设计费的1%-5%之间,可根据设计单位名次设定不同的补偿标...
水利工程建设的移民工程是关系到人民生活安康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为此开发了一个水库移民补偿金信息管理系统,对水库加坝扩建工程中涉及的移民和工商企业、专项迁建等工程的搬迁和补偿信息进行管理,使得广大公众和企业能查询移民及非移民的各项补偿政策和标准、所获得的补偿金及其各项实物指标、银行补偿金的动态发放情况;移民部门能对移民补偿信息进行整理、入库、维护;各级领导能对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移民补偿金的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和动态监管。在此介绍该系统的设计思想和实现方案,分析了设计和实现中的关键问题和技术,重点介绍了系统中的树型动态数据库设计思想,并对整个方案进行了实验论证,实验结果表明,该方案是可行的。
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核心和关键是建立一套客观、公正、合理的指标体系,通过构建精准扶贫中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其关键性指标,提出指标权重的赋予应注意的事项等问题。为精准扶贫中财政支出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提供参考。
1.一般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2.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12)×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注:
1、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
2、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地单位或者企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的经济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征收其他土地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被拆迁人在拆迁期间要注意谈判技巧,在跟拆迁方谈判时要注意方式,掌握了技巧,完全可以获得较高的、合理的拆迁补偿。
无论是国家征收还是商业拆迁,都应当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拆迁补偿。通常来说,拆迁补偿的金额是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的可变的弹性区间。
拆迁谈判类似于商业谈判,却又比商业谈判更难。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对方的实力强于我们,对方有着政府背景,有政府的相关部门能够进行协调配合,此外资金实力不容小觑。面对这样的对手,我们该如何是好?就该放弃谈判吗?就该妥协吗?
答案是否定的,但我们需要费一番周折才能达到我们想的目的。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因此,被拆迁人在拆迁期间要注意以下这些技巧,此外在跟拆迁方谈判时要注意方式,掌握了这些技巧,完全可以获得较高的、合理的拆迁补偿。
1、前期摸底
在拆迁谈判前,最好提前了解一下拆迁期限,施工工期是多少?观察实际的拆迁进度情况?拆迁方和自己情况差不多的被拆迁户是怎么谈的?现在同等条件下拆迁方给出来最高的价格是什么? 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做一下信息公开,了解项目的立项、规划、资金等情况。
2、拆迁方送来的文件可以收但不随意签字
面对拆迁人送达的五花八门的文件资料,例如拆迁通知、补偿决定等,哪些会对自己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短时间内是无法弄清楚的。大部分被拆迁人为了怕麻烦,草草了事,在没看清内容的情况下就签字,殊不知这种行为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
因为一旦签字就意味着你认可了文件的具体内容,文件就产生了法律效力。若是日后想要质疑或改变其内容就会困难重重。
所以我们在拆迁过程中倡导拆迁方送来的材料可以收,但是千万不要随便签字,一定要看清文件的内容,不给对方以空隙,遇到自己无法判断的内容要及早咨询专业人士。
3、千万不能提交权属证明的原件
一些拆迁人会借机索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重要的证件,很多被拆迁人不明所以,稀里糊涂的就将证书的原件交给了拆迁方。
一旦发生纠纷或者需要法律维权,就会造成巨大的阻碍,有的被拆迁人甚至会因此而丧失诉讼的机会。权属证书是公民享有合法财产的重要证据,千万不可轻易交出,一定要留在自己手中。
4、多听少说,不要轻易报价
实践中,拆迁方往往第一次见面就会问“想要多少钱啊?”,“有什么要求啊?”之类的问题。如果你以为这已经是在协商,那你就错了。这只是为了打探你的心理价位,从而针对你的报价,来制定对付你的策略。
在这个时候如果简单的把自己的价报给了对方,话一出口,你就已经输了,因为拆迁方已经知道了你的底线。面对这种情况,一定要沉着冷静,判断时机。时机未到时尽量少开口说话,以免丧失获得高补偿的机会。
5、坚守阵地,表明决心
在拆迁实践中,拆迁方会时刻关注被拆迁人的一举一动,从而制定相应的拆迁策略。大部分被拆迁人即使不满意补偿数额、拒绝签订补偿协议,面对已经施工的脏乱差的环境,也会提早搬迁。
但是,如果被拆迁人轻易的搬迁无疑就向拆迁人释放了“维权决心不大”的信号,拆迁人据此可能会大大降低支付的补偿款。另外,如果被拆迁人不在原地居住,极有可能失去第一时间了解新拆迁信息的机会,在拆迁过程中陷入不利的地位。来源 / 有事找律师,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