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2008上海市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单 位 | 上海市闵行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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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工作报告 | 报告时间 | 2008年 |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区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3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50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区档案馆作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中心,并设立电子阅览室供查阅者查阅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2008年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0.3%,其中,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0条。整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736条,提供服务信息4177条。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90条,占18.5%;规划计划类信息188条,占8.9%;业务类信息1102条,占52.2%;其它类信息430条,占20.4%。
(一)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1、加大财政性资金使用向社会公开的力度。按照《上海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公开财政预、决算报告,如:《关于上海市闵行区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及《关于本区各街道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报告》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如:《上海市200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闵行区实施标准)》、《关于对2008年目录中部门集中采购的照相机、摄像机实施协议供货的通知》、闵行区招标/中标信息等,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出台了《闵行区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和《闵行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办法》,依法扩大审计结果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向社会公开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实施,分层面公开审计结果。
2、重点推动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以“三公”部门为重点,推进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动拆迁、就业政策、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如《房地拆迁公告》、《闵行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和养老补贴暂行办法》、《闵行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等。工商、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人身健康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公开,如:《闵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注销××等8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函》、《闵行区环保受处罚企业名单》、《闵行区合格/不合格食品质量抽查信息》等。教育系统以规范教育收费、加强招生管理为重点,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招生计划、入学条件等信息,如:《闵行区2008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2008年闵行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闵行区户籍低保家庭子女减免学费接受高中、高等教育的实施办法(试行)》;卫生系统以药品价格、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为重点,向社会公开了《闵行区肺结核病主动发现与扩大诊疗减免方案》、《2008年闵行区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等医疗卫生服务信息。
(二)以方便群众为宗旨,多方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互联网。通过“上海闵行”门户网站以及部分政府部门二级网站(如教育局、规划局等)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增设了“政府文件”、“区政府常务会议”等栏目,方便查询。
2、公共查阅点。区政府各部门每月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档和目录;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中心做到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均对公众开放,开通电话咨询,并配备了8台电脑,设立电子阅览室供查阅者查阅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2008年,区档案馆接收50个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196条;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14人次,借阅文件18件;接听咨询电话61个。
3、政府公报。区政府公报公开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职能、表彰等信息。2008年,共编发12期区政府公报,通过区档案馆、区证照中心、区图书馆,各镇、街道,居(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每期发放量达1400份。
4、新闻发布会。成立区政府新闻办,制定了《闵行区新闻发言人制度》,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2008年共举行8次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2008年区政府10件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统筹城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经济薄弱村帮扶结对工作措施、公共财政预算改革和“暖冬”行动计划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内容。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畅有序
1、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各镇、街道和政府各委办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贯穿于公文办理全过程,坚持“及时、准确、便捷、通畅”的原则,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缩短文件信息等从审签形成到提供发布的时间,确保可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指定了负责接待查询信息、受理申请的科室,按照《规定》要求,梳理信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进行更新;编制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印制备全了各类依申请公开告知单,建立了规范的依申请办理登记册;准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月报、年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展开。
2、完善各项相关制度规范。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就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公开主体、公开属性、公开内容等问题建立审核协调流程,并出台相应的工作办法,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印制使用增加了公开属性的新拟文单,公开政府信息须单位一把手签字确认,防止不当公开或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义务;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评估机制,将平时检查评议与年终考核评估相结合,督促各部门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出台了《闵行区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闵行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评议制度(试行)》等制度。结合《上海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的实施,及时报备各类公文信息及其它变更的信息,开展公文类信息目录的登记备案,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积极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区公共查阅中心印制了《查阅政府信息操作步骤》、《闵行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方法》、《流程图》等材料。
4、加大信息公开宣传与培训力度。全区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中心、各政府机关受理点及区证照中心、区图书馆等场所,发放《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区内处级、科级干部培训中,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内容。结合工作需要,以区房地局、区规划局等“三公”部门为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交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指导了政府信息公开操作业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地开展。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9件,其中当面申请280件,传真申请2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13件,信函申请31件,其它形式申请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93.6%是涉及房屋土地拆迁类信息,5.5%是涉及房屋土地规划类信息,其余是涉及河道规划、审判陪审员组成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32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49件,占总数的75.7%,主要涉及“房地拆迁公告”、“房地拆迁许可证”、“房地拆迁补偿金”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10件,占总数的3%,主要涉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耕地、非耕地、宅基地分布情况”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35件,占总数的10.6%,主要涉及“土地出让金缴付凭据”、“区政府授权的土地批文”、“邻近区县的土地征用情况”等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32件,占总数的9.8%,主要涉及“无指定文号”、“动迁地块描述不清”等信息。
“重复申请”3件,占总数的0.9%,主要涉及“房地拆迁许可证”。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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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永丰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03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2008年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一年,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我市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严格监督考核,典型示范引导,保证了《条例》在我市顺利实施。全年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开展宣传学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人心,市政府将4月份定为《条例》宣传月,各级行政机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积极行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条例》。一是在湘潭日报上开辟《条例》宣传专栏,以小知识形式向社会宣传;二是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将《条例》全文刊登,在网站首页以漂移和闪动的形式播出《条例》宣传标语;三是印发了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购买、印刷《条例》单行本1万余册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四是组织《条例》的学习培训。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题学习了《条例》,市政务公开办除采取举办《条例》培训班形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外,还组织他们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举行的培训。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纷纷采取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还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在群众聚集地方摆放,悬挂宣传气球拱门,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
健全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证。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二是建立了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公开形式和时限要求,确保公民依法可以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确保广大公民依法获取各类政府信息。四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违法违规情形及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五是建立了举报投诉机制,明确市长公开电话和行政效能投诉电话为举报电话,受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法违规事项的投诉。
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市政府对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归类,逐项标明公开形式、时限及责任单位后,编制成《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监督方式及程序等编成《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市63个行政单位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法律政策、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动态和其它行政行为等七个类别予以分类,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形式、期限、责任部门,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在网站上公布,并印刷成宣传册,在本单位办事窗口、市政务公开办及市政府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点摆放,供市民随时查阅利用。
加强载体建设,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在“中国湘潭”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12个栏目,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公开相关事项、行政审批、人事任免等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列入专栏进行动态公开,并明确了每个栏目的责任单位、审查程序、发布时限及公开时限等,对专栏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组织61个行政机关单位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其他办事项目的实施程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和办理程序,编制成《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手册)供群众查阅和索取。
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机关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局属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我局起草了《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重点对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规定,规范了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 。
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我局在与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市保密局以及有关法院进行沟通,对信息公开工作办理中的具体问题基本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信息公开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信息公开办理中对政府信息的把握、公开的主体、公开内容的审查、公开的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若干具体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三、环境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为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使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更具厚实的基础,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各业务部门对主动公开的服务流程和内容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内容的范围,同时对已公开的信息作进一步的更新;开展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范围进行界定,通过市政务外网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平台,完成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受理、办理及回复工作,同时,通过信息公开报送平台,按时将信息公开月报报送市信息委。2008年二季度,我局会同市经委、建委、市容环卫局对2007年本市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等信息进行收集、筛选和汇总,编制了《上海市200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于2008年6月5日前向社会发布,同时以宣传册的形式向市民发放,确保公众环境权益 。
四、环境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
为了方便公众查询信息,我局网站根据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以便公众直接点击进入。落实专人保证随时受理网上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属于主动公开信息的申请,尽可能当场答复和办理;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严格按照市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在为企业和管理部门提供方便方面,充分利用局网站为宣传平台,及时把国家和上海市在大气、固废、噪声、ODS和POPs履约等环境管理方面的信息和文件上网,同时提供各类表格下载。我局各受理窗口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多样化。一是建设良好的窗口服务环境,营造窗口的服务氛围,办事信息上墙、触摸屏查询等方式改进和完善窗口形象,突出窗口主动服务性;二是将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程序以及填报资料清单等在网上对外公布的同时制作成“服务手册”放在接待窗口,供客户取阅;三是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和业务知晓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7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9条。
在2008年主动公开的329条信息中,机构职责类的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的0.91%;法律法规类的信息33条,其中国家法规2条,地方法规1条,规范性文件3条,环保局公文27条,占总体比例的10.03%;环境标准类的信息22条,其中国家标准20条,地方标准1条,市局规范1条,占总体比例的6.69%;规划计划类的信息5条,其中综合规划1条,功能区划2条,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条,占总体比例的1.52%;环境管理类的信息41条,其中监测应急2条,环境执法17条,环境影响评价4条,环境统计6条,定量考核2条,环保科技10条,占总体比例的12.46%;污染控制类的信息63条,占总体比例的19.15%;其它信息162条,其中环境质量56条,宣传教育39条,创模19条,节能减排6条,其他公告与通知42条,占总体比例的49.24%。通过及时主动公开这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便于公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让市民更快、更全面的了解上海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市政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2008年“六五环境日”我局对“上海环境”网站进行了改版。改版后的网站加强了环境质量的信息发布,增加了各区县降尘量月报、重点整治河道水质状况、上游来水河道水质状况、苏州河水质状况、黄浦江水质状况、淀山湖水质状况等栏目,弥补了以前在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方面不足的缺点。结合局中心工作,增设了“创建模范城市”、“节能减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化学品环境管理”、“招标与专项资金”等栏目,方便市民了解局的工作重点,加大了主动信息公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了确保政府机关公共资金使用的程序、过程、结果等均为公众所周知,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自2008年起,市级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改造项目向我局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市级)补助,可通过网上《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申请,我局可在网上直接受理和网上流转审核。我局还开展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的招投标工作,招标代理单位分别于5月21日和6月4日,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专家评标会,经专家认真审阅投标文件,并经讨论和投票,7种仪器设备各产生3家供应商推荐名单,系统运营产生4家推荐名单。这次招投标工作,程序合法,工作比较规范,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积极利用现有的接待窗口等资源,增设政府信息公开项目。每月按时向市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书面材料,并通过市档案局的网上报送系统上报电子文档。同时,针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公众关注的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这一焦点问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过程中,从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方面注意做好工作,提出了“举止文明用语规范、态度热情办事高效、制度公开程序透明、依法审批公平公正”的岗位规范。在规范工作方面,把各项办事制度、主要工作流程、审批申请材料、行政决定许可等情况全部在网上公开,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各项行政许可决定。在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在接待窗口放置了相关的资料,提供信息查询系统,方便申请人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等。2008年,我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65个,试生产及其延长批复565个,验收批复336个,均适时上网公布,为公众及时、准确地提供了环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7件,其中当面申请45件,网上申请有35件,信函申请7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75%是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5%是涉及排污许可证类信息,其余是涉及环境监测、行政处罚、污染情况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8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4件,占总数的51%,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涉及化工企业名单等信息。“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的2%,主要涉及行政复议、人事管理等信息。“信息不存在”18件,占总数的21%,主要涉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行政处罚等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5件,占总数的17%,主要涉及环保审批、环境治理等信息。“申请内容不明确”6件,占总数的7%,主要涉及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等信息。“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1%,涉及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主要原因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局在办理信息公开事项中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梳理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我局本着信息公开的原则,尽量予以满足。有些申请涉及几年以前的行政行为,材料已经归档,只要符合申请要求的信息,我局均予以提供。二是积极和信息拥有人沟通。有些信息属于权利人的,我局收到申请后,主动和权利人沟通,希望权利人同意公开信息,或者希望权利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对有些权利人不愿公开的信息,我局积极促使权利人和申请人相互协调,由权利人邀请申请人到现场查阅相关信息,得到了申请人的肯定和好评。三是积极和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我局在处理信息公开过程中,注意倾听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意见,先后多次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到我局共同协商,对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帮助我们解决信息公开中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354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24人次,当面咨询接待768人次,网上咨询262人次。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169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公众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提供方式不满,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3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公开答复不满,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3件行政诉讼均被驳回,现处于二审状态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0名兼职工作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141万元。主要包括环境状况公报编辑印刷制作费用15万元,“上海环境”网站维护126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1万元。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29.4元。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三告知”制度。
在行政执法中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小册,内容涵盖环保行业管理、办事指南、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增强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便民利民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实施《环境监察执法回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试行执法建议书制度,进一步加强横向联系,做到信息互通。
二、深入贯彻办事公开制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围绕中心工作,抓紧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聘请了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市文明办的18位同志成为市环保系统第四届精神文明、政风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通过监督检查,办事窗口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建立了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6月和12月,我局张全局长和吴启洲副局长分别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播室接受市民听众有关环境问题咨询和投诉。“上线”结束后,局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在一周后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处理情况进行了公开反馈,提高了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