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民用建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1 / 3 《肇庆市民用建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修订条文对照表 原条文 修改后条文 修改理由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对建筑节能材料隐蔽验 收前,应书面通知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 室对采取的建筑节能措施进行核查。 删除。 1、《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没有这一条 规定。 2、根据《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三 条“建筑节能专项监理方案主要包括:(一)材料 和设备的查验 ”。因此,节能材料的隐蔽验收应纳 入监理单位的职责(原文第十二条),不需单独 设立条文。 3、原文第十一条、第八章等相关条文已对住 建主管部门的职责作出了具体要求,建设主管部 门应对监理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 筑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按绿色建筑 标准进行规划、土地出让(划拨)、立项、设计、 建设和管理: (一)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含代建项 目),或国有资金占主导
邯郸市民用建筑热计量管理办法
邯郸市民用建筑热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 建筑物供热能源消耗,规范供热计量收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 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本办法所称供热计量是指采用热计量装置进行用热量计量的集中 供热方式。计量内容包括热源、热力站供热量以及建筑物(热力入口)、 用户用热量的计量。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规划、建设部门和设计、施工、监理、 供热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热用户,涉及采用集中供热的民用建筑时, 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的监督管理工 作。规划、价格、质监、房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
肇庆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办法
1 肇庆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办法 (修改稿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市场 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 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经营以 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具有固定交易场所和相应设 施,有若干经营者入场经营,对各类农副产品和食品实行集 中、公开交易的场所。 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利用固定场所,通 过出租场地,提供相关设施和服务,开展农贸市场经营的法 人。 本办法所称入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独立从事经 营活动的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 区域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相 关部门依法做好农贸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管理分析
一、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方面\n我们人类日常进行生产、生活、居住以及从事各种活动的房屋就是建筑物,从建筑物的实际用途来分类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建筑类型是为人们提供工作、学习、居住等行为的建筑,属于民用建筑类型,这种类型包括两大部分,分别是居住建筑以及公共建筑.第二种建筑类型是为人们的生产提供服务的建筑物,属于工业建筑类型,这种类型的房屋具体包括单层、多层以及混合层次的工业厂房等等.第三种建筑类型是指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建筑房屋,属于农用建筑类型,比如存放化肥的仓库、或者农用机械站等等.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的施工是形成质量的过程,要在施工前对具体的工程量进行合理的控制,从根本上预防了建筑的质量问题的产生,要把建筑的质量问题当做工程管理的首要问题去管理.
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管理分析
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对生活水平要求的提高,建筑业也迅猛发展.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关键.一方面,它不仅能肩负起国家工业生产的重任,而且满足了居民的生活需求.另一方面,对带动国家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起推动作用.因此,对建筑业的施工管理特别重要.本文是对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的管理进行浅淡探讨.
洛阳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洛阳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2006年7月1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86号令公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提 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143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本办法所称的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 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 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 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 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 低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正>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6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长王安顺2014年6月2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天津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1 《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绿色建筑试点工程组织申报、检查监督和 验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绿色、节能建筑示范效应,推动我市建设领 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新建、扩建和 改建项目实施绿色建筑建设标准的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 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 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 筑。 第四条天津市建委负责绿色建筑试点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制 定、项目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称号的授予等组 织管理工作。各区、县及各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试点 工程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在试点工程的实施中,通过规划、设计、施工、材料 应用、运行管理、工程实践和经验总结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苏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实施
江苏省首个民用建筑节能法规《苏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新规共有37条,包括民用建筑节能六项制度。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建筑节能专题论证: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民用建筑节能内容等进行专项审查.合格后方可出具审查合格证书;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或者在专项验收中有违反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出台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建筑节能的预期性目标占全市节能量目标的41%。为了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确保完成节能目标,北京市针对2001年出台的《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前者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0〕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物的使用能耗,提高能源 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南省民用建筑 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 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 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 服务
关于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112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 关于杭州市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 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建委拟订的《杭州市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2- 杭州市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管理办法 (市建委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为加强对民用建筑的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的能源消耗, 进一步提高民用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建筑节能 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浙 政办发〔2010〕35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建设单位委
苏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苏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能耗,促进经济和社 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使用民用建筑的节能,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的 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设项目中独立设置的具 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以下统称建筑物)。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造(新建、改建、扩建和既 有建筑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保证建筑物室内热 环境质量,改善建筑保温隔热性能,合理利用各种能源,提高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效率, 降低能源消耗的行为。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6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 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毛光烈 二0一0年六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 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新建、改建、扩建,既有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 建筑物用能系统运行等活动以及对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发改、规划、国土资源、水利、环境保护、科技、工商、财政、税务、质量技术 监督等相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出台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建筑节能的预期性目标占全市节能量目标的41%。为了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确保完成节能目标,北京市针对2001年出台的《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前者同时废止。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出台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建筑节能的预期性目标占全市节能量目标的41%。为了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确保完成节能目标,北京市针对2001年出台的《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前者同时废止。
洛阳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2)
洛阳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2006年7月1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86号令公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提 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143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本办法所称的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 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 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 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 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 低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2010-07-1410:06:45访问次数:471信息来源: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76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76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六月九日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6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 010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毛光烈 二○一○年六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 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新建、改建、扩建,既有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建筑物用能系统运行等活动以及 对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的监
杭州市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
杭州市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管理办法 (市建委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为加强对民用建筑的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的能源消耗,进一 步提高民用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 政府令第22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35号) 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民 用建筑建设项目能源利用的科学性进行专业分析和评价,并编制《节 能评估报告》的活动。 节能审查是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建设项目的《节 能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并对《审查意见书》 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的活动。 二、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 建设项目的节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昆明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听证稿发布
《昆明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听证稿明确规定: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纳入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开发商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等信息。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发布
日前,北京市发改委正式公布《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材料管理处处长薛军介绍,为满足建筑节能发展形势要求,北京市对2001年出台的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6月3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显示,此次提出的四大主要创新措施。一、进一步明确了北京新建建筑在规划、立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管理要求,同时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
肇庆市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工程行政审批申请表 (2)
肇庆市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工程行政审批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地址
肇庆市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工程行政审批申请表
肇庆市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工程行政审批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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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