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5号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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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杰
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接待联络、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审批综合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预算科
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承担各年度人代会预算草案的起草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调研工作,负责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预算部门指标,汇总审定本区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监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税源变化,提出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性建议,依法办理税收返还、产业扶持政策相关工作。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对本区财经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建议,负责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区级财源建设工作。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国库科
组织拟订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和调度,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财政性资金收支结算。汇总编制本区地方财政决算、部门决算,汇总编制本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组织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集中收缴。统一管理区乡两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宣传、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负责拟订本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预算的社会救济、劳动就业等方面的资金。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
公用事业科
承担生态环境、交通、市政市容、商业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负责组织财政系统国有企业决算数据上报工作,依法负责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本区粮食风险基金。
行政政法科
承担区委、区政府、各人民团体、公安、司法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
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拟订财政投资管理制度,审核和批复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职能允许范围内的竣工财务决算。负责与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参与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参与土地出让收入资金的管理及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落实。
农业农村科
承担本区农业、园林绿化、水务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
乡镇管理科
承担乡镇部门预算和预算支出有关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对乡镇的年度预算进行备案,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管理财政支农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承担区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指导乡镇财政工作。
金融服务科
研究拟订促进本区金融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本区金融市场、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入驻,监测分析本区金融发展情况。协调推进本区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统筹发展本区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小微金融。协调推动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和社会管理能力。参与本区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指导金融服务本区社会民生工作。指导、协调本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
金融风险管理科
负责本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行政审批初核工作,并协助市金融监管局依法依规监管。协助市金融监管局对本区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本区各类交易场所等加强监管。推进区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承担集体改制企业上市产权确认职责,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机构发展。推进本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牵头负责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区金融应急管理处置工作。负责全区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平台和涉及的金融项目评估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指导本区金融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单位隐性债务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开展政府隐性债务的统计监测。对区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财务进行监管。负责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编制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考核,负责区属国有金融机构负责人薪酬管理,负责国有金融资本的统计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本区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会计监督管理科
贯彻和组织实施国家会计制度,贯彻会计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协助市财政局开展本区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工作,代理记账事项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管理本区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有关工作,拟订对本区财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本区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拟订本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针对财政资金运行的重要情况及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提出有关的建议或措施。组织协调重大和专项财政资金、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评价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财经纪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政策法规。提出本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导本区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政府采购机构依法实施政府采购。负责对政府采购过程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及处罚,受理供应商投诉。负责本区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编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保险、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妇联、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工作,负责检查党组织及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组织规章、制度、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订本区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补贴政策对经济运行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区、乡、国家与企业的财政分配政策。
2、研究制定本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本区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定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3、编制本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本区各项财收入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确定本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4、管理本区公共支出;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制定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5、办理和监督本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本区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财政的挖替改造资金和科技支出;负责本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6、拟订和执行本区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本区政府采购工作和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7、管理本区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8、负责管理本区会计工作,拟定会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会计委派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9、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本区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本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10、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国资办主要职责是:
1、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参与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2、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3、根据区政府的授权,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计和监管。
4、起草国家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办法和政策;依法对乡(镇)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
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A 江夏区财政局地址: 文华路42号B 武汉市江夏区法泗财政所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C 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财政所地址: 107国道附近D 武汉市江夏区湖泗财政所地址: 福桥街186
点击量太大,没人维护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
北京市平谷区总工会副主席职位说明书 编制日期: 2012 年 5 月 职位 基本 信息 单位名称 北京市平谷区总工会 机构性质 群团组织 职位名称 工会副主席 职位级别 副处级 直接上级 主席 职位 概述 在主席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级工会服务站、区 内困难职工帮扶、劳动调解等工作。 职位 职责 职 责 描 述 责任 程度 关键绩效 指 标 负责各级工会服务站工 作 分管 责任 突出维权主题,服务广大 职工 负责困难职工的生活 帮助和就业服务等工作 保障困难 职工的正 常生 活。 负责企业、职工劳动争 议调解工作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职位 权限 1、参与重要事项决策,就分管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2、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政策及区总工会的各项决议; 3、抓好分管部门的业务管理和队伍建设。 工作 关系 内部工作关系 外部工作关系 区委、区政 府有关部门 北京市总工会 其他有关单位 副主席 各镇
北京市东城区自2006年开始试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第一个五年的有益思考和实践.2011年7月,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北京市随后以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2012年9月,财政部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意见》和《规划》从顶层设计角度谋划提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在此指引下,东城区对照设计图纸夯地基、架梁柱,立足区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调动各方智慧抓重点、谋创新,通过又一个五年的深入探索、积极作为,基本搭起了东城区预算绩效管理“四梁八柱”,构建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北京市平谷区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成立于2006年12月6日,是位于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新平北路甲75号的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本信息
登记证号: 153009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1101177959551681
业务主管单位: 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登记管理机关: 平谷区民政局
社会组织类型: 民办非企业单位
开办资金: 300,000 元
业务范围: 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抹灰工、钢筋工培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庆元 2100433B
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局局长(主任)陈军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工作。编制本区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承担园林绿化项目及相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干部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工作。
(二)绿化科。组织编制本区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开展绿化及相关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承担本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首都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本区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指导美丽乡村绿化建设,审查乡镇规划和实施绿化方案,检查、督促村庄绿化美化。指导街道社区绿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拟订本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依法承担本局行政许可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制定相关办理流程、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有关绿化用地的内容。承担公共绿地规划设计方案和重点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组织论证和评审的有关工作。
(四)综合管理科。组织开展本区园林绿化相关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综合等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植树造林及养护管理、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组织落实本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本局管辖范围的林地、绿地管理等工作。组织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本区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应急、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含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水利风景区)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等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本区公园(含地质公园)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区国有林场、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本区园林绿化改革、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发展指导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安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组织开展林产品(果品除外)、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和食用林产品(果品除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等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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