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2024-07-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条例官方版式

格式:pdf

大小:25KB

页数:20P

人气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条例官方版式 4.5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93号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经 2011年 2 月 16日国务院第 144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 2011年 7月 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 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保护工作的领 导,依法履行公路保护职责。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保护 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 区域的公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 - 2 - 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 化、公安、工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

格式:pdf

大小:96KB

页数:15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路的完好畅通,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保护工作及与公路保护有关的行为,适用本条 例。 第三条公路保护范围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及 影响公路通行能力和安全的建筑限界、地质条件环境。 第四条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 损坏或者非法占用。 第五条公路保护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管理、依法保护”的原则。 第六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保护工作,具体工作 由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实施。 乡道的保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实施。 第七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采取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格式:pdf

大小:7KB

页数:1P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一九八○年二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 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 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三条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四条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 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编辑推荐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

格式:pdf

大小:32KB

页数:19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次修正)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www.***.***2005年08月23日来源:全国人大法规库 【字体:大中 小】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格式:pdf

大小:22KB

页数:11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 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公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条例官方版式热门文档

相关文档资料 1084289 立即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格式:pdf

大小:32KB

页数:19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次修正)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www.***.***2005年08月23日来源:全国人大法规库 【字体:大中 小】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

格式:pdf

大小:132KB

页数:21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作如下修改:第五十条第一款 修改为:“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 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 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后,重新 公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

格式:pdf

大小:46KB

页数:14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0 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相关资料:法律13篇行政法规5篇部门规章68篇其他规范性文件2篇地方法规1026篇最 高法公报案例1篇裁判文书115篇修订沿革相关论文70篇实务指南修订沿革5篇立法背景1 篇实务指南2篇英文译本) <b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路规划 第三章公路建设 第四章公路养护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六章收费公路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八章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4)

格式:pdf

大小:69KB

页数:11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4)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 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 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 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第五条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 第六条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 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

格式:pdf

大小:9KB

页数:3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四章公路养护 第三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 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十六条公路养路费用采取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办法。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燃油时,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缴纳燃油附加费。征收燃油附加费的,不得再征收公路养路费。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 国务院规定。 燃油附加费征收办法施行前,仍实现现行的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公路养路费必须用于公路的养护和 改建。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公路养路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发给公路养路费收讫标志;公路养 路费收讫标志应当放置在车辆的明显位置。没有公路养路费收讫标志的车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第三十七条县、乡级人民政府对公路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条例官方版式精华文档

相关文档资料 1084289 立即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论文

格式:pdf

大小:8KB

页数:3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论文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基本条 件。而公路是交通运输行业的基础,也是人民最普遍使用的交通运输方式。在现 代社会中,公路的发展离不开公路的法制建设,公路法是公路法制的基础。 因此作为一名学习道桥的学生我们应该对我们国家的公路法有一定的了解。 我们能学习公路法的可以从我们所学的建筑法规和自己上网查资料来了解中华 人民公路法。通过我各种途径的努力查找来的资料来看我国首部公路法专著在晋 出版日前,我国首部公路法专著《公路法概论》由山西经济出版社出版。该书 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杨继勇独立完成。全书共十章,分别是公 路法律制度概述、公路管理行政行为、公路权益法律制度、公路规划法律制度、 公路建设法律制度、公路养护法律制度、公路路政管理法律制度、收费公路管理 法律制度及公路管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内容,全书近45万字。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管理条例

格式:pdf

大小:26KB

页数:12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管理条例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案)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 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 本法。 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 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第五条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 第六条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版)

格式:pdf

大小:27KB

页数:4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版)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43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9年1月 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做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公路建设资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筹集:国家和地方投资、 专用单位投资、中外合资、社会集资、贷款和车辆购置税。” 二、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一条,删除该条中有关设立“公路征费稽查站卡”的规定, 并将这一条修改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路主管部门可以在必要的公 路路口、桥头、渡口、隧道口设立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站卡。” 三、删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 此外,对其他条文的顺序做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09年1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格式:pdf

大小:18KB

页数:9P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 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 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 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 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 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 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第六条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

格式:pdf

大小:30KB

页数:21P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2年修正本) 2012-11-2309:22 (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4月 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 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 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 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 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条例官方版式最新文档

相关文档资料 1084289 立即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格式:pdf

大小:64KB

页数:11P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修正本) 来源:发布时间:2012-11-2309:22阅读次数: (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 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 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3)

格式:pdf

大小:18KB

页数:7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3)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路”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 技术标准修建,并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可供汽车行驶的公共道路。 第三条公路分为国家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自治区、直辖市干线公路(以下 简称省道),县公路(以下简称县道),乡公路(以下简称乡道)和专用公路五个行政等级。 国道是指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 联结首都与各省、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的公路,联结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 地和战略要地的公路。 省道是指具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治、经济意义,联结省内中心城市和主要经济 区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的省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

格式:pdf

大小:23KB

页数:8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08-01-0100:0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 二条本《细则》所称“公路”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 间可供汽车行驶的公共道路。第三条公路分为国家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自治区、直辖市干线公路(以下简称省道),县公路(以下 简称县道),乡公路(以下简称乡道)和专用公路五个行政等级。国道是指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 防公路,联结首都与各省、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的公路,联结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公路。省道是指具有全省(自 治区、直辖市)政治、经济意义,联结省内中心城市和主要经济区的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格式:pdf

大小:123KB

页数:16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88年6月28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9年6月13日交通运输部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路”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 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 城乡间、乡间可供汽车行驶的公共道路。 第三条:公路分为国家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自治区、直 辖市干线公路(以下简称省道),县公路(以下简称县道),乡公路(以 下简称乡道)和专用公路五个行政等级。 国道是指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 际公路,国防公路,联结首都与各省、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的公路,联结 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

立即下载
第5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第5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格式:pdf

大小:9KB

页数:3P

第5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43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做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公路建设资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筹集:国家和地方投资、专用单位 投资、中外合资、社会集资、贷款和车辆购置税。” 二、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一条,删除该条中有关设立“公路征费稽查站卡”的规定,并将这一 条修改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路主管部门可以在必要的公路路口、桥头、渡口、 隧道口设立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站卡。” 三、删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 此外,对其他条文的顺序做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09年1月1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2)

格式:pdf

大小:27KB

页数:4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2)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43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9年1月 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做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公路建设资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筹集:国家和地方投资、 专用单位投资、中外合资、社会集资、贷款和车辆购置税。” 二、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一条,删除该条中有关设立“公路征费稽查站卡”的规定, 并将这一条修改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路主管部门可以在必要的公 路路口、桥头、渡口、隧道口设立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站卡。” 三、删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 此外,对其他条文的顺序做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09年1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1987年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1987年92号)

格式:pdf

大小:8KB

页数:3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1987年92号)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国务院国发〔1987〕92号 1987年10月1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发挥公路在国民经济、国防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适应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自治区、直辖市 干线公路(以下简称省道),县公路(以下简称县道),乡公路(以下简称乡道)。 本条例对专用公路有规定的,适用于专用公路。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事业。 第四条公路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道、省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国道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速公路,由交通部批准的专门机构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县道由县(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修建、养护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格式:pdf

大小:27KB

页数:3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发挥公路在国民经济、国 防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干线公路 (以下简称国道),省、自治区、直辖市干线公路(以下简称省 道),县公路(以下简称县道),乡公路(以下简称乡道)。 本条例对专用公路有规定的,适用于专用公路。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事业。 第四条公路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道、 省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国道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速公路,由交通部批准的 专门机构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县道由县(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专用公路由专用单位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格式:pdf

大小:42KB

页数:7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交通部 【颁布日期】19880628 【实施日期】198808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公路建设养护 【文号】交通部令第1号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题注】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条的规 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路”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 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可供汽车行驶的公 共道路。 第三条公路分为国家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自治区、直辖市干线公路 (以下简称省道),县公路(以下简称县道),乡公路(以下简称乡道)和专用公路五个 行政等级。 国道是指

立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格式:pdf

大小:29KB

页数:20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 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 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 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 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 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 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立即下载
阮云

职位:港口与航道工程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条例官方版式文辑: 是阮云根据数聚超市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条例官方版式资料、文献、知识、教程及精品数据等,方便大家下载及在线阅读。同时,造价通平台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私有云高端定制等建设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条例官方版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