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5. 具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练使用PC办公;
6.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保密、安全保卫、外事和接待联络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资源性收费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综合协调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申请,核发各项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批准文书;负责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统计工作;编制、修订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权属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及土地动态监测工作;承担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工作;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地籍档案管理;依法调处各种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初审、上报及临时用地的审批工作;负责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的监督管理,调处土地征用安置补偿争议。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管理、建设用地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北京市土地出让计划、收购储备计划、土地一级开发计划中涉及本区的计划;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上市土地出让金的核定、收缴工作;负责本级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用途管制和农用地分等定级管理;编制并组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土地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工作;组织落实占用耕地建设项目的占补平衡措施;负责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的管理。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等工作;负责矿产资源有关费用征收、使用的管理;负责地质勘查活动、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国土局交办的地热资源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地下水质环境监测站、网的管理。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和工会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科 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一)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编制、修订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编制、修订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的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并依法负责有关费用征收和使用的管理;负责市国土局交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土地一级开发、收购储备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负责耕地保护、集体土地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和占用耕地建设项目的占补平衡措施。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权属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及土地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地籍登记、土地定级的管理;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地籍档案的管理;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备案等工作;负责矿产资源有关费用征收、使用的管理。
(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工作,承担市国土局交办的地热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国土局和石景山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土地储备中心 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为直属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的收购、储备、前期开发和出让准备工作,中心内设3个股:综合股、土地收购股、土地储备出让股,主要职责有:一、根据全市...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罗庄分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罗庄分局和高新分局差不多远 都是有班车的 临港离市中心最远了 罗庄分局最好 待遇看你是什么编制 生活自己照顾自己啊 哈哈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主要职责为:受相关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方面的巡查工作,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国土资源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受理、调查核实国土资源方面的信访举报事项;承担土地规划编制、地籍管理的基础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国土资源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石景山区分中心是分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土地储备资源的调查、统计和分析,承担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开发复垦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66号
各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1)总经理任职基本条件: 1.1 热爱本职工作,思想进步; 1.2 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1.3 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1.4 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公司开展的业务工作需求; 1.5 加强学习,熟悉本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与之相关的规定、要求。 (2)技术负责人任职基本条件: 2.1 热爱本职工作,思想进步; 2.2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3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4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5 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专业知识丰富; 2.6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培训资质证书; 2.7 加强学习,熟悉本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与之相关的规定、要求。 (3)质量负责人任职基本条件: 3.1 热爱本职工作,思想进步; 3.2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3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4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5 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主管部门
混凝土结构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主要是通过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的强度来决定什么时候可以 拆莫,模板拆卸日期,应按结构特点和混凝土所达到的强度来确定。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拆模期限: 1.不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板而受损坏,方可拆除,一般十二小时后; 2.承重的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以后,始能拆除(按设计强度等级的百分率计) : 板及拱: 跨度为 2m及小于 2m 50 % 跨度为大于 2m至 8m 75 % 梁(跨度为 8m及小于 8m) 75% 承重结构(跨度大于 8m) 100 % 悬臂梁和悬臂板 100 % 3.钢筋混凝土结构如在混凝土未达到上述所规定的强度时进行拆模及承受部分荷载,应经过计算,复核结构在 实际荷载作用下的强度。 4.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区分局
李文忠,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男,1969年6月出生,原籍河北省武邑县,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市房地局土地出让处副处长,市国土房管局集体用地处副处长,北京新奥集团公司经营策划部负责人、副总经济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副主任,市国土局地热处处长。主持国土丰台分局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
董志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1963年6月出生,原籍黑龙江省兰西县,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武汉工业大学毕业。曾任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助理工程师、副科长、科长,北京市地质矿产局矿产开发管理处主任科员,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矿产开发处助理调研员、业务受理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室副主任。负责规划编制、信息化建设与地质矿产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科、地质矿产科。
陈春节,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副局长
男,1971年1月出生,原籍安徽省怀宁,经济师,北京农业大学毕业。曾任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征地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处长助理。负责财务、城乡地籍管理与耕地保护工作。分管财务科、地籍科、耕地保护科、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杨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女,1972年12月出生,原籍山东省济南市,中共党员,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收购储备部副部长、开发部副部长、开发管理部部长。负责城镇土地利用、土地市场建设、土地供应管理与妇委会工作。分管土地利用科、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土地整理储备分中心。
张文泉,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男,1962年6月出生,原籍北京房山,中共党员,北京市委党校大学毕业。曾任北京市西城区房地局测绘所副所长,北京市西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证办主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西城分局地籍科科长、副调研员,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西城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党务工作。分管政工科、纪检监察科。
姜新焕,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女,1967年3月出生,原籍河北省衡水市,中共党员,北京市委党校毕业。曾任北京市丰台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科长、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执法监察科副科长、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执法监察科主任科员兼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副主任、行政服务大厅主任。负责法制建设和执法监察工作。分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国土一所、国土二所、国土三所。
侯兆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调研员
男,1964年11月出生,原籍山东省郓城,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毕业。曾任北京市军区后勤部第一企业管理局天都科贸公司正营职副经理,北京市军区联勤部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副所长(副处级),北京军区联勤部山西物资供应站站长,内蒙古通辽军分区后勤部部长,内蒙古乌兰察布军分区副司令员。协助主要领导做专项调研工作。
雷文昭,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副调研员
男,1957年2月出生,原籍陕西省汉中,中共党员,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曾任丰台区房管所房管科宣教科干部,丰台区土地局副科长,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权属科科长,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地籍科科长。负责工会工作。协助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8号(102300)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门头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