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

2006年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6〕128号印发《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该《纲要》分“十一五”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十一五”水利发展思路、“十一五”水利发展目标、“十一五”水利发展主要任务、“十一五”水利发展的保障措施4部分。
主要任务是: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农村水利建设;城市水利建设;水利信息化及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水利改革。

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基本信息

中文名 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 印发机关 安徽省人民政府
文    号 皖政〔2006〕128号 印发时间 2006年12月31日

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水利发展成就

199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入的有利时机,持续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以长江、淮河干流防洪工程为标志的水利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水利发展和改革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跨越。“十五”期间,全省水利投入198亿元,是我省历史上水利投入最大的时期,一批重要骨干水利工程相继开工和建成,“十五”规划目标基本实现。

积极转变治水思路,水利事业健康发展。“十五”期间,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全社会水利需求的不断变化,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努力构建可持续水利发展模式,注重解决人的安居问题,逐步实现了治水思路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从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的重大转变。

“十五”期间,我省先后出现了2001年长江以北地区特大干旱、2003年淮河流域大洪水、2005年沿淮淮北地区严重洪涝灾害、大别山区“泰利”强台风暴雨和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依托不断完善的水利减灾体系,科学调度,有效防控,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同时,坚持统筹安排防洪、除涝、抗旱与防污,通过强化水源调度、配置和管理,基本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十五”期间,全省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减灾效益达970亿元。

江河治理进程加快,水利建设成就巨大。1998年以来,我省全面完成了1000公里长江干堤除险加固。建设沿江排涝泵站10.8万千瓦,新增、改善排涝面积33.3万公顷。实施长江平垸行洪、移民建镇工程,完成移民迁建40万人。

淮河治理加速推进。怀洪新河工程全面竣工验收,临淮岗工程基本建成。2003年灾后重建工程基本完成,淮干整治及汾泉河、奎濉河、洪汝河治理加快,涡河治理、淮北大堤加固、白莲崖水库等先后开工建设。

水库建设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效显著。港口湾、大房郢水库先后建成,大中型病险水库加固全面启动,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沙河集、黄栗树、佛子岭、磨子潭、城西、众兴、丰乐、境主庙等8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

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芜湖、安庆、铜陵、马鞍山、蚌埠、淮南等城市防洪主体工程基本建成,合肥、黄山、六安城市防洪加快实施,石台、南陵、郎溪、岳西、金寨、绩溪等县城镇防洪工程基本完成或正在建设。

农田水利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饮水解困成效显著。结合农村税费改革,推动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稳步推进。“十五”期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增加3.3万公顷,达到332.3万公顷。大型灌区节水改造进程加快,全省节水灌溉面积增加6.8万公顷,达到69.2万公顷。全省新增除涝面积5.6万公顷,达到220.5万公顷。农村饮水解困工作超额完成任务,建成各类饮水工程2万多处,实际解决了212万人的饮水困难。改造泵站96处、7.2万千瓦,改善排灌面积16万公顷。

水资源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小水电建设快速发展。全省供水能力达到260亿立方米,年均约增长2.5%。用水效率逐步提高,2005年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431立方米/万元,一般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为260立方米。水资源管理不断加强,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取水许可年审批率为100%,农业用水为75%。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初步建立了取水、用水、退水监督管理体系。水资源规划工作扎实推进,完成了《全省省辖城市供水水资源规划》及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阶段性工作。

“十五”期间,全省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8.6万千瓦。至2005年底,全省拥有水电装机728处、81.6万千瓦,年发电量为11.5亿千瓦时。

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初见成效,水土保持工作明显加强。颁布实施了《安徽省水功能区划》,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全省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已布设水质监测站77个,监测点已达125个,淮河、巢湖水污染监测体系初步建立,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逐步开展。

“十五”期间,我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平方公里。省、市、县、乡四级水土保持监督网络逐步形成。全省共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500多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管力度逐步加大,水土流失防治投入明显增加。

水利改革不断深入,行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全面推行了建设管理“四项制度”,水利建筑市场逐步规范。颁布实施了《安徽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理顺了长江、淮河、怀洪新河、茨淮新河河道管理体制,完成了佛子岭、磨子潭、梅山、响洪甸四大水库整体移交,市县水管体制改革在探索中前进,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

水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依法治水逐步推进。修订和颁布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与保护条例》等一批法规,出台了《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水文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与国家水法规配套衔接,符合安徽实际,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水法规体系。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不懈地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活动,维护了长江河势稳定,保障了防洪和通航安全。

水利科技创新步伐加快,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五”期间,我省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成果研发、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共完成省、部级水利科技项目70余项,有21项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一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淮北地区土壤墒情监测预报和抗旱减灾信息系统等成果得到推广应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气候条件特殊,江河自然状况复杂,水资源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不相匹配,江河治理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任务艰巨。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科学发展观、构筑和谐社会战略决策的实施,对水利提出了新的要求,我省水利发展和改革任重道远。

洪涝灾害仍然威胁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我省整体防洪标准偏低,综合防洪减灾体系比较薄弱,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淮河干流行洪不畅,沿淮行蓄洪区建设严重滞后,特别是居住在行蓄洪区内100多万群众的生产生活还极不稳定。沿淮和淮北平原易涝地区排涝能力严重不足,涝灾问题突出;长江干流部分河段崩岸严重,河势不稳,江心洲、外滩圩防汛任务重;全省多数中小河流尚未进行系统治理,防洪标准普遍不足20年一遇;山区山洪和泥石流灾害严重,防洪减灾难度大;一大批水库存在病险隐患,除险加固任务艰巨;全省有防洪任务的50多座城市,大部分还达不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的下限。

水资源短缺与水利用效率低下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全省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衡,与人口、耕地、国民经济布局不相适应,加之河湖水体污染,区域水资源短缺形势日益严峻。沿淮淮北地区人均水资源量不足500立方米,是我国七大流域中人均水资源量最低的地区之一。全省易旱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一半以上,66座县城以上的城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同时,用水效率不高和节水意识不强的问题也较为突出。200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一般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灌溉水利用系数仅为0.45左右。

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多数河流湖泊遭受污染,符合一、二级水质标准的水域已不多,水生态环境总体状况没有根本好转。淮河和巢湖污染最为严重,淮河以北地区基本有河皆污,巢湖西半湖富营养化依然突出。淮河流域主要城市和主要工矿区的地下水超采漏斗面积已达7000平方公里,其中严重超采漏斗面积达3800平方公里。地下水氟超标、缺碘等原生水质问题与地表水体污染、地下水超采造成的次生污染问题并存,进一步加剧了水污染形势。水土流失仍较严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开发建设等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局面仍未明显改观。已建农田防洪和灌排工程普遍存在标准低、老化失修和效益衰减等问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不足。大型灌溉工程均已运行40年以上,九大灌区的骨干建筑物损坏率达45%,大中型灌区面上工程配套程度低和老化失修现象普遍。大中型泵站老化严重,泵站设备亟需更新改造。农村税费改革后新的农村水利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严重不足。

水利社会管理和行业管理亟待加强。水资源使用权益不明晰,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尚有待研究确立。洪水风险管制度尚未形成,侵占河道和妨碍河道行洪的现象时有发生,防洪减灾社会化保障体系亟待建立。涉水事务管理的政策制订、制度建设、规划编制、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工程效益不能有效发挥甚至衰减,水利投融资、水价形成、水费征收体系还难以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水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十一五”水利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水利工作的核心理念,协调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的关系,统筹考虑城乡水资源问题,统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以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水生态环境改善为目标,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努力改善水环境,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路子;深化水利改革,全面提升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以水利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实际需求出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供水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的需求。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注重节约水资源,加强水生态建设与保护。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加强水利改革力度,强化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管理,全面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的能力。

坚持统筹发展的原则。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统筹考虑不同区域、城市和农村水利发展的特点和需求,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和生产力布局。

坚持资源节约和保护的原则。继续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建立节水防污型社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和注重效益的原则。根据国家及我省财政状况和投资政策,明确水利发展的重点,合理确定水利建设规模。

(三)总体思路

“十一五”期间,我省水利将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以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目标,着力抓好治淮、农村饮水安全、水库加固、重要城市防洪、骨干水源等工程建设,加快沿淮平原洼地治理、长江重要支流治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涉水事务管理,努力构建较为完备的防洪减灾体系、安全可靠的供水保障体系、持续有效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稳定健康的农村水利发展体系、规范高效的水务管理体系。

三、“十一五”水利发展目标

防洪减灾目标。淮北大堤及淮南、蚌埠城市圈堤的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颍河、涡河等淮河主要支流达到20年一遇。长江干流主要堤防能安全防御1954年型洪水,水阳江、青弋江、滁河等长江重要支流重点河段基本达到20年一遇。国家重点城市达到100年一遇,重要城市基本达到国家确定的防洪标准。沿淮重点平原洼地排涝标准初步达到5~10年一遇,沿江万亩以上圩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初步建立淮河、长江干流及重要城市、重点大中型水库、主要支流洪水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防洪保护区、行蓄洪区的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

供水目标。基本建设完成城市应急水源保障体系,实施淮水北调工程,加强沿淮洪水资源利用,淮南、蚌埠、淮北、宿州、阜阳等城市的缺水问题得到初步缓解。全省年供水能力新增45亿立方米,达到305亿立方米。城市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提高村镇供水能力,解决农村813.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5%。

节水目标。大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到240立方米以下。节水型社会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沿淮淮北地区新建工业项目的用水定额达到国家节水指标。

农村水利目标。大型灌区灌溉面积改善和新增20万公顷,全省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3万公顷,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3.3万公顷,新增改善除涝面积40万公顷,完成大型泵站更新改造任务。结合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水利血防工作。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20万千瓦,完成1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水资源保护和生态治理目标。以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为目标,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强化排污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排污交费、水质监测、超标预警、过量惩罚等水资源保护措施,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的综合治理。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5%以上,城市主要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结合引江济淮水源建设,增加巢湖水体交换量。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000平方公里,全省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基本建立。湿地保护面积有所恢复,地下水超采趋势减缓。

水利信息化目标。基本建成全省防汛抗旱决策指挥和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要城市、重要水利工程、重要站网的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系统,推进水利信息共享,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管理水平。

水利改革目标。建立健全各类水利规划体系;完善水利法规体系,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基本实现水资源统一调度和优化配置,逐步建立江河水量分配机制和水权制度,完成全省主要江河行政分区水量分配方案,初步实现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基本完成县级以上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农田水利投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四、“十一五”水利发展主要任务

(一)防洪减灾

加快治淮工程建设。完成淮河干流上中游河道整治及堤防加固(含淮北大堤加固),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洪汝河、奎濉河、涡河、沙颍河治理,白莲崖水库,湖洼及支流治理等国务院确定的近期治淮骨干工程建设;积极推进行蓄洪区建设、重点平原洼地排涝工程、淮干一般堤防加固等新3项治淮工程建设;积极争取淮河南岸的淠河、史河等重要支流防洪治理。

继续实施长江治理。实施长江干流崩岸治理和安庆、铜陵、芜裕、马鞍山4个重点河段的河道整治工程;逐步实施水阳江、青弋江、漳河、滁河、巢湖、皖河等主要支流、湖泊的重点防洪工程,力争完成水阳江水阳镇河道开卡、滁河重要河段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安排实施青弋江分洪道工程;完成沿江圩区排涝泵站工程建设任务,力争实施华阳河蓄洪区安全建设。

加快水库加固与建设。完成龙河口、梅山、花凉亭、响洪甸等大型水库加固任务,全面开展中型水库加固,积极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基本消除病险水库的安全隐患。加快前期工作,开工建设下浒山、月潭、牛岭等水库工程。

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结合新一轮城市发展规划,完成合肥、安庆、芜湖、蚌埠、淮南等5座全国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安全体系建设,加快马鞍山、铜陵、阜阳、黄山等4座重要防洪城市和宣城、滁州、巢湖、池州、亳州、宿州、淮北、六安等市防洪工程实施进程,逐步开展重点县城防洪工程建设。

推动边界河流治理。完善前期工作,开展青弋江、水阳江、漳河、滁河、史河、洪河、新汴河、新安江、阊江等跨省边界河流的治理。

开展山洪泥石流防治。积极开展大别山区、皖南山区山洪泥石流防治步伐,逐步安排安庆、黄山、六安、池州、宣城、芜湖、铜陵等7市31县(市、区)山洪泥石流灾害防治。结合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通过风险管理、灾害治理和加强预警预报,逐步完善山洪泥石流灾害的防治体系。

加强洪水风险管理。建立洪水风险管理体系,编制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引导地区经济建设合理布局,约束高风险区人口增长与迁入。完善预警预报系统,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城市洪水风险管理,推行城市建设和涉水市政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制度,积极研究城市防洪预案。加强行蓄洪区管理,抓紧出台《安徽省行蓄洪区管理办法》,规范行蓄洪区内部建设和发展,鼓励和引导行蓄洪区群众外迁,并将外迁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

开工建设淮水北调工程。结合淮河平原洼地和支流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按照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实施并完成淮水北调工程建设,缓解淮北市、宿州市近期缺水压力。

实施沿淮洪水资源利用工程。结合淮河行蓄洪区移民迁建和安全建设,在确保防洪安全和实施影响处理工程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城西湖(同时扩大蓄水范围)、城东湖、瓦埠湖、高塘湖、天河洼、蚌埠闸上、临淮岗坝上蓄水位,增加当地水资源利用程度,相机拦蓄部分洪水,缓解沿淮地区一般干旱年的缺水状况,提高沿淮地区的供水和抗旱能力。

全力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完成引江济淮工程前期工作,积极做好开工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并结合引江济淮水源工程建设,争取实施引江济巢工程,增加巢湖水体交换能力,促进巢湖水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同时,逐步安排兆河整治、瓦埠湖及蚌埠闸上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等引江济淮相关工程的建设。

积极开展江巷水库建设。在加快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加强节水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以江巷水库为骨干、以当地塘坝为基础、以驷马山引江灌溉工程为补充的工程体系。积极开展江巷水库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加强水资源管理。切实增强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约束力,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初步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初始分配方案,建立以水权管理为重点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水资源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以需求管理为核心、以经济调节为手段、以节水技术应用为基础的节水机制。加强水功能区划监督管理,颁布实施《安徽省水功能区划管理办法》,加强入河排污口控制和管理,完善淮河、巢湖等重点水域水污染监测体系。加强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颁布实施《安徽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实行严格的地下水开发和保护政策,加强地下水超采地区的综合治理。

(三)农村水利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灌排能力。推进灌排收费体制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建立健全稳定的农村水利投入机制,初步形成新形势下的农田水利发展模式。

基本完成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对全省40处130座大型排灌泵站进行更新改造,总装机容量28万千瓦。

加大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积极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全面推广农业节水新技术,提高农业水利用效率,保障粮食主产区的灌溉用水。继续实施淠史杭、驷马山、花凉亭、女山湖、青弋江、茨淮新河、新汴河等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同时利用农发资金,实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建设江淮丘陵区和部分山区灌区的水源工程。

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淮北平原区重点解决氟、砷、污染水和苦咸水等问题;江淮丘陵区重点解决苦咸水、污染水以及局部饮水氟、砷超标问题;皖西、皖南山区重点解决局部地区的氟、砷超标和用水极不方便、保证率低问题;沿江平原区重点解决血吸虫疫区饮用水不安全、污染水等问题。到2010年,减少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813.3万人。

大力开发山区水力资源。加快白莲崖、郑家湾、牛岭等骨干水电站建设,大力发展山区农村小水电,推进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生态安徽建设。

积极开展水利血防。开展水阳江、青弋江、九华河、秋浦河、皖河、黄湓河等9条河流的水利血防工作;结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等,完成花凉亭、青弋江等灌区的水利血防工作。

加强水土保持。加强水利、水电、公路、铁路、矿山、火力发电、国土整治等生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充分发挥自然修复能力,加快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丘区和江淮丘陵岗地等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崩岗防治工程建设,完成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

(四)城市水利建设

结合长江、淮河等干支流防洪治理,加强城市防洪骨干工程建设,完善城市排水设施,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积极开展城市水源建设,加强城市水源地的保护,建立安全可靠的城市供水水源和应急水源,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加强城市节水和治污力度,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维护城市河湖水系,严禁侵占河湖水面,注重水环境整治和水生态系统恢复。

(五)水利信息化及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

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和完善全省雨情、水情、工情、汛情、旱情、水质等信息监测网络和自动采集、传输、处理系统;建成全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覆盖全省、连接水利部及流域机构的水利信息高速传输网络,初步实现防汛抗旱异地会商;建设重要大中型水库、大型涵闸、大型灌区、大型泵站的自动监控系统;建成水利电子政务、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

继续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地下水监测站和水资源监测站点改造与调整,进一步完善水质监测站网。加强水文科学研究,开展洪水预报、河道洪水演进、淮河行蓄洪区洪水优化调度、旱情分析预测、洪涝旱灾评估等数学模型开发应用研究,完善我省水文数据库,逐步实现资源共享。

(六)水利改革

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积极实施水利工程“代建制”,逐步建立与市场体系相适应的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推进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水管单位管理体制,合理定编定岗,改革水管单位内部制度,推进管养分离,探索农村水利管理新机制。

加快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稳定政府投资主渠道,建立水利投资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机制,健全水利投资的责任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拓宽市场投融资渠道,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费征收体制,推进城镇供水、小水电建设的市场化进程。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鼓励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采用财政投入、市场运作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已经建成的公益性水利项目,具备条件的经过批准可以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回收的资金滚动投资于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十一五”期间水利发展的目标与建设任务,初步测算我省“十一五”重点水利工程总投资379亿元。根据国家有关水利投资政策及各级政府事权划分,“十一五”期间我省重点水利工程投资中,中央投资211亿元,地方投资148亿元,利用贷款20亿元。

五、“十一五”水利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重视人才培养,强化公共服务

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关键环节,坚持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水利技能人才四支队伍建设一起抓,建立一支适应水利建设和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全面履行政府涉水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增强应对各种水事危机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健全法规体系,推进依法行政

制定并实施安徽省地下水功能区保护条例、安徽省淮河蓄洪区运用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管理办法、安徽省水价格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安徽省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水事行为。

(三)加强规划管理,促进科技进步

继续完善以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跨市河流流域规划、重点城市防洪规划和跨区域水资源配置等专业规划为支撑的水利规划体系。加强和完善规划的专家评审和公告制度,加强规划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水利规划的认同度,不断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增强实施效果。强化水利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以规划作为涉水事务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

增加水利科技投入,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重点抓好防洪除涝、节水、洪水资源利用、闸坝防污联合调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等领域水利关键技术研究和推广,增强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立节水防污型社会。

(四)拓宽投资渠道,加大水利投入

合理划分事权,明确各类水利工程的投资主体,明晰各级政府之间及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事权分配。各级政府预算内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

积极争取中央水利投入,拓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多渠道增加水利投入。

(五)切实加强领导,实行分级管理

各级政府应加强领导,把水利事业发展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水利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政府要根据本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进行相应的目标考核。

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造价信息

市场价 信息价 询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市场价
(除税)
工程建议价
(除税)
行情 品牌 单位 税率 供应商 报价日期
水利护壁V形桩(PFV) 预制构件:PFV-1000-A,板高500mm,壁厚 27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华岩

m 13%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水利护壁C形桩(PFC) 预制构件:PFC-500-A,板高250mm,壁厚10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华岩

m 13%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水利护壁C形桩(PFC) 预制构件:PFC-700-A,板高350mm,壁厚 13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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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V形桩(PFV) 预制构件:PFV-1200-A,板高600mm,壁厚 30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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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V形桩(PFV) 预制构件:PFV-500-A,板高250mm,壁厚12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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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V形桩(PFV) 预制构件:PFV-600-A,板高300mm,壁厚 17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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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皖政〔2006〕1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常见问题

  • 如何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

    在合肥水利厅备案需要那些资料

  • 安徽省水利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9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协助管理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的工作关系;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 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重大会议组织、、保卫...

  • 安徽省水利厅的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1、水电建设方面的政府职能,交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2、在宜林地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政府职能,交给省林业厅承担。?(二)划入的职能1、原省地质矿产局承担的地下水行...

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文献

建材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摘要) 建材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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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工业协会组织编制的《建材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已于近日公布,本刊予以摘要刊发,供大家学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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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摘要) 建材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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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引导并促进建材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编制了《建材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并于日前印发,本刊现摘要发表,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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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是四川水利发展史上极为特殊、极其艰难、极不平凡的5年,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水利紧紧围绕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和“两个加快”战略,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这5年是防灾减灾成效最大、发展形势最好、发展步伐最快、惠及民生最多的5年,为进一步加快水利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水利发展进一步加快。

…………。

(二)水利抗灾减灾取得重大胜利。

成功应对2006、2010年大旱,2007、2009、2010年特大洪水泥石流、2008年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特别是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紧急行动,奋力抗灾,实现震损水库、水电站无垮坝,震损堤防无决口,堰塞湖排险避险无伤亡,群众应急供水有效保障,谱写了水利抗灾史上的辉煌篇章。2010年“8·13”、“8·19”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中,全力组织抢险救灾,成功保卫了映秀、龙池镇灾后恢复重建成果;绵竹市清平乡5400名群众按预案紧急转移,创造了临灾避险的奇迹。受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汶川地震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646个,其中完工1604个,累计完成投资200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95%,为夺取水利灾后恢复重建的全面胜利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骨干工程突飞猛进。

建成紫坪铺水利枢纽,基本建成武都水库、大桥灌区一期工程,开工亭子口、小井沟水库;建成黄鹿、大佛水库等17个中型工程,开工永定桥、二郎庙、白岩滩水库等15个中型工程。其中2010年积极推进“2 10”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小井沟、大竹河水库等11个大中型工程,开创了我省水利建设史上的新篇章。

武引二期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升钟灌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向家坝灌区一期、红鱼洞水库、龙塘水库、大桥灌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水利部审查,亭子口灌区、武引蓬船灌区规划报告已经水利部批复,为开工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开茂水库、七一水库等中型工程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将陆续开工建设。

(四)民生水利蓬勃发展。

全力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1609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实施都江堰等9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推进中小型灌区渠系配套、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节水增效示范等项目建设,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36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89万亩。实施佛爷岩、石盘滩、思依、解放、解渴亭5座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建和整治小型水利工程6.2万处。整治病险水库2254座,其中列入全国专项规划的398座病险水库整治全部完成。继续实施主要江河重点河段堤防工程,启动85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成堤防925公里。完成西昌、安岳、丹巴、德昌、宣汉5个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建设,基本完成39个重灾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及防汛预警建设。实施98个水电农村电气化项目和7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新增地方电力装机容量440万千瓦。水产品年产量达105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216亿元,农民人均渔业收入达到321元。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207平方公里。大力开展城乡水环境整治,累计有3000多座水库实现“整治一座水库,还一库清水”。积极推进水库移民后扶工作,50多万水库移民直接受益。

(五)管理和改革实现新突破。

依法治水成效明显,出台《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涉水《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等审批制度,涉水行政审批效能不断提高。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加强,全面实施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水功能区立碑确界,科学处置广汉市砷污染等水污染事件。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省政府出台《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意见》(川府发〔2007〕10号),颁布《四川省用水定额(修订)》,绵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水利部验收,开展10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县试点工作,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到136立方米。水务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省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全部组建水务局,省级、9个市、54个县组建水务集团。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程管护经费来源基本落实。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民用水成本明显下降。创新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机制,“三项原则”、“三主思想”和“七步工作法”在全国推广。坚持“科教兴水”,实施国家和部省级科技项目38项,水利科技创新和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编制省级水利规划62项,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建设4个水文站,3个巡测基地。在中小河流(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一期工程中,建设水文测站249个,8个水情分中心。改造完成19处危旧站房,建成“三个分中心”项目2个。完成四川省防汛远程视频监视系统、防汛抗旱骨干网、防汛掌上电脑综合应用系统、防汛综合应用系统、省防汛办至各市(州)的防汛专网建设,基本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及防汛预警系统省级预警平台及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建设。

专栏1 “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略)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十三五”时期(2016年至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体系的关键时期。为科学规划、全面指导未来五年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财政“十三五”规划》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会计行业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会计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以《会计法》为中心的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进一步完善,会计法制化建设得到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进一步完善并有效实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修订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在医院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率先引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全面加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指导、推动管理会计有效应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效实施,发布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对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权力制约提出指导意见;发布实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稳步推行;以《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为指导,全面实施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及其特殊支持计划、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会计名家工程等高端人才培养工程,稳步推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改革,大力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全面贯彻《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注册会计师行业较快发展并不断做强做大,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稳步提升;会计学会、会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会计理论研究、会计教育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化;会计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会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在肯定会计改革与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应当正视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会计工作的转型升级仍不能适应经济管理要求,复合型、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相对缺乏,会计法治建设、内部控制建设、会计诚信建设和会计监管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三五”时期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理论创新切实加以解决。

“十三五”时期,会计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会计改革与发展任务艰巨而繁重,会计的服务对象、服务领域、工作职能、工作手段、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都面临着重大转型升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对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建设、加强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改革发展方向;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为企业会计准则完善和顺利实施、管理会计广泛应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和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为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和健全会计人才评价制度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 ”行动计划的实施,为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的深入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我国深入参与国际会计标准的制定,全方位开展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当然,“十三五”时期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会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求会计法制、会计标准必须适应环境变化不断完善、强化实施,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必须转变观念、开拓创新,要求会计监管和宏观管理必须改进监管方式、形成监管合力和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在认真总结过去五年会计行业成绩经验基础上,科学引导会计行业在未来五年健康顺利发展。

二、“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全面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会计标准建设、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会计服务市场建设、会计理论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会计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推动会计转型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创新是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会计行业必须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理论创新,更新发展理念,消除体制障碍,破解工作难题,为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强化法治。法治是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可靠保障。会计行业必须按照科学民主立法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把会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

——坚持服务发展。突出服务理念是会计工作的必然要求。会计行业必须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市场主体和广大会计人员服务,在服务中转型升级,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坚持文化传承。继承和弘扬会计传统文化是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内在要求。会计行业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认同与尊崇中国会计行业的传统文化、传统思想价值体系,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发展、借鉴与创新、趋同与互动的关系,切实提高中国会计行业竞争软实力。

——坚持开放合作。对外开放与合作是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必由之路。会计行业必须树立开放发展、合作共赢理念,以维护国家利益、促进会计行业发展为出发点,坚持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积极参与国际会计组织治理改革,推进会计服务市场有序开放,深化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开放合作中不断提高我国会计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体系,深入推进会计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现代化。

——会计法制和会计标准体系更加科学。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完善会计监管、行政执法机制,切实落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加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加强其他会计审计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各项会计审计标准体系的贯彻实施。

——会计工作转型升级取得实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积极融合新技术、新手段,推动会计核算技术的优化升级;以建设管理会计体系为抓手,引导、推动管理会计广泛应用;探索会计信息资源有效利用机制,进一步推动各单位会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强政策引导、经验交流,不断强化会计工作在信息利用、资本运营、价值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会计工作者执业能力明显增强。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才评价等政策并发挥其导向作用,促进广大会计工作者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提高、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培育造就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会计人才队伍。

——会计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按照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理顺中央、地方、部门、行业组织(团体)在会计管理方面的权责关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以间接管理为主,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并用,有利于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会计管理体制。

三、“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会计法制建设。

1.完善会计法律体系。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提高会计法律法规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执行性,进一步规范会计审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执业质量。

2.广泛开展会计普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广泛宣传加强法制、依法理财、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的重要意义,引导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会计审计工作,引导广大会计工作者学好用好会计法律知识、自觉树立诚信理念,努力构建学法、用法、守法长效机制。

3.加强会计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会计法》及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定期随机抽查与不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创新监管手段,主动公开检查结果,严肃查处违法会计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研究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和会计“黑名单”制度,将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诚信记录和单位会计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理顺会计监管机制,整合会计监管资源,形成会计监管合力。

(二)加快推进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

1.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加快落实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在已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础上,加快制定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和健全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奠定基础。研究制定政府成本会计制度。抓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工作,完善信息化建设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政府会计改革顺利进行。积极参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建设,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政府会计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

2.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要求,密切跟踪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医疗、民办教育等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研究修订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管理,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3.修订社会保险基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积极配合社保、住房、土地等制度改革,适时修订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土地储备资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

(三)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1.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时修订、完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研究制订我国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相关会计政策。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体例,清理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2.继续保持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立足我国实际情况,适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各层面事务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工作,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充分利用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等多边、双边交流机制,协调立场,争取支持,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和国际趋同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深度参与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工作,提高我国对国际综合报告框架等规则制定的影响力,持续研究综合报告在我国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3.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培训和对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密切跟踪、分析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时了解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企业会计问题应急处理机制。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与监管部门、有关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等沟通交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收政策、监管政策的协调。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的监督、指导。

4.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外部咨询机制。发挥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在会计准则建设中研究咨询、决策支持的重要作用。发挥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会计准则研究、起草、实施以及对外交流、组织联系咨询专家队伍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健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队伍,充实研究力量,改进咨询方式,提高咨询水平。

(四)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

1.加强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建设。坚持经验总结和理论创新,加强政策指导,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以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为统领、以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为具体指导、以管理会计案例示范为补充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制定发布系列分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推动企业切实改进和加强成本管理。加强管理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管理会计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2.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认真抓好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实施,采取政策宣讲、经验交流、成果推广、人员培训、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和措施,深入推动管理会计广泛应用。同时,加强管理会计理论研究、教学教材改革,支持管理会计创新中心建设。

3.提升会计工作管理效能。以深入实施管理会计指引体系为抓手,积极推动企业和其他单位会计工作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会计工作在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提高理财水平和预算绩效,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1.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要求,研究制定政府内部控制规范和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修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量化指标体系。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研究制定《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入参与国际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标准制定工作。

2.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加强对中央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的政策指导,推进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密切跟踪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定期发布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报告。会同监管部门制定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挂牌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

(六)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1.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有效实施。不断更新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推动监管部门在监管领域制定和实施监管扩展分类标准,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的财务报告数据交换标准体系,适时推动建立以披露财务报告数据为主的社会化会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企业账户层面和交易层面会计数据以及相关业务数据交换标准,降低会计信息生产成本和企业内外部交易成本,促进企业数据的深度利用。积极参与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等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全面提升我国在会计信息化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2.不断提高单位会计信息化水平。认真抓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化水平的同时,积极探索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推动基层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有机融合,推动会计工作从传统核算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引导企业以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提升内部管理信息标准化,促进财务、业务数据的融合与互联。同时,密切关注大数据、“互联网 ”发展对会计工作的影响,及时完善相关规范,研究探索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会计资料无纸化管理制度。

(七)大力发展会计服务市场。

1.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拓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领域,研究建立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制度,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涉税服务、管理会计咨询、法务会计服务等新型业务。研究探索改进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式和审计费用支付方式,着力增强独立性。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广泛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优先采用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适当、适度限制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关系公众利益的高风险业务。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完善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合理布局,进一步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促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规范发展。

2.推进代理记账业务不断发展。加强对代理记账业务的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促进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选择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支持小微企业等的健康发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制度。注重发挥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的服务作用。积极支持其他会计咨询、会计培训等服务业务的大力发展。

3.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其他会计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制度,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要求,简化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和变更备案,健全会计师事务所退出机制。完善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职业责任保险等制度。改进中央企业审计轮换制度,探索大型企业集团“主审 参审”审计模式。适应金融改革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要求,完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加强政策协调,研究解决对会计师事务所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探索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代理记账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公示制度。探索会计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

4.推进会计服务市场开放。坚持平等互利原则,抓好双边、多边会计服务市场开放谈判和跨境审计监管合作。鼓励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跨境服务,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跨境执业行为,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企业、中国资本“走出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指导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以成员所模式为主流构建国际网络、参与国际竞争,重点扶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创建民族品牌国际会计网络或在加盟的国际会计网络中日益发挥重要影响。

(八)实施会计人才战略。

1.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以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为指导,改革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改进选才评价标准,完善考试科目设置,加强考务管理,提高考试内容的针对性、适应性,推动增设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等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制度,充分发挥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对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会计人员结构,到2020年具备初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500万人左右,具备中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200万人左右,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18万人左右。

2.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加强继续教育教材、师资队伍建设,丰富继续教育方式、内容和手段,推广在线教育等现代化培训方式。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会计培训市场,坚决打击乱收费、假培训等违法行为。

3.深化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研究制定《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健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及其特殊支持计划长效机制。创新选拔、培养机制,完善考核、使用制度,不断充实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队伍,到2020年,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达到2000名的培养目标。继续推进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开展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4.加快行业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加快推进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力争到2020年培养3万名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和决策的管理会计人才。继续加强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推动在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深入推进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适应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大政府会计领域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与政府会计改革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才队伍。积极推进高端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国际化人才培养。

5.指导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推动加速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人才。研究完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质量认证体系,加大案例研究和教学,创新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积极推进设立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完善会计专业学位系列。积极推动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双向挂钩”。

6.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会计诚信理念,探索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行业自律,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修养和素质,进一步提高会计社会公信力。

7.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充实、更新无纸化考试题库,提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公正性、科学性。加强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促进会计人员基础数据的共享和利用。

8.加强会计管理队伍建设。健全会计管理队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要将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各级会计管理队伍中来。加强对全国各级会计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工作,指导、督促会计管理工作者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理论业务修养,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服务会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九)繁荣会计理论研究。

1.加强对会计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坚持理论创新和理论联系实际,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会计中心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会计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实现重大理论突破并彰显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深入改革实践一线,总结实践经验,形成理论指导,推动会计改革与发展。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进一步丰富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切实改进文风学风,不断净化学术环境。

2.发挥会计学术人才高端引领作用。继续抓好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等学术带头人培养;进一步完善《会计研究》、《中国会计研究》(英文版,CJAS)、优秀论文评选等会计学术成果评价机制,推出一批重大研究成果和高端会计学术人才,更好地推动中国会计理论研究走向国际。

3.加强会计学术组织建设。加强对各级会计学会的业务指导,支持学会依法开展学术活动,规范学会内部管理,努力把学会建设成为服务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智库。不断改进学会会员服务,进一步提高组织凝聚力、增强社会服务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确保规划纲要的有效落实,并指导、督促会计管理机构、会计行业组织、会计学会等加强协作、抓好落实,共同推进会计管理工作,促进本地区(部门)会计管理工作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各地区(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将规划纲要中重大会计改革与发展举措纳入本地区(部门)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会计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可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部门)会计“十三五”规划或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有关重大会计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会计组织体系、会计核算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二)健全会计管理机构。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会计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会计管理机构,充实会计管理队伍,落实会计管理经费,为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重要的组织、人力资源和资金保障。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探索建立会计工作联系点制度,并抓好窗口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完善会计管理工作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会计服务质量和效能,推动会计管理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三)积极营造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划纲要的基本内容,广泛宣传“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争取社会各界对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理解、重视、支持,为全面深化会计改革、推进会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建立健全规划纲要实施的考核检查机制。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要对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督促落实;要定期检查、评估规划纲要的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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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等学校"十一五"省级规划教材"_blank" href="/item/数值模拟技术/2621388" data-lemmaid="2621388">数值模拟技术和应用实例;第6章着重介绍地下水污染控制的污染修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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