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工程管理股。负责本部门实施的城乡建设工程类项目的勘测、设计、预算、审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牵头协调上述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审定、关键技术应用等工作;牵头开展本单位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和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产业发展;负责本区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参与全区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收集、编制、上报市城市大建设计划工程项目。
(三)物业管理股。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监督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组织开展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调查,建立相关物业管理档案;指导乡(街道)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活动;负责开展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核查和监管,建立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并接受查询;负责指导全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
(四)综合股。协助做好全区城乡建设及交通运输领域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负责全区背街后巷及老旧生活小区路灯、绿化日常维护维养工作;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本单位信访政法工作;负责拟订本区房地产行业发展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协助做好全区房地产行业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对本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估价机构实施管理。
(五)交通运输股。负责指导乡(街道)做好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预算、审定、报批、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配合指导区内渡口渡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区内渡口设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负责全区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建设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研究拟订本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本部门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和项目技术储备;负责收集、编制、上报市城市大建设计划工程项目。
(四)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指导工作,建立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等。
(五)负责本区建筑、房地产市场协调、监管工作;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协助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六)负责对本区城乡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管;协助参与区内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协助开展全区城乡建设及交通运输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
(八)贯彻落实省、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规定;负责指导、监督区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九)牵头建立并完善本区住房保障体系;负责指导、监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
(十)负责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境内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配合指导区内渡口渡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区内渡口设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负责本区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工作;负责本区交通战备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推动本区城乡建设领域文明创建工作长效常态化开展。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房改办)设2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对外联...
根据以上职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设18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与工委办公室合署)。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和对外联络;拟订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及政务督办、文书档案...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和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二、计划财务处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发展规划;参与研究住房和城乡建...
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文件 包政 [2008]20 号 包河区道路景观整治和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包河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 部门、直属单位、滨投集团: 为扎实开展道路景观整治和亮化工程,纵深推进大建设, 根据市里有关部署及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城市的总体目标,坚持把道路 景观整治和亮化工程纳人大建设重要范畴,按照分步实施、 稳步推进的方针,在加快道路工程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强对 道路两侧建筑物、沿街立面的综合整治亮化,进一步强化城 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营造宜居宜游宜商的城市环境和形 象。 二、工程范围 我区道路景观整治和亮化工作的对象,主要是指列入市 道路景观整治亮化范围的工程,同时包括城中村项目,危旧 房项目和区域范围的零星地块等。 三、实施原则 l、坚持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根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外墙装饰 (含屋顶钢构架) 【信息时间: 2012-11-9 阅读次数: 2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信息 程名称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外墙装饰(含屋顶钢构架) 程地点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内 设单位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5593410 标方式 公开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筑规模 外墙总面积约 6100 ㎡,工程概算约 700 万元 标范围 施工图纸内容。 标人资质 有关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技术实力和承担 险的能力。 2、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承包(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 筑幕墙专业(或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安庆市迎江区建设局
索 引 号 |
598657487/201311-00002 |
信息分类 |
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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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迎江区招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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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区招商局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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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北海市海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梁源同志
北海市海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 李远荣同志
北海市海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 朱懋萍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