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区道路功能,市政府决定实施安庆市皖江大道人行道工程。现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西起龙眠山路,东至港口路,总长约5916米,人行道宽度为8.5米。工程建设内容为对沿线人行道进行改造。
二、工程建设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市重点工程建设局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范围内涉及的征迁、清障工作由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发改、建设、财政、国土、规划、房地产、公安、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违法建设一律无偿拆除。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依据工程规划需要新建、改建、加固、移位的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种管杆线设施,由有关产权单位负责按规划要求与本工程同步实施。
五、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程建设范围内占道经营或者擅自堆放物品,不得妨碍工程建设。
六、各单位和个人都要服从城市建设需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工程建设工作。对在工程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工程建设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竣工之日废止。
建议上安阳市人民政府http://www.anyang.gov.cn/的网站,去找找!
洪湖好吗?当地政府部门都不上网吗?他们都是在家里上班吗?不要出门的吗?看不到洪湖南滨大楼出了这么多骗子公司吗?耳朵也听不到吗?还是每天都在哪里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洪湖政府办公室是不是木有人上班了?我都...
保定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划是:(1)保定市辖3市,分别是市、安国市、高碑店市。(2)15县,分别是易县、涞源县、定兴县、顺平县、唐县、望都县、涞水县、高阳县、安新县、雄县、容城县、曲阳县、阜平县、博野县...
太乙路路桥工程建设是我市2004年市政建设的重点工程,该项工程的建成对于改善城市环境,缓解交通拥挤,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当地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太乙路路桥工程建设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太乙路路桥工程建设的拆迁安置工作由碑林区政府全面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具体由碑林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
<正> 太乙路路桥工程建设是我市2004年市政建设的重点工程,该项工程的建成对于改善城市环境,缓解交通拥挤,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当地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太乙路路桥工程建设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太乙路路桥工程建设的拆迁安置工作由碑林区政府全面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具体由碑林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戏校大沟改造工程建设的通告 为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提高老城区排水能力,市政府决定实施戏校大沟改造工程。现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西起蔡山路(高压电器厂),沿集贤路、戏校南路、菱湖新村小区道路至菱湖公园,全长约1876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箱涵工程、沿线污水管道及道路恢复等。
二、工程建设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市重点工程建设局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范围内涉及的征迁、清障工作由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发改、建设、财政、国土、规划、房地产、公安、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违法建设一律无偿拆除。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依据工程规划需要新建、改建、加固、移位的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种管杆线设施,由有关产权单位负责按规划要求与本工程同步实施。
五、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程建设范围内占道经营或者擅自堆放物品,不得妨碍工程建设。
六、各单位和个人都要服从城市建设需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工程建设工作。对在工程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工程建设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竣工之日废止。
为塑造安庆市整体景观形象,丰富道路绿化景观的空间及平面布局,美化城市环境,市政府决定实施安庆市中心城区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现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安庆市中心城区。其中,改造提升道路包括:元山路、菱湖南路、皖江大道、振风大道、天柱山大道、迎宾西路、龙眠山路、顺安路、独秀大道、湖心中路、菱湖北路东段、湖心南路、湖心北路、中兴大道、皇冠路、茅清路、沿江路、集贤路、祥和路、柘山路、菱湖北路西段、勇进路、宜秀大道及206国道。主要建设内容是对中心城区这二十四条道路绿化景观层次进行提升,包括绿化的“加粗、加层、加密、加花、加色”及死亡树木的补栽等。
二、工程建设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市重点工程建设局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范围内涉及的征迁、清障工作由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发改、建设、财政、国土、规划、房地产、公安、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违法建设一律无偿拆除。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依据工程规划需要新建、改建、加固、移位的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种管杆线设施,由有关产权单位负责按规划要求与本工程同步实施。
五、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程建设范围内占道经营或者擅自堆放物品,不得妨碍工程建设。
六、工程建设范围内,各单位和个人都要服从城市建设需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工程建设工作。对在工程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工程建设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竣工之日废止。
为美化安庆市整体景观形象,促进东部新城区环境改善,市政府决定实施潜江沟滨水景观工程。现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位于安庆市东部新城区,南起振风大道,北至迎宾东路,总长约1780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景观及配套服务设施等。
二、工程建设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市重点工程建设局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范围内涉及的征迁、清障工作由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发改、建设、财政、国土、规划、房地产、公安、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各责,密切配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违法建设一律无偿拆除。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依据工程规划需要新建、改建、加固、移位的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种管杆线设施,由有关产权单位负责按规划要求与本工程同步实施。
五、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程建设范围内占道经营或者擅自堆放物品,不得妨碍工程建设。
六、各单位和个人都要服从城市建设需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工程建设工作。对在工程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工程建设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竣工之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