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令第269号-武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 269号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防御与 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 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23号)、《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建设 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中国地震局令第 7号)、《湖北省地 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 327号)等规定,结合本 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依法确定的建设工程抗 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 本办法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对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地震烈度 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的确定、地震小区划、场址 及周围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场区地震灾害预测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
政府令第269号-武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解读
武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269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 号)、《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 局令第7号)、《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等 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 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依法确定的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 则和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本办法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 对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地震烈度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的确定、地 震小区划、场址及周围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场区地震灾害预测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
政府令第号武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269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 号)、《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 地震局令第7号)、《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7 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 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依法确定的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 的准则和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 本办法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对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地震烈度复核、地震 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的确定、地震小区划、场址及周围地震地质稳定 性评价、场区地震灾害预测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抗震设计审查(新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 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或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项目可研批复(复印件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3)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4)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5)如为省外、市外勘察设计单位,按规定办理 的市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6)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2份); (7)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套); (8)结构专业设计说明书(1份); (9)建筑和结构专业的设计图纸(1份); (10)结构设计计算书(1份);受理(窗口1个工作 日)→审查决定(市建设局2个工作日,不含技术审查时间)→发证送达 (窗口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技术审查时间)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审核意见书 荣震审〔2018〕第007号 重庆市荣昌区地震局制 2 项目 名称 康宁广场c区、e区 业主 单位 单位名称重庆玉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70号附 1号 法人代表刘宁联系电话02346793868 联系人谢依航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机13983688708 工程 场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70号附1号 中心坐标: 东经:北纬: 项目 基本 总投资额36000万元 3 情况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385545.21㎡ 楼层数:30-33层 层高:住宅3.0米/层非住宅4.2米/层 总层高:93m(30层)-102m(33层) 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 使用用途:商业及住宅占地面积:1020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批
事项名称小项编号 所属大项名 称 大项编号 部门名称 组织机构代 码 受理时间受理地点 事项类型办件类型 序号法律文件 1法律 2行政法规 3地方性法规 4部门规章 5 6 申请条件 序号是否必备 1必备 2必备 3必备 4必备 5 6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申请主体法人√个人其他 序号 收费项目 名称 收费金额 或标准 (单位: 元) 收费性质 1无 结果类型有效期 批复永久 流程图 类型 是否进驻政 务服务中心 环节编号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天) 备注 1受理0.5 2审核11 3审批1 4办结0.5 5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国家规定需进行 地震安全评价的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国家规定需进行 地震安全评价的工程项目) 行政许可承诺件 临高县地震局00822422-8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
南昌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南昌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南昌市人民政府令 第134号 《南昌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已经2009 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 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胡宪 二oo九年五月二十 六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防御和 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 定、使用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 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者 地震动参数。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 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地震工作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黄冈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23号)、《湖北省实施办法》、《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 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依法确定的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 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应采用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 本办法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对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地震烈度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 设计地震动参数的确定、地震小区划、场址及周围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场区地震灾害预测 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 本办法。 第四条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发展改革、财政、
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盘锦市人民政府令 第45号 《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业经2013年7月4日盘锦 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蹇彪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 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 理条例》、《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和《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基本烈度6度) 以上区域的建设工程(含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下同),必须按照 本办法规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实施抗震设防。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破坏的 准
黄冈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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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问答汇总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问答 1、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2、为什么建设工程要进行抗震设防? 答:(1)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2)地震预测在当今世界还是 个难题,目前,我们人类对地震灾害只能积极防御、预防为主,其中对建筑物进行抗震设防又是综合防御的核心和关 键。(3)地震是各种自然灾害的群灾之首,破坏力大,只有使建筑物和工程设施具备相当的抗震能力才能有效减轻地震 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进行抗震设防工作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是不是强制性的? 答:(1)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广 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广西壮族自冶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国务院公报2003·1部门文件 第十八条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修订发布后,在 正式实施前,制造商应根据修订、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修改注册产品标准,填写《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修改 单》,报原复核部门复核。 第十九条制造商应对注册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内容 负责。 第五章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应符 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无相应标 准的医疗器械,不得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生产不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的 医疗器械的,视为不符合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医疗器 械监督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 位实施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 拒绝和隐瞒情况。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人员对所取得的资 料和样品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附则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中国地震局令 第7号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已于2002年1月16日经中国地震局局 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宋瑞祥 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 求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震减灾法》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使用和监督 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 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第三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 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
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65号《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业经2004年2月7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张文岳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锦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2)
锦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工程设施的破 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地震安全性 评价管理条例》及《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基本烈度6度)以上区域的 建设工程(含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下同),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确定抗 震设防要求,实施抗震设防。 第四条市、县(市)地震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 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人防、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 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关的监督
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我省行政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基本烈度6度)以上区域的建设工程 (含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下同),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实施抗震设 防。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按照职责权限,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 理有
郑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郑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防御和 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 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解释】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设计时采用 的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未纳入基本 建设管理程序的除外,下同)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原则】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分类管理、科 学确定、依法监管的原则,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能力。 第五条【相关要求】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
锦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锦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对 工程设施的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 灾法》、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及《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要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基本烈度6度) 以上区域的建设工程(含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下同),必须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实施抗震设防。 第四条市、县(市)地震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 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人防、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 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关的监督管
鹤壁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书
鹤壁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书 建 设 单 位 情 况 名称盖单位章 地址邮编 法人姓名电话 联系人电话 主管单位日期年月日 工 程 概 况 工程名称 拟建工程场地 建筑面积(㎡) 主体建筑最大高度(m) 拟建建筑结构类型 工程总投资(万元) 工 程 用 途 备 注 抗震设防要求初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省人民政府[1994]71号等有关文件规 定,本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可用如下方法确定: □根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进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根据其结果审 定抗震设防要求。 □需要进行地震动参数(烈度)复核工作,并根据复核结果审定抗震设防要求。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2001)》审定抗震设防要求。 经办人:(签章)年月日 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 □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结论和(
辽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
辽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提高 建设工程抵抗地震灾害能力,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结合我 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工作,适用本办法。 抗震设防是指各类建设工程按照规定的可靠性要求针 对可能遭遇的地震危害性所采取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第三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 统一领导。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和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抗震防震办 公室(以下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 (2)
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1/2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 批复意见表 编号:2018-02-01 工程名称:满城区上紫口村学校教学楼 建设单位:满城区上紫口村学校 批复时间:2018年2月26日 保定市地震局制 填表须知 一、工程项目名称:按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书的项目名称填写。 二、建设工程场址地理位置:按所在的行政区划位置填写(街、路、乡、村等)。 三、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上报,一式二份,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 不得复制。 四、签字、盖章有效。 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上紫口村学校教学楼 建设场址保定市满城区上紫口村学校校内 建设单位名称 保定市满城区上紫口村学校 联系人赵雪涛电话 法人代 表 赵雪涛电话 建 设 工 程 概 况 总占地面积 (㎡) 526.21总建筑面积(㎡)1578.63 建筑单体(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验收流程图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验收流程图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现场申报) 审查 受理人审查,出具意见书 (现场审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不属本单位办理,出 具《不予受理通知 书》(现场回复)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规范,出具《补 正通知书》,一次 性全面告知(现场 回复)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 批复意见表 编号:2018-02-01 工程名称:满城区上紫口村学校教学楼 建设单位:满城区上紫口村学校 批复时间:2018年2月26日 保定市地震局制 填表须知 一、工程项目名称:按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书的项目名称填写。 二、建设工程场址地理位置:按所在的行政区划位置填写(街、 路、乡、村等)。 三、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上报,一式二份,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留 存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不得复制。 四、签字、盖章有效。 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上紫口村学校教学楼 建设场址保定市满城区上紫口村学校校内 建设单位名称 保定市满城区上紫口村学校联系人赵雪涛电话15933790275 法人代表赵雪涛电话15933790275 建 设 工 程 概 况 总占地面积 (㎡) 526.21总建筑面积(㎡)157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竣工验收核验表
—1— 附件1: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竣工验收核验表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中心厂址经纬度东经度;北纬度 建设规模功能用途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邮编 统一信用代码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抗震设防情况 设计地震动参数场地特征周期 抗震设防情况说明 结构体系抗震设防审查证书编号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一)砼结构部分(二)砌体结构部分 序号检查内容符合不符合序号检查内容符合不符合 1结构材料性能指标的检测1结构材料性能指标的检测 2框架梁纵向钢筋的锚固、连接2构造柱的设置 3框架梁箍筋间距、肢距3圈梁的设置 4框架柱纵向钢筋的锚固、连接4墙体拉结筋的设置 5框架柱箍筋的间距、肢距5楼梯间墙体的构造 6连梁纵向钢筋的锚固、连接6楼板支承及与墙或圈梁的 拉结 7连梁箍筋的间距、肢距7 8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 申请表 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郭村学校幼儿园教学楼 建设场址满城区郭村学校院内 建设单位名称 保定市满城区郭村学校 联系人曹建栓电话13230609639 法人代表杨占军电话13933246038 建 设 工 程 概 况 总占地面积 (亩) 0.72总建筑面积(㎡)961.48 建筑单体(栋/座)1栋单体最大高度(米)7.70 场地类别ⅲ类 是否涉及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否 单体建筑名称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类型使用功能 1 保定市满城 区郭村学校 幼儿园教学 楼 27.70961.48框架结构学校 说明: 1、工程概况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立项批准文件或核准证、备案证 如实填写。 2、使用功能:填写住宅、办公、商业、医疗、学校等。 3、内容较多,可附页。 建设单位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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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驻场建筑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