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2013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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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市环保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3年基本实现了四项要求的信息公开 。
(1)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
完善了上海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全面落实了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信息要求,及时准确发布6项污染物浓度监测信息。推出了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上海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可手机版免费下载,实时掌握。
每月15日前在“上海环境”网站主动公开上月黄浦江、苏州河、淀山湖、上游来水河道、重点整治河道断面地表水5项评价因子的综合水质状况类别信息。 6 月3日 发布了2012年上海市环境状况公报。
(2)环评等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我局在“上海环境”网站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完善了网上审批系统,形成行政审批许可网络化受理、办理和答复的工作程序。设立“行政审批流程”栏目,方便市民查询。在网上大厅公开了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受理信息、状态查询、结果公告等。
2013年,我局积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按照环保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为 2014年 1月 1日起 ,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程序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信息等创造了条件 。
(3)公开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
2013年7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为落实通知要求,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我局制订了《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目录》,明确公开内容、时限要求和责任部门,并于 9月 30日 在“上海环境”网站设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了包括8大项中的29项内容。我局公开的内容与环保部要求公开的内容细项一一对应,公开的信息较完整、界面友好、查询方便。
(4)污染减排信息公开
我局按工作节点公开了2013年上海市国家目标责任书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为监督污染减排责任的落实,我局制定污染减排重点项目月报制度,并及时公开污染减排信息。
(二)推进网站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我局“上海环境”官方网站2013年在环保部考核评比中获“全国优秀环保网站”称号,网站功能齐全,栏目信息全面,信息查询方便,便民服务周到,建有外文版、手机版、无障碍浏览工具等功能。2013年6月,还印发《“上海环境”网站改进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栏目信息更新,完善网站功能,实现信息共享等。
(三)加强政务微博建设,畅通发布渠道
我局建立了“上海环境”政务微博,截至2013年底,在新浪、腾讯、新民网、东方网四大平台共有粉丝20余万,共发布微博4200余条。
(四)完善财政类信息公开
财政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已按要求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公开每月排污费征收信息,公开了排污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招标投标等信息。
收费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在网站主动公开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项目。
(五)新设环境信用信息公开
2013年起,我局在“上海环境”网站建立环境信用信息专栏,公开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和相关工作管理文件,已主动公开环保违法单位名单、违反资质管理的环评单位名单、环保试运行(试生产)超期未验收项目情况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办法》、《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3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环境管理类信息256条,占总体比例的21.1%;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861条,占总体比例的71.0%;财政类信息29条,占总体比例的2.4%。其他类信息66条,占总体比例的5.5%。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上海环境”政府网站、《环保信息》、“上海环境”政务微博、移动电视平台或新闻通气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件,其中当面申请6件,网上申请77件,信函申请14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传真申请1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50%涉及环境审批类信息,16%涉及监测信息,14%是涉及环境监管信息,其余涉及财务、规划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3年已经答复的98件依申请公开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50件,占依申请公开总数的51%。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环境监测信息等。
“同意部分公开”的6件,占依申请公开总数的6.1%。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的2件,占依申请公开总数的2%。
“信息不存在”的13件,占依申请公开总数的13.3%。主要涉及环保审批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的7件,占依申请公开总数的7.1%。主要是环保监管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 13件,占依申请公开总数的13.3%。我局向申请人发送补正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未补正。
“不予公开”的1件,占依申请公开总数的1%。
“重复申请”的6件,占依申请公开总数的6.1%。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1、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0元。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减免情况:0元。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75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32人次,当面咨询接待33人次,网上咨询110人次。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6095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行政审批流程,重点行业环境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收费制度,信息公开制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3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5件。4件维持了我局作出的答复,1件申请人在复议期间主动撤销。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该件申请人在诉讼期间主动撤销。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52万元。主要包括环境状况公报编辑印刷制作费用15万元,“上海环境”网站维护34万元,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3万元。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0元。
七、推进权力公开透明,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
按照国家和本市进一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要求,我局不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体制改革,修订本市2009年实施的建设项目环评分级管理规定,完善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的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出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若干意见》,豁免环境影响小或者不存在环境影响的部分产业、服务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简化建设项目环评,明确已经完成规划环评的规划中保护的建设项目在环评的形式和内容上予以简化。通过完善审批制度,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实现市区两级环评行政审批的权力透明,监督有力。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国家和市政府要求,推进了环境信息公开,完善了工作制度。但如何推进区县环保部门公开环境信息和实现信息共享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对区县环保部门的指导力度还不够。2014年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加强工作:
第一,推进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和区县环保部门信息共享。第二,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第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力度。
九、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年报所涉及的统计数据均截止 2013年 12月 31日 。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12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212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98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6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1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77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4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98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5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6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13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7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13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6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1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1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861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1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33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32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60956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5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4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3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3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元 |
0 |
2100433B
当然有区别,除了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局,其余一般都是市县级环保局,而环保厅一定是省环保厅。环保局就是环境保护局,比如有的化工厂向长江里排污,就由环保局进行处罚。以北京市环保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北京市...
省级环保部门叫做环保厅,省以下的叫做局如:国家环保部,单指环保部门最高权力机构,正部级待遇 xx环保厅,指省级环保部门 xx环保局,指市、县级环保部门
好像知道的有百度知道,还有一些做问卷的,录音的,还知道一个叫课课老师的是批改作业的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一、推进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
结合国务院和市政府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制定了《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围绕重点领域环保信息公开,在内容和形式上“两手抓”,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
1、细化公开内容,及时满足社会需求
在环境质量公开方面,通过网站、微信实时发布空气质量,各区县环保网站也实时发布分区县空气质量信息;每月发布上海市空气质量、地表水月报。6月2日发布了2014年上海市环境状况公报。
在污染源信息公开方面,除“上海环境”网站设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外,2015年推进17个区县环保局在网站都建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并实现了市区两级环境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2015年4月10日,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制定了《上海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启动了“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在行政审批和许可信息公开方面,公开了300多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文件,200多个环评试生产审批事项,200多个环评验收审批事项。实现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审批结果实时查询。公开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9家单位基本信息 。
2、设立专栏,方便市民查询获取
为更好地体现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上海环境”网站设立了“重点公开领域检查要点”专栏,建立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目录,点击目录栏目可以查询包括空气质量、建设项目环评、环境执法检查、污染源信息公开等14大类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内容。
二、加强网站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1、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取得工作实效
根据部门工作任务和要求,我局对网站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结合国务院网站普查工作,对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规范的栏目进行了督办,顺利通过了国家普查。根据网站考核要求,向环保部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2015年度网站考评报告,2014年度,我局“上海环境”网站在环保部和市政府考核中都被评为优秀。
2、优化网站功能
全面调整“下载服务”专区,对下载专区进行类别划分,按照被下载文件的属性进行分类(如文件、表格、标准、图片等)。为方便市民查询,2015年新增了依申请公开公文目录,发布依申请公开的公文文号、名称等,有效提升了公文的公开力度。
3、推进政民互动工作
为做好“上海环境”网站与市民的互动交流,我局印发了《关于2015年网上访谈、问卷调查和民意征集有关工作的通知》,在网站组织了开展5次在线访谈,3期民意征集,3次问卷调查。访谈邀请了直属单位工作骨干,结合工作实际,市民提问等解答了环保政策。
三、推进电子政务公开
1、加强网上政务大厅建设
在“上海环境”网站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公开了我局43项办事事项信息,包括建设项目行政办理事项8项、辐射管理事项12项(比去年增加8项)、固废管理事项8项(比去年增加2项)、生态保护事项3项、其他行政办理事项15项(比去年增加2项)。在网上实现了办事受理、办理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2、推进政府数据公开
2015年我局加强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工作,按照要求进行了资源目录编制,完成全部已建成9个系统共115个资源目录、发布数据项1700项,按计划完成了2015年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的6项任务。2015年,根据《上海市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要求,梳理了资质类和行政处罚类相关数据信息, 5月 20日 提供了数据信息上传市工商局法人库,随后每月及时上传相关数据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时转发了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省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引导两区七镇乡镇、各县直属部门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2013年,成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或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专抓具体工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评估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坚持谁公开、谁管理,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全力保证本地本部门信息的安全。
(三)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和省的有关要求,依托中国·东山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采购招标、重大项目、公共资源、认识信息、统计信息等专栏,并引导财政局、药监局、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局、国土局等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依托其部门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预算、决算报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
(四)推动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透明。积极推动我县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学校、气象、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讯、邮政等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并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通过“中国·东山”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出行、公共事业、住房、资质认定、就业、企业开办设立、社会保障、证件办理、婚育收养、经营纳税等行业的办事指南、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内容。
(五)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优化改版网站,在门户网站增设审批服务、场景式服务、办件查询等栏目,丰富网上办事内容,并加强全县两区七镇、39个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下属46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逐步完善其网页专栏建设,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大大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据统计,全县49个单位全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487份,依申请公开292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7条。其中县镇两级政府567条,县直部门19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52条,占14.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06条,占 12.3%;规划计划类信息140条,占5.6%;行政许可类信息149条,占6%;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12条,占8.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9条,占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87条,占7.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24条,占1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77条,占19.2%,其他类别信息141条,占5.7%。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网站公开2428条,公告栏等其他形式公开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县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292条,受理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流于形式,工作效果不明显、公开内容连续性不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对所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加强监督。结合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制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
(三)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机关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局属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我局起草了《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重点对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规定,规范了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 。
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我局在与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市保密局以及有关法院进行沟通,对信息公开工作办理中的具体问题基本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信息公开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信息公开办理中对政府信息的把握、公开的主体、公开内容的审查、公开的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若干具体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三、环境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为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使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更具厚实的基础,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各业务部门对主动公开的服务流程和内容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内容的范围,同时对已公开的信息作进一步的更新;开展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范围进行界定,通过市政务外网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平台,完成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受理、办理及回复工作,同时,通过信息公开报送平台,按时将信息公开月报报送市信息委。2008年二季度,我局会同市经委、建委、市容环卫局对2007年本市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等信息进行收集、筛选和汇总,编制了《上海市200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于2008年6月5日前向社会发布,同时以宣传册的形式向市民发放,确保公众环境权益 。
四、环境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
为了方便公众查询信息,我局网站根据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以便公众直接点击进入。落实专人保证随时受理网上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属于主动公开信息的申请,尽可能当场答复和办理;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严格按照市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在为企业和管理部门提供方便方面,充分利用局网站为宣传平台,及时把国家和上海市在大气、固废、噪声、ODS和POPs履约等环境管理方面的信息和文件上网,同时提供各类表格下载。我局各受理窗口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多样化。一是建设良好的窗口服务环境,营造窗口的服务氛围,办事信息上墙、触摸屏查询等方式改进和完善窗口形象,突出窗口主动服务性;二是将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程序以及填报资料清单等在网上对外公布的同时制作成“服务手册”放在接待窗口,供客户取阅;三是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和业务知晓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7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9条。
在2008年主动公开的329条信息中,机构职责类的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的0.91%;法律法规类的信息33条,其中国家法规2条,地方法规1条,规范性文件3条,环保局公文27条,占总体比例的10.03%;环境标准类的信息22条,其中国家标准20条,地方标准1条,市局规范1条,占总体比例的6.69%;规划计划类的信息5条,其中综合规划1条,功能区划2条,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条,占总体比例的1.52%;环境管理类的信息41条,其中监测应急2条,环境执法17条,环境影响评价4条,环境统计6条,定量考核2条,环保科技10条,占总体比例的12.46%;污染控制类的信息63条,占总体比例的19.15%;其它信息162条,其中环境质量56条,宣传教育39条,创模19条,节能减排6条,其他公告与通知42条,占总体比例的49.24%。通过及时主动公开这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便于公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让市民更快、更全面的了解上海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市政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2008年“六五环境日”我局对“上海环境”网站进行了改版。改版后的网站加强了环境质量的信息发布,增加了各区县降尘量月报、重点整治河道水质状况、上游来水河道水质状况、苏州河水质状况、黄浦江水质状况、淀山湖水质状况等栏目,弥补了以前在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方面不足的缺点。结合局中心工作,增设了“创建模范城市”、“节能减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化学品环境管理”、“招标与专项资金”等栏目,方便市民了解局的工作重点,加大了主动信息公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了确保政府机关公共资金使用的程序、过程、结果等均为公众所周知,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自2008年起,市级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改造项目向我局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市级)补助,可通过网上《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申请,我局可在网上直接受理和网上流转审核。我局还开展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的招投标工作,招标代理单位分别于5月21日和6月4日,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专家评标会,经专家认真审阅投标文件,并经讨论和投票,7种仪器设备各产生3家供应商推荐名单,系统运营产生4家推荐名单。这次招投标工作,程序合法,工作比较规范,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积极利用现有的接待窗口等资源,增设政府信息公开项目。每月按时向市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书面材料,并通过市档案局的网上报送系统上报电子文档。同时,针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公众关注的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这一焦点问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过程中,从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方面注意做好工作,提出了“举止文明用语规范、态度热情办事高效、制度公开程序透明、依法审批公平公正”的岗位规范。在规范工作方面,把各项办事制度、主要工作流程、审批申请材料、行政决定许可等情况全部在网上公开,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各项行政许可决定。在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在接待窗口放置了相关的资料,提供信息查询系统,方便申请人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等。2008年,我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65个,试生产及其延长批复565个,验收批复336个,均适时上网公布,为公众及时、准确地提供了环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7件,其中当面申请45件,网上申请有35件,信函申请7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75%是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5%是涉及排污许可证类信息,其余是涉及环境监测、行政处罚、污染情况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8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4件,占总数的51%,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涉及化工企业名单等信息。“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的2%,主要涉及行政复议、人事管理等信息。“信息不存在”18件,占总数的21%,主要涉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行政处罚等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5件,占总数的17%,主要涉及环保审批、环境治理等信息。“申请内容不明确”6件,占总数的7%,主要涉及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等信息。“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1%,涉及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主要原因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局在办理信息公开事项中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梳理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我局本着信息公开的原则,尽量予以满足。有些申请涉及几年以前的行政行为,材料已经归档,只要符合申请要求的信息,我局均予以提供。二是积极和信息拥有人沟通。有些信息属于权利人的,我局收到申请后,主动和权利人沟通,希望权利人同意公开信息,或者希望权利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对有些权利人不愿公开的信息,我局积极促使权利人和申请人相互协调,由权利人邀请申请人到现场查阅相关信息,得到了申请人的肯定和好评。三是积极和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我局在处理信息公开过程中,注意倾听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意见,先后多次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到我局共同协商,对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帮助我们解决信息公开中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354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24人次,当面咨询接待768人次,网上咨询262人次。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169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公众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提供方式不满,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3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公开答复不满,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3件行政诉讼均被驳回,现处于二审状态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0名兼职工作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141万元。主要包括环境状况公报编辑印刷制作费用15万元,“上海环境”网站维护126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1万元。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29.4元。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三告知”制度。
在行政执法中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小册,内容涵盖环保行业管理、办事指南、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增强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便民利民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实施《环境监察执法回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试行执法建议书制度,进一步加强横向联系,做到信息互通。
二、深入贯彻办事公开制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围绕中心工作,抓紧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聘请了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市文明办的18位同志成为市环保系统第四届精神文明、政风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通过监督检查,办事窗口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建立了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6月和12月,我局张全局长和吴启洲副局长分别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播室接受市民听众有关环境问题咨询和投诉。“上线”结束后,局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在一周后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处理情况进行了公开反馈,提高了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