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试行) 前言: 1 为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保护水域环境, 应用《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 规则》( ISM规则)的原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是为了提供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管理标准。 3 考虑到航运公司及其船舶状况各有不同, 本规则依据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一般原则 和总体目标制定。 4 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 船岸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列条款具有适应其岗 位需要的理解和认识。 5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各级人员的责任心、 能力、态度和 主观能动性则对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起决定性作用。 第一部分 实施 1 总则 1.1 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1.1.1 “本规则” 系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 “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09年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已于2009年10月29日经第10次部 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活动,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 水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 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 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 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检查活动。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 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1997年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已于1 997年7月31日经第11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 998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黄镇东 1997年9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交通管理,保障船舶交通安全,提高船舶交 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及内河设有船舶交 通管理系统(以下称vts系统)的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 设施(以下简称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代理人。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全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 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设置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 经msc.273(85)和msc.104(73)号决议修正的大会a.741(18)号决议 (2010年7月1日生效) 目录 前言 a部分实施 1.总则 2.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3.公司的责任和权力 4.指定人员 5.船长的责任和权力 6.资源和人员 7.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 8.应急准备 9.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 10.船舶和设备的维护 11.文件 12.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 b部分审核发证 13.发证和定期审核 14.核发临时证书 15.审核 16.证书格式 前言 1本规则旨在提供船舶安全管理、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国际标准。 2大会通过的第a.443(ⅺ)号决议,敬请各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以 保证船长在海上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正当履行其职责。 3大会通过的第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 经msc.273(85)号决议 2010年7月1日生效 前言 1本规则旨在提供船舶安全管理、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国际标准。 2大会通过的第a.443(ⅺ)号决议,敬请各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船长在海上 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正当履行其职责。 3大会通过的第a.680(17)号决议,进一步认识到需要建立适当的管理组织,使其 能够对船上的某些需求做出反应,以达到并保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高标准。 4认识到航运公司或船舶所有人的情况各异以及船舶操作条件的大不相同,本规则依 据一般原则和目标制定。 5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因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显然,无论是在岸上还是在船 上,不同的管理层次对所列条款需要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和认识。 6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就安全和防止污染而言,各级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项目部安全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六十 三条第二款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 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 安全操作规程。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 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电焊工无证上岗应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是《消防法》,具体如下: 第二十一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 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 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 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编号:031 工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筑神,建筑资料下载:http://www.***.*** 通用图集,规范,cad图块,工程论文,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表格,建筑模型,全部免费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针叶树锯切用原木尺寸、公差、分等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针叶树锯切用原木的尺寸、材质指标等技术内容,并对检验方 法、产品标志和材积计量同时作出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木材生产、经销、使用各行业。 2、引用标准 gb/t144原木检验 gb/t155原木缺陷 gb4814原木材积表 3、技术要求 3.1尺寸、尺寸进级、公差 3.1.1检尺长;2-8m,按0.2m进级,长级公差:允许±6或2m。 3.1.2检尺径:东北、内蒙古、新疆产区自18cm以上,其他产区自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3)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已由河北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9月27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工作的指 导和协调。省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组织稽察特派员,对本级人民 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 责分工及相关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录 总则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基础测绘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 测绘资质资格 测绘成果 测量标志保护 法律责任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国家经济 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制定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 本法。 本法所称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 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 和提供的活动。 测绘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各级人 2 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 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gb××××—×××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codeforfireemergencylightingsystem (征求意见稿) 200×-××-××发布20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36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codeforfireemergencylightingsystem gbxxxxx--xx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二00x年x月x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x北京 目次 3/36 1总则4b5e2rgbcap 2术语5p1eanqfdpw 3场所划分及照度要求7dxdita9e3d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 66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测绘事业的顺利发展,促进测绘事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 研究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测绘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 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测绘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 的测绘工作。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军事部门的测绘工作,并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职 责分工负责管理海洋基础测绘工作。 第四条测绘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标准。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6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2 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6年8月29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3 第三章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5 第四章煤炭经营┄┄┄┄┄┄┄┄┄┄┄┄┄9 第五章煤矿矿区保护┄┄┄┄┄┄┄┄┄┄┄11 第六荤监督检查┄┄┄┄┄┄┄┄┄┄┄┄┄12 第七章法律责任┄┄┄┄┄┄┄┄┄┄┄┄┄13 第八章附则┄┄┄┄┄┄┄┄┄┄┄┄┄┄┄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greenappledata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年"月%"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公布自"#$$年’月 "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开发利用 第三章水)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 第四章用水管理 第五章防汛与抗洪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greenappledatacenter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 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 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 下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全文 中国网china.com.cn时间:2011-04-24发表评论>>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决定》已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 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1年4月22日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 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 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决定》第二 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根据经修订的《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solas公约)、《国际 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以下简称isps规则)和《国际 海运危险品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为航行国际航线的客船、500总吨及以上的货 船、500总吨及以上的特种用途船和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服 务的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船港界面活动,是指船舶与港口之间人员往来、 货物装卸或者接受其他港口服务时发生的交互活动; (二)港口设施,是指在港口发生船港界面活动的场所, 包括码头及其相应设施和航道、锚地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 (三)船到船活动,是指从一船向另一船转移物品或者 人员的行为; (四)保安事件,是指威胁船舶、港口设施、船港界面 活动和船到船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1
筑神,建筑资料下载:http://www.***.*** 通用图集,规范,cad图块,工程论文,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表格,建筑模型,全部免费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原木检验之《材质评定》篇 材质评定: 1原木材质评定按gb/t155规定方法执行。 2原木各种缺陷的允许限度,按原木标准的规定执行。 3评定原木等级时,有两种或几种缺陷的,应以降等最低的一种缺陷为准。 4检量各种缺陷的尺寸单位规定为: 纵裂长度、外夹皮长度、弯曲水平长度、弯曲拱高、扭转倾斜高度、环裂半 径、弧开裂拱高、外伤深度、偏枯深度均量至厘米止(以下均cm表示),不足 厘米者舍去;其他各种缺陷均量至毫米止(以下均以mm表示),不足毫米者舍 去。 5检尺长范围外的缺陷,除漏节、腐朽外,其他缺陷不予计算。 6节子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已由河北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9月27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工作的指 导和协调。省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组织稽察特派员,对本级人民 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 责分工及相关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颁布机关】全国人大 【颁布日期】1997年11月01日 【实施日期】1998年03月01日 【时效性】有效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许可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二节从业资格 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发包 第三节承包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 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 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 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二月 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 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 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 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 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 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 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档案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 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 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 的义务。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2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公布 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 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 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条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 施统一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第五条国家鼓励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 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使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最 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水上活动对通航安全的影响,维护通航秩序,保 护通航资源,保障航行安全,促进水运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等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海域、内河通航 水域内,对通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而开展的通航安 全技术评估工作。 第三条下列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对通航安全有重大影响时 需要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一)建设桥梁、索道、架空电缆等跨越类建筑物; (二)建设码头、船坞、船台等港口类建筑物; (三)建设船闸、水闸、坝、浮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 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图工作的统一监 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图出版工作的监督管 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 做好本部门有关的地图工作。 第四条地图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服务 社会发展的原则,并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 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中小学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 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
8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省测绘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测绘市场,特制订 青海省测绘项目交验资质证书 实施细则。 第一条凡承担省内测绘项目的测绘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或接到测绘任务下 达文件之日起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交验资质证书。 第二条交验资质证书的测绘单位应填写“青海省测绘项目交验资质证书登 记表”一式三份(表样附后),并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测绘项 目合同书或任务下达文件、测区范围略图、项目负责人等技术骨干的测绘作业证 原件。 第三条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测绘项目验证工作。一个测 绘项目跨本州(地、市)辖区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时,须由本州测绘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验证工作。一个测绘项目跨本省两个或两个以上州级行政 区域时,须由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 s 本标准适用于科学技术与生产活动中试验测定和计算得出的各种数值.需要修约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 按本标准给出的规则进行。 1术语 1.1修约间隔 系确定修约保留位数的一种方式.修约间隔的数值一经确定,修约值即应为该数值的整数倍。 例1:如指定修约间隔为0.1,修约值即应在0.1的整数倍中选取,相当于将数值修约到一位小数。 例2:如指定修约间隔为100,修约值即应在100的整数倍中选取,相当于将数值修约到“百”数位。 1.2有效位数 对没有小数位且以若干个零结尾的数值,从非零数字最左一位向右数得到的位数减去无效零(即仅为 定位用的零)的个数;对其他十进位数,从非零数字最左一位向右数而得到的位数,就是有效位数。 例1:35000,若有两个无效零,则为三位有效位数,应写为350×102;若有三个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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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BIM产品经理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