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从化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
从化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从化珠光投资有限公司年月日 工程名称 自编珠光·流溪御景花园四期商业街工程 (a、b、c、d区) 项目编号 工程地址从化市街口街大凹村地段层/幢数1.2.3层4幢 交款单位广州从化珠光投资有限公司交款日期 2010年12月31 日 预缴专项基金¥62350元报建面积6235m2实建面积6235m2 开户银行(如与原交款银行、帐号有别,请出示 书面说明)帐号 工程使用 墙材 情况 工程需用墙材总量(折合标准砖)共255386块 新墙材 生产企业 广州市正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墙材 品种 600*200*200 新墙材实际使用量:(400m3),折合标准砖204309块。 实心粘土砖用量:51078块。 设计使用墙材为: 经办人: 设计单位(公章): 日期: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 基金收支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 [1992]66号),以及国家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于政府性基金,收入金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 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政策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经贸委统一制 定,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地方各级墙体材料 革新办公室负责征收和使用管理。 第四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审计和新型墙体材料 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 第五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 设单位”),应按照
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财政局、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 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要求,省财政厅、建设厅 重新修订了《河南省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 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 护耕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 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财政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
《河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 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 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 护耕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 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财政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综〔2007〕77号)以及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 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三条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 省建设厅制定,由各级财政、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各级墙 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墙改办)具体负责征收和使用管理。 第四条专项基金征收、解缴、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费依据和标准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 金缴费依据和标准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两者均属 于政府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墙改基金收费依据及 标准:《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 法》(冀财综【2008】22号)第六条“凡本省辖区内新建、 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新型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规划审 批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预缴专项基金。 专项基金先预缴,后结算”。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费依据及 标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 [2002]23号)第三条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 政策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经贸委统一制定,由地方财政部门和 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指散装水泥办公室,下同)负责组 织实施。收费标准:(一)对水泥生产企业销售的袋装水泥 (包括纸袋、复膜塑编袋、
《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课件
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 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 护耕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 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财政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综〔2007〕77号)以及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 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三条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 省建设厅制定,由各级财政、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各级墙 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墙改办)具体负责征收和使用管理。 第四条专项基金征收、解缴、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 审计和建设行
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 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 豫财综[2004]6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广新型墙 体材料,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支管理,根据国务院 《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 【1992】66号)、《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新 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 002】55号)以及国家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结合 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 金额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 理。 第三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解缴、使用和 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建设厅制定,各级财政、建设部 门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墙改办”)负责组织 实施。 第四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解缴、使用和管 理应当
《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财综[2009]53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建设局(委),各县(市、区)财政局、建设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07]77号)和《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 规定》(省政府令第95号)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 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 耕地,根
沈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沈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 基金返退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开发、建设单位: 为加快我市建筑节能墙材革新工作步伐,加强新型墙体 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工作,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更好 地为我市推广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发挥作用,按照《辽 宁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辽 财非[2008]817号)的规定,现将重新修订并经市政府审核同 意的《沈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管理规定》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 沈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返退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沈阳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 全面开展,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 返退工作,根据《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2002年第142号)、《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专 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非[2008]817号),结 合我
【免费下载】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 项基金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 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0〕127号)、北京市人民 政府令第80号《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 称专项基金)征收、返退、使用的预算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北京市财政局是专项基金预算管理的主管机关。北京 市建设委员会和各区县建委负责专项基金的具体征收、返退、使用 工作。 第四条 根据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市和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办 随部门预算一同向同级财政部门上报经同级建委审核同意的下一年 度专项基金收支预算。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列入财政预算。预算一 经下达,一般不再进行调整。如有个别项目确需调整
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 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新型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7〕77号)和《河北省墙体 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72号,省政府令〔2007〕第5号),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 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财政 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四条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新型 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部门和新型墙体 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级墙
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建设厅2009年4月14日以粤财综 〔2009〕53号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 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以及省政府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属于 政府性基金,按工程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县(县级市,下 同)分级征收,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 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三条专项基金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墙体材料革 新办公室,以下简称墙革办)负责征收和使用管理,各级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或墙革
施表6:中山市建设工程预交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登记表
工程项目名称 小写:元 大写:¥佰陆拾肆万伍仟叁佰玖拾叁元 经办人黄磊2010年11月03日 办公地址 施表6 中山市建设工程 预交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登记表 天域米兰阳光园一期二区(8~17栋及半地下室车库)商住楼工程 交款单位(加盖公章)中山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许可证号:填报日期: 填充墙数 (m3) 8500 中山市南区悦来南路与外环路交汇处 2010-11-3 工程大概预 算建筑面积 (m2) 层数64539.28 应预交专项 基金 (人民币) 645392.8 联系电话13715588813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京财综[2000]760号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规定》(京财综 〔1999〕1347号),规范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 的使用和管理,根据该规定第八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和区县财政局、建委负责专项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委托市和区县建筑节能 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简称建筑节能墙改办)具体实施。 第四条市和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办应在每年第三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上报下一年度专 项基金支出预算,经同级建委审核同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预算内个别项目的调 整,由建筑节能墙改办报经同级财政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专项基金的使用应坚持重点使用,优选扶持的原则。 第六条专项基金除按规定返还外,
北京市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细则
附件1: 北京市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 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的要求,规 范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综[2007]77号)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实行分级 负责、分级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市和区县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范围内的年度新型墙 体材料专项经费、科研、试点和技术改造项目预算的审核。 市和区县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的征收和编制年度专项基金使用预算,组织科研、试点和技术改 造项目实施和验收。市建委负责对各区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
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lettersandcalls,anddopracticalthingsforthemassescombinegood,effectivethroughreachingpeopleattheserviceofthe"lastmile".third,fosterthedevelopmentofnewenergy,newgeneralsecretaryxijinpingstresseddevelopmentofinnovationforestrestructuring,revitalizationoftheoldindustrialbasesinnortheastchinaisthestate'smajorstrategy,central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一、砖类 (一)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符合gb13544—2000技术要求)和非 粘土烧结空心砖(符合gb13545—2003技术要求)。 (二)混凝土多孔砖(符合jc943—2004技术要求)。 (三)蒸压粉煤灰砖(符合jc239—2001技术要求)和蒸压灰砂 空心砖(符合jc/t637—1996技术要求)。 (四)粘土烧结多孔砖(符合gb13544—2000技术要求)和粘土 烧结空心砖(符合gb13545—2003技术要求)。 二、砌块类 (一)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8239--1997技术要求)。 (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15229—2002技术要 求)。 (三)烧结空心砌块(以煤矸石、江河湖淤泥、建筑垃圾、页岩 为原料,符合gb13545—2003技术要求)。 (四)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符合gb/t
内蒙古重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经信委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与原《细则》(内财非税[2007]613号)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内蒙古重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经信委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与原《细则》(内财非税[2007]613号)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济南高新区建设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收返还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认可告知书
济南高新区建设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预收、返还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认可告知书 一、专项基金预收 根据《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鲁财综[2008]53号)规 定,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不能用建筑面积计算的 建设工程以设计所用标砖每块0.05元计算),一次足额预缴专项基金。 二、专项基金返还工作程序 (一)新型墙体材料查验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墙体未进行墙面抹灰隐蔽处理前,向所在区建委提出第一次工程查验 申请,工程墙体保温系统隐蔽处理前,向所在区建委提出第二次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查验 申请,工程门窗及采暖系统施工期间,向所在区建委提出第三次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查验 申请,区建委接到申请后于10个工作日内对工程进行查验。查验时建设单位须提交验收所 需资料,具体材料详见附件一《新型墙体材料验收资料及返还比例
新型墙体材料之“浆体保温”
新型墙体材料之“浆体保温”
新型墙体材料分类
新型墙体材料分类和基准退付比例表 墙材 类别 用于承重墙体用于非承重墙体 基准退 付比例 (%) a类 1、mu15及以上蒸压粉煤灰多孔砖 (gb26541-2011) 2、mu15及以上蒸压粉煤灰砖(jc 239-2001) 3、b07级和b08级蒸压加气混凝 土砌块(gb/t11968-2006) 1、b05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 11968-2006)(外墙强度等级不低于 a3.5) 2、石膏砌块(jc/t698-2010) 3、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15762-2008) 4、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gb/t 23451-2009) 5、石膏空心条板(jc/t829-2010) 6、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 (gb/t19631-2005) 7、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
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现状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vol.27no.3 jun.2010 第27卷第3期 2010年6月journalofjilininstituteofarchitecture&civilengineering 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现状 沈铮1肖力光2赵壮2 (1: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130021;2: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长春130021) 摘要:新型墙体材料泛指传统使用实心粘土砖以外的各类墙体材料,是一种新型节能墙体材料,通过先进的加工 方法,制成具有轻质、高强、多功能等适合现代化建筑要求的建筑材料.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建筑节能的重视及 建筑行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新型墙体材料得到快速发展.介绍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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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建筑结构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