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水利局(英巴格路六号)
(一)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防洪法》等有关水利、水电、水产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拟定相应实施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统一规划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统一管理水量和水质;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组织拟定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
(三)拟定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市节约用水工作。
(四)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引水渠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组织指导市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协调处理和仲裁市境内水事纠纷。
(六)组织审查市各类小型水利、水电、水产、防病改水、工农业生产供水等专业规划,经审查后负责监督实施;组织审查市水利、水电、水产建设项目的各阶段设计成果;组织水利、水电、水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七)承担编制市各类水利建设计划;管理各类水利建设资金;并管理建设计划的实施;承担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八)对全市水利、水电及水产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负责市水利行业小型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与验收。
(九)指导、协调农业灌溉用水管理;指导全市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水工程、水域及其岸线河道采砂的管理与保护;对市重点水工程及重要枢纽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市供水成本核算工作;并对市水费征收使用进行监督。
(十)承担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市改水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塔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市防洪抗旱工作,对市域河流及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二)指导市水产养殖工作;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先进渔业技术推广;负责全市渔政工作和渔事纠纷的查处。
(十三)组织全市水利系统水利、水电、水产各行业的内部外部科技交流和先进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水利职工技术培训和教育工作;指导市水利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呵呵,就在渝北区新牌坊一路旁,新南路3号,有一幢水利大厦,重庆市水利局就在那里了
不水利局,水务局,是政府系列的一个部门。 水利建设工程局职业生涯管理的公司,这本身就是机构下属单位的企业。
兰池大道中段(福银高速咸阳东出口向东转即进入兰池大道,路上有提示牌)。图为秦汉新城管委会办公楼即秦汉新城规划展览中心
阿克苏市历来重视水利工程建设,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阿克苏市组织了大量人力、物力修建了部分股干灌溉工程,2000年以来,随着塔里木河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阿克苏市水利工程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些水利工程在阿克苏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水利建设是水资源科学利用的基本途径和根本对策,是改善乡镇生活、生产条件,提高减灾增收和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
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副局长:刘欢
办公地址:阿克苏市健康路17号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市区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村镇规划管理;并协调各乡、镇(场)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四)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负责审查报批和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书》、《乡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
(六)负责临时用地、城市大型广告牌的规划审查。
(七)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全市重要规划项目和规划方案的招标及评审。
(八)负责全市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规划批后管理工作;参与居住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负责违法建设工程处理过程中的规划处理工作。
(九)参与研究编制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负责提出开发、拍卖地块规划条件。
(十)参与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规划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城市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
(十二)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阿克苏市保安服务公司于一九九四年经自治区公安厅批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独资集体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法人代表王林平。公司位于市人民北路西8巷,现有管理人员7人,保安员314人,机动车5辆,通讯设施齐全、办公自动化、资产达221万余元、资金周转正常的规模性企业。 目前,从公司的发展前景看,单一的人防已不适应正在飞速发展的社会需求,必须尽快实现人防、技防、押运为一体的全方位安全服务,因此,我公司现广招技术人才,组建技防服务部,建立联网报警中心,拓展技防业务,实现安装、巡查、维修、处警等“一条龙”服务,形成以金融系统为重点,覆盖全区重点要害单位及商贸集市、居民住宅小区技术力量防范的新格局,为用户提供品质优良的产品和完全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