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信访、财务、国有资产监管、行政事务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综合协调处
承担省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拟定省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标准、方法并组织考核、奖惩;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省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统一审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组织起草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报告;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三)规划科技处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综合协调建设工程安全“三同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有关安全生产技术经费;负责省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
(四)事故统计室
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工作,对重大、特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负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统计、安全生产举报的归口管理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劳动防护、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国内危险化学品登记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一处
依法监督检查矿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劳动防护、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行业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监督管理二处
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医药、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劳动防护、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行业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的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人事培训处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资格考试和业注册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工作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一)承担省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职能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特大安全事故和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特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和规程;研究拟订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的省控指标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省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科技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省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四)负责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省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特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省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劳动防护工作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局长 :张海阁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局人事教育处。
党组成员、巡视员:朱峰
分管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吕一平
分管纪检组、监察室,分管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协助张海阁同志分管教育培训工作。
副局长:汪黎明
分管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分管安徽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军
分管局规划科技处、综合统计与分析处(内设机构),分管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013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李军的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皖政人字〔2013〕37号
副巡视员:李大华
分管局政策法规处,协助朱峰同志分管办公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工证查询系统网站为各省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网站查询。 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国通用,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
电话:83722919 传真:83722877 邮编:116011 市安监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电话:84800970 技术支持:大连市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2-6号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方式:1、登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平台”进入服务大厅2、点击首页下边查询服务。3、在查询服务页面,选择“特种作业证书查询”4、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操作证号其中两项点击查询即...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安徽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信息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力量,统一指挥、协调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培训、演练工作;负责全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
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开展安全理论、安全工程技术和安全信息情报研究,为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支撑;受托进行安全检测鉴定、危害监测和物证分析,提供权威性的安全检测鉴定结果;承担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安全评价,促进生产安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和分级,为安全监管监控决策提供依据;进行事故调查技术分析,查明事故原因,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监督检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对全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分类与登记注册,为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复核评级,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徽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承担全省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安全生产有关资料、音像制品和宣传品,代发行各类资料及音像品;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普及活动和咨询服务,推广科研成果;委托培训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和师资;对省、部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培训;承担省部属企事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组织编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材;承担委托的部分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100433B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 )单位安全标 准化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的通知 浙安监管危化, 2007? 126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部属企业: 为指导、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 )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 标准化活动, 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 在去 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和部分市局管理人员对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 )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 (试 行)》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 )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办 法(试行 )》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 制定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 )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 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 存)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行 ,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安全标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传真电文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黔安监电传 [2010]7 号 签发人: 关于纳雍县高硐煤矿“ 3.1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各市(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煤 矿企业: 今年以来,我省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频发,继毕节地区百里杜鹃 景区金坡乡金坡煤矿 “ 1.20”和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玉舍煤矿“ 1.26”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 3月 12 日 16时 52分,纳雍县董地乡高硐煤 矿(新建矿井,设计能力 9万吨 /年)1111石门掘进工作面又发生一 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 7人死亡。 这几起突出事故的原因,主要是煤矿企业未贯彻落实《防治煤 与瓦斯突出规定》 (以下简称《防突规定》 )(国家总局第 19号令); 没有按要求编制防突设计;没有按照批准的《安全专篇》设计组织 施工。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遏制 重特大瓦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5]5号),设置阜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安徽省物价局,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安徽省物价局
朔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