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项目财务管理问题的探讨
2006年2月,广东省政府颁布了《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同年下半年,广东省发改委选取了该省社会主义学院、女子监狱及社科院三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代建制试点。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的实施,给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
完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思考
完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思考——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是我国政府控制工程造价的一项有效措施,在实施中,应对出现的形式化、责任不清,奖罚不明等问题认真思考,促进代建制良性稳步发展。
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分析
1.引言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与私人项目和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相比在实施过程中更易出现一些问题,管理效果往往不够理想,长期以来,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一直是国内外工程界和理论界以及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年来我国为了改善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效果,对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大力推行\"代建制\
浅析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
文章介绍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几种管理模式,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对代建制的应用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和展望。
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研究
评价了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的传统管理模式,分析了传统管理体制下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原因,提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改革的思路和要点,指出改革的途径是实施企业代建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企业代建模式\
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探讨
通过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应当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管理者应当熟悉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等方面分析.探讨了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目的和管理模式。
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新模式初探
介绍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概念,阐述了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意义,并以《唐山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为例,分析了目前代建制实施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加强商业非经营性基建投资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加强非经营性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规范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是提高事业单位、中央预算单位非经营性基建投资项目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央预算内非经营性基建投资,是财政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保证中央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的物质保证,是中央事业单位不可或缺的投资.国家对加强基建项目的管理工作,提出一系列的要求,是加强审计和管理财务会计的一个重要内容.
基于系统动力学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研究
试图采用系统动力学(sd)模型对gnip项目监督管理问题进行定性定量探讨,以某gnip项目相关数据为例对sd模型进行仿真和政策分析。在gnip项目监督管理sd模型建立过程中,主张以gnip项目资金流动为主线,对建设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进而实现对整个gnip项目的监督管理,为研究gnip项目的监督管理问题提出了一条新思路。
政府投资非经营项目代建制下的财务管理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代建制”的概念。代建项目仍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代建制下基建支出预算申报、编制和下达同现行制度的衔接,代建制下建设资金的拨付和监督,代建项目的会计核算、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管理。代建管理费开支标准和核算办法。代建制下项目使用单位作用的定位,充分发挥项目使用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的作用。
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0-11-30【实施日期】2005-6-22【发布单位】 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城投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招标投标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规范本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代建制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进一 步提高政府投资建设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建市[2004]200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武政〔2005〕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规定实
基于理性决策模型的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工程项目建设模式比较研究
近年来中国在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工程项目领域推行了以代建制为方向的改革。为了评价市场代建制模式、政府代建制模式以及传统建设模式三者之间的优劣,本研究借助理性预期理论,构建了以项目管理专业人员(pm)的目标选择机制为核心的理性决策模型,用于衡量pm在面临公众利益与项目业主个人利益的冲突时将做何选择,并通过比较3种不同建设模式对pm各项决策成本的理性预期的不同影响,得到了在同样具备外部监督有效、项目管理人员面临的惩罚是真实的和项目管理专业人员真正具备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素质等3大前提条件下,政府代建制模式优于市场代建模式,而两者又都优于传统模式的结论,为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工程项目代建制改革方向提供了参考。
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的运作方式探讨
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合同关系、约束机制、实施程序以及主要相关方所承担的工作等进行探讨,以促进工程总承包方式在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中的施行。
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的配套措施
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的配套措施——代建制是一种优越的项目管理模式。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不应进行一刀切,应当允许各种成熟的项目管理模式服务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并鼓励在项目管理领域内的制度创新。只有这样,代建制才能成为真正的“代建制“...
浅析政府非经营性投资建设项目过程的问题与对策
自2001年以来,浙江省丽水市政府及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管理的意见》、《丽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对工程质量终身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桂政发〔2005〕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5 年8月17日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 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发挥 政府投资效益,规范建设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 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通过招标等方 式,选择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委托其负责项目的组织 实施,严格控
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实行代建管理暂行办法
达市府发〔2010〕1号 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实行代建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29次常务会议研究 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实行代建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 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 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范围 (一)凡政府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必须实行代建管理。涉及国家安全、 1.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2.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含上级补助专项资金); 3.政府及各部门利用国债补助和国债转贷资金; 4 5 6.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
成都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06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非经营性政 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成办发〔2006〕2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12月21日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 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0日起施行。 二○○六年二月九日 成都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 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理建设管理) 本办法所称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是指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责任部门通过 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理业主),由代理业主按 照合同约定,负责具体
金凤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
金凤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凤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 作秩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证项目 质量,节约资金,根据《自治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 制管理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代建制,是指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 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即项目代建单位),负责非经 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 保证施工安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制 度。 第三条:代建单位是指经金凤区建设办审核认定,获得 金凤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并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选择 产生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第四条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 (一)机关、人民团体的办公用房等建设项目; (二)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社会事 业建设项目; (三)环境保护、市政设施、生态治理等建设项目
对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选择的思考
目前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依政府投资比例和项目投资额采取代建制这种项目管理模式,未考虑区域和项目特点,不符合项目管理的规定。本文在研究现行代建制模式不足基础上结合国内外项目管理模式研究成果,归纳出选择项目管理模式的因素及程序,最后提出完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选择的一些建议。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比选研究
介绍了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各种管理模式,并指出其管理上的利弊。提出代建制并非适用于所有项目,必须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建设单位能力及市场条件等因素综合选择适合的管理模式。通过构建指标体系并建立决策模型,应用层次分析法来比选最优模式,并通过实际案例验证了模型的有效性。
对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选择的思考
目前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依政府投资比例和项目投资额采取代建制这种项目管理模式,未考虑区域和项目特点,不符合项目管理的规定。本文在研究现行代建制模式不足基础上结合国内外项目管理模式研究成果,归纳出选择项目管理模式的因素及程序,最后提出完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选择的一些建议。
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逐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在投向上逐步转向以公益性项目为主体;在管理模式上不断创新,出现了代建制等新的形式。同时,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财政改革日益深入推进。面对新的形势,如何进一步加强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研究课题。一、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的特点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是指市场不能有效配置。由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公共事业及公检法司等国家政权机关和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办公设施
产业基金在非经营性PPP项目中的应用研究
产业基金以社会资本方的身份介入ppp项目,可以充分利用自身融资成本低,资金稳定的特点,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解决当前非经营性项目融资困难,难以吸纳社会资金的弊端,为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提供创新型思路。
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本文利用哲学、经济学等理论分析非经营性项目的特征,在此基础上使用项目管理理论对其进行探讨,得出确定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原则,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提出相关模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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