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建的海淀区应急管理局,将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消防局海淀支队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海淀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区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区园林绿化局的森林防火、区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职责,相关机构的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职责进行了整合。
(一)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本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制定本区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本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区级应急指挥平台及技术装备的建设、管理、运维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本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本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本区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指导协调本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本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本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本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应急管理的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八)归口管理区地震局。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区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本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和区气象局、区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和城区内涝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区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区园林绿化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商务局在区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区商务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法制科
应急指挥科
安全监督管理一科
火灾防治管理与防汛抗旱科(地震与地质灾害救援科)
宣教科
办公室
调查评估科
综合协调科
信息统计科
安全监督管理二科(行政审批科)
应急综合科
规划发展督查科(研究室)
人事政工科(党建工作科)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南里二区甲1号
单位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建设委员会建委办公大楼:海淀南路甲21号 邮编:100080 电话:62554046建委办事大厅:双榆树北里甲22号 邮编:100086 电话:82618228电子邮箱:...
换了个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刘磊刚
2021年4月25日,获得“2021年首都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2100433B
北京市海淀区二建公司工会把加强职工的生产安全卫生作为重点,工会主席亲自带队,逐个工地进行检查。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目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泰山饭店地热钻井工程 设 计 方 案 北京市华清地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 5月 目 录 1.工程概述 ...................................... 1 2.区域地质概况 .................................. 1 3.地质设计 ...................................... 5 4. 井孔结构: ................................... 5 5. 成井材料 ..................................... 6 6.地球物理测井与地质录井 ........................ 6 7.洗井及抽水试验 ................................ 8 8. 成井质量要求 .........
2021年10月,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处(市应急指挥中心)入选北京市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2021年10月25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处入选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100433B
张树森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兼)。 |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法制处、规划发展处(研究室)、督查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北京市安全生产督查事务中心。 |
贾太保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 |
协助张树森同志负责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常工作。 分管北京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
宋树欣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总队级正职),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 |
分管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
阎军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兼)。 |
分管风险监测与综合减灾处、救灾与物资保障处、行政审批处。 |
刘斌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 |
分管办公室、防汛抗旱处(地震与地质灾害救援处)、宣传动员处。 |
卞杰成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 |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调查评估与统计处、科技与信息化处、北京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 |
李东洲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 |
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北京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 |
钱山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 |
分管应急指挥处(市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处、北京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 |
瓮民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驻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
分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
孙雷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
分管火灾防治管理处、救援队伍建设处、财务处、人事处。 |
唐明明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一级巡视员。 |
协助张树森同志分管法制处、规划发展处(研究室)、督查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北京市安全生产督查事务中心。 |
谢清顺、单青生、贾秋霞、杨永军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二级巡视员 |
谢清顺 协助卞杰成同志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北京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 单青生 协助阎军同志分管风险监测与综合减灾处;协助钱山同志分管应急指挥处(市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处。 贾秋霞 协助张树森同志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专项工作;协助贾太保同志分管北京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 杨永军 协助孙雷同志分管火灾防治管理处。 |
市应急委的主要职责
1. 研究制定全市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 审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 组织指挥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
4. 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中央和国家各部委、驻京部队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
5. 领导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开展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应对工作;
6. 分析总结全市年度应对突发事件工作。
市应急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市应急委办公室承担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应急管理的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市防汛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3)审查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各流域防汛指挥部、各区防汛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指导市有关工作部门编制防汛应急预案;
(4)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专项分指挥部和各区防汛指挥部开展较大、一般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防汛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的综合研判,组织指导协调本市防汛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6)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全市防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指挥调配防汛抢险救援应急物资;
(7)负责组织全市汛情对外发布;
(8)负责按权限申请蓄滞洪区调度运用;
(9)组建防汛抢险救灾专家队伍,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撑;
(10)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承担市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指导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办公室、流域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各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本市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协调指导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防汛会商,收集汇总雨情、水情、灾情、工情、险情,提出预警响应和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建议,为市防汛指挥部决策提供服务;完成市防汛指挥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 在市政府领导下,依法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2. 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
3. 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必要时,协调北京卫戍区和武警北京市总队调集部队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 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 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2.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3. 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 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制定促进产业发展政策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5. 负责组织本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6. 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8. 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9. 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