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结算是建设单位同建筑安装企业按月就已完分部分项工程价值进行的结算。按月结算,一般于每月终了由建筑安装企业根据已完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和施工图预算单价,提出“已完工程月报表”和“工程价款结算帐单”,送建设单位和建设银行办理已完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收到帐单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审查签证,通过开户建设银行办理结算付款。
70年代以前,工程规模不大、施工期限不长的建设工程,较多采用此种结算方式。由于此种结算方式的手续比较繁琐,70年代以后,较多的工程已改为采用按形象进度分段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时,一般采用转帐支票结算。但因“工程价款结算帐单”需经建设单位审查签证,不仅手续繁琐,而且常常扯皮,甚至长期拖欠,故有的省(市)实行工程价款托收承付或托收无承付结算办法。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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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需要按月结算吗,根据调价规则工程量减少15%以上,调价0.9
一般进度按中标价格执行,最后在竣工验收后进行调价结算
楼层构件类型级别直径汇总表和钢筋明细表
日前,北京市进一步修订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新文本中,对于劳动报酬的条则更为细化,要求按日计算工资或实行计件工资的标准完全在合同中体现,实现了“明码标价”。适用于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是全新的修订版本。
货款结算协议 甲方:菁采电子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宏业楼402 负责人:曾龙清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按照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同时规范业务结算行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订购 详细产品订购明细及款项明细以每次交易之《销售订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双方同意合作过程中所发生货款的______%为现款现货,余下的______%按_______(时间)结算一次。 注:双方合作的第一笔业务发生之日至该月月底,算一个月;次月起以整月计。 2、对帐方式 由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提供上月对账单,乙方每月______日前确认并签回。 双方日常往来的单据(如:对帐单、销售订单、出货单等)作为双方帐务往来的重要依据,故均需双方签署确认。 对帐由双方指定部门完成。 甲方
工程款按月结算是指先预付部分工程款,施工中按月结算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结算的方法。
工程款按月结算2100433B
(一)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工程预付款的具体事宜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有关工程预付款作了如下约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预付款额度,各地区、各部门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主要是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和构件的正常储备。一般是根据施工工期、建安工作量、主要材料和构件费用占建安工作量的比例以及材料储备周期等因素经测算来确定。发包人根据工程的特点、工期长短、市场行情、供求规律等因素,招标时在合同条件中约定工程预付款的百分比。
(二)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其性质是预支。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数额不断增加,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构件的用量逐渐减少,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予以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可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需分期扣还;有些工期较长,如跨年度工程,其预付款的占用时间很长,根据需要可以少扣或不扣。
2.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扣起,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扣抵工程价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因此确定起扣点是工程预付款起扣的关键。确定工程预付款起扣点的依据是:未完施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构件的费用,等于工程预付款的数额。
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可按下式计算:
T=P-M/N
式中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的累计完成工程金额;
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
M——工程预付款数额;
N——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
(一)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工程预付款的具体事宜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有关工程预付款作了如下约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预付款额度,各地区、各部门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主要是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和构件的正常储备。一般是根据施工工期、建安工作量、主要材料和构件费用占建安工作量的比例以及材料储备周期等因素经测算来确定。发包人根据工程的特点、工期长短、市场行情、供求规律等因素,招标时在合同条件中约定工程预付款的百分比。
(二)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其性质是预支。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数额不断增加,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构件的用量逐渐减少,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予以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可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需分期扣还;有些工期较长,如跨年度工程,其预付款的占用时间很长,根据需要可以少扣或不扣。
2.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扣起,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扣抵工程价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因此确定起扣点是工程预付款起扣的关键。确定工程预付款起扣点的依据是:未完施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构件的费用,等于工程预付款的数额。
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可按下式计算:
T=P-M/N
式中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的累计完成工程金额;
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
M——工程预付款数额;
N——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